昨天有读者问,H-4 延期如何填写 I-539 表格。其实最好的方法是让公司律师操作,把 H-4 延期跟 H-1B 延期一起提交。如果需要自己准备的话,可参见下面这份简介;翻译自斯坦福大学国际中心的说明,我做了一些小的修改,仅为信息交流,不是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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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CIS)的 I-539 表格适用于非移民,寻求身份变更或延长在相同身份下的停留期限。以下指南为斯坦福大学 H 身份员工的家属提供帮助。这些指南不构成法律建议。
- 这些指南不适用于游客或其他类别的人士申请延期或身份变更,也不适用于 F-1 学生寻求恢复身份。
- H-1 员工不使用此表格延长或变更身份。
- 该表格必须从家属(如配偶或子女)的角度填写;H-1 员工不在 I-539 表格上填写自己的信息,也不签字;H-4 家属必须在申请上签字,因为这是他们的个人申请。
- 只有一位家属需要填写 I-539 表格;其他家属(如主要家属的子女)必须填写、签署并随主要 I-539 表格一起提交 I-539A 表格。
- 必须标明提供给申请人的任何协助:如果提供了翻译帮助,必须填写第 7 部分的「翻译员部分」。如果其他人(即使是 H-1 持有者或父母)替申请人准备表格,必须在第 8 部分注明这些信息。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定期更新表格,包括 I-539。请确保使用最新的版本。CIS 将拒绝使用过时版本表格提交的申请。您可以在 I-539 页面找到最新版本的表格。
2025 年 1 月 18 日,USCIS 将停止捆绑处理(即一起处理)H-4 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 I-539 表格(非移民身份变更或延期申请)+ H-4 配偶的相关 I-765 表格(就业许可申请)。也就是说,H-4 身份、以及 EAD 工作许可,是分开处理的。可能会出现「H-4 身份已经获批、但是迟迟不收到 EAD 工作许可」的情形。
以下是按部分和项目编号的 I-539 表格指南。「您」指的是家属,而非员工。
第 1 部分
1.a. 姓氏:输入您的姓氏,与支持文件(家属护照)上显示的一致
1.b. 名字:输入您的名字,与支持文件(护照)上显示的一致
1.c. 如果您没有中间名,可以将此栏留空。(如果你填写「None」、「Not Applicable」或「N/A」,有可能会被当作你的中间名、录入到你的收据等文件中。)
- 外国人登记号码:大多数非移民没有外国人登记号码,这主要限于已申请永久居留权的人使用。如果您出于某种原因有 A 号码,请在此处填写。
- USCIS 在线账户号码:如果您有 USCIS 在线账户号码,请在此处输入。如果您有 USCIS 在线账户号码,您应该考虑电子提交表格(如果符合资格的话)。您可以通过访问 USCIS 资格网页检查您对 I-539 表格在线提交的资格。请注意,只有在您仅为自己申请,没有共同申请人(没有 I-539A 表格)的情况下,才能在线提交 I-539 表格。
邮寄地址部分
4.a. 转交人姓名:临时住在他人住所的人可以在此部分标明地址所有者。请注意,来自政府机构(如 USCIS)的邮件不会被美国邮政服务转发,找到被邮政服务退回的此类机构的信件可能非常困难。强烈建议您使用一个在预计处理时间内可以收到邮件的地址。
4.b. 在此处填写门牌号和街道名称。
4.c. 如果住所是公寓,或者可以通过套房或楼层号指定,请在此处填写该信息。
4.d. 在此处填写街道所在城镇的官方名称。
4.e. 可以在此处的下拉菜单中找到州名。加利福尼亚州是「CA」
4.f. 在此处填写邮政编码。如果不确定,USPS 邮政编码查询链接可以帮助您确定地址的邮政编码。
实际地址部分
此部分用于您在美国实际居住的地址。如果您住在接收邮件的同一地址,第 5.a. 至 5.e. 项应填写与第 4 项相同的详细信息。没有迹象表明如果与邮寄地址信息相同,此部分应留空,因此虽然可能重复,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您也应填写此部分。如果您的邮寄地址和实际地址不同,应在相关部分输入信息。
关于您的其他信息
- 出生国家:输入您出生的国家,使用该国当前已知的名称。
- 公民身份或国籍国家:仅输入一个与您在表格上提供的护照 ID 信息相对应的国家。
- 出生日期:注意使用美国格式(月/日/年)输入此日期信息。
- 美国社会安全号码:如果您有,请在此处输入。
- 最近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注意使用美国格式(月/日/年)输入此日期信息。如果不确定,可以从 CBP 网站获取最近的 I-94。I-94 记录上会有您最近抵达的日期。
- I-94 到达-离境号码:可以从 CBP 网站获取最近的 I-94。
注意:第 12-16 项指的是您最后一次入境时有效的移民身份信息。表格后面的部分将询问当前信息。
- 护照号码:输入您最近一次入境美国使用的护照号码。如果自上次入境以来您已更新护照,表格后面会有一个条目记录该信息。
- 旅行证件号码:如果您没有护照但已获发旅行证件,请在此处填写号码。
14.a. 护照国家:列出发行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国家。
14.b. 到期日期:找到护照或证件的到期日期并填在此处。
15.a. 当前非移民身份:写下您目前持有的身份,如 H-4、J-2、F-2 等。
15.b. 到期日期:输入您当前身份将到期的日期(月/日/年)。如果您持有 J-2 或 F-2 身份,请在此处输入 N/A,并按照第 16 题的说明操作。
- D/S 框:如果您是 J-2 或 F-2,您的「到期日期」应为 D/S;检查您的 I-94 确认。勾选此框表明您被授予 D/S。
第 2 部分:申请类型
- 恢复:不适用于这些指南。如果您是需要恢复身份的学生,请咨询学生顾问团队。
- 延期:如果您想延长停留期限以与配偶或父母的保持一致,请勾选此框。
3.a. 身份变更:如果您想将身份变更为与配偶或父母相同的身份,请勾选此框。
3.b. 新身份生效日期:如果您选择了 3.a.,请输入您希望新身份生效的日期。您需要从配偶或父母处获取此信息。不要猜测!通常,此日期应与 H-1 申请的请求开始日期一致。
3.c. 请求变更:如果您选择了 3.a.,请输入您请求的新签证身份,如 H-4。如果您勾选第 2 项表示您正在寻求在相同身份下的延期,请不要填写此栏。
- 仅申请人:如果没有其他家属寻求同样的福利(即,变更为 H-4 或延长停留期限),请勾选此框。
5.a. 如果您有其他家属寻求相同的福利,即变更为 H-4 或延长在相同身份下的停留期限,请勾选此框。
5.b. 总数:填写寻求延期或身份变更的总人数,包括您自己。(如表格所示,每位额外的家属都需要填写单独的 I-539A 表格)。不要计算主要申请人(H-1)。
第 3 部分:处理信息
- 身份延长至请求日期:再次,您需要确保此信息与配偶申请上的日期相符(月/日/年)。此日期应与 H-1 申请的请求结束日期一致。不要猜测!
2.a. 申请基于已获批的延期或变更?如果是 I-539 表格与其 H-1 身份申请一起提交时,您应回答「否」。如果此申请是在配偶的申请已获批后提交的,请回答「是」。后者有时会出现在某人放弃自己的 H-1 身份,例如,成为配偶的 H-4 家属时。
2.b. 如果您对 2.a. 回答「是」,请在提供的框中填写收据号码(WAC、EAC、SRN 或 LIN 号码)。
3.a 对于 I-539 计划与为配偶或父母提交的 H-1 申请一起提交的情况,请表示「是,与此 I-539 表格一起提交」。如果 H-1 申请已经发送,请标记「是,之前已提交并正在等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处理」。不在 H-1 申请背景下提交的 I-539 表格需要回答「否」。
3.b. 如果您对 3.a. 回答「是,之前已提交并正在等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处理」,请输入配偶或父母的延期或身份变更申请的收据号码(WAC、EAC、SRN 或 LIN 号码)。
- 如果您对 3.a. 回答「是,之前已提交并正在等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处理」,请输入申请人的名称(例如斯坦福大学)和 H-1 配偶的名和姓(例如「斯坦福大学/名字 姓氏」)
- 如果您对 3.a. 回答「是,之前已提交并正在等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处理」,请输入申请提交的日期。如果不确定,此日期列在收据通知上,标题为「接收日期」的框中。
第 4 部分:附加信息
USCIS 承认护照可能会过期并将被延长或更换。本部分旨在收集有关新护照的信息;如果自您上次进入美国以来没有新护照,请在 1.a.、1.b. 和 1.c. 栏中输入 N/A。
如果您自上次进入美国以来获得了新护照,请在 1.a.、1.b. 和 1.c. 栏中输入新护照信息。这应与您在第 1 页和第 2 页输入的护照信息不同。
- 海外实际地址:2.a 至 2.f 项是关于您在家乡的地址信息。严格来说,对于 H 非移民,没有要求在美国以外维持地址。然而,为了减少问题的可能性,建议您提供一个海外地址;可以是父母、朋友等的地址。这些字段的结构适合美国类型的地址;如果您的海外地址适合这种格式,请在此处添加。某些国家的地址不太适合这种格式,因此建议如下:在项目 2.a 中,写上「见第 8 部分」。前往第 8 部分(应从第 7 页开始),使用「附加信息」的其中一个部分。表明您正在为第 2 页第 4 部分第 2 项提供附加信息,在提供的框中,并在下面的行中添加您的海外地址信息。此字段是「自由格式」,不受美国地址惯例的限制。确保在第 8 部分中标有 1.a. 至 1.c. 项的项目中包含您的姓名信息。
- 移民签证:此问题涉及您或随附 I-539A 表格上列出的家属。它不涉及主要申请人(H-1)。它特别询问您是否在海外的美国领事馆有待处理的活跃移民签证申请。如果是这种情况,您会知道的。
- 移民申请:此问题旨在收集关于您是否被某种赞助商在移民申请中提名的信息。这包括基于家庭或自我赞助的申请、雇主或自我赞助的申请、已提交并做出决定的申请或正在等待的申请。此问题涉及您或随附 I-539A 表格上列出的家属。它不涉及主要申请人(H-1)。如果您的 H-1 配偶是 I-140 或 I-130 的受益人,但您不是,您应该对此问题回答「否」。
- I-485 调整申请:当某种移民申请被批准,允许您申请身份调整,并且您提交了绿卡的实际申请时,调整申请与 CIS 一起提交。如果是这种情况,您会知道的。此问题也涉及您或随附 I-539A 表格上列出的家属。它不涉及主要申请人(H-1)。
回答第 6 至 11 项的问题,针对您和随附 I-539A 表格上列出的家属。如果您对任何这些问题回答「是」,必须在第 8 部分提供解释。
- 违反您现在持有的身份:对于家属类别,最明显的违规是未经授权工作,因为这些类别的人大多数没有机会申请工作授权。(然而,J-2 和一些 H-4 家属可以申请)。还有其他违反身份的方式,主要与逾期停留有关。如果您对是否以某种方式违反了当前身份有疑问,应寻求律师的建议。
- 驱逐程序:如果您目前正在接受驱逐程序,您肯定会知道。
- 就业:列出您或随附 I-539A 表格上列出的任何家属自您上次被允许进入美国或获得延期或身份变更以来的任何就业情况。
如果您没有被雇用,并且您回答「否」,请前往第 8 部分(位于第 7 页),参考第 3 页第 4 部分第 14 项,您需要解释您在美国期间是如何得到支持的。您可以说类似「本表格上出现的人由主要申请人(H-1 的姓名)支持,他/她是斯坦福大学代表他/她提交的相关申请的受益人,年薪为 $___」。
如果您已经工作(J-2 身份的家属有资格获得工作授权,因此您可能有工作期限需要列出,或者您可能持有 H-4 工作授权),您有义务前往第 8 部分(位于第 7 页),参考第 3 页第 4 部分第 14 项,解释,提供您的姓名、您如何获得工作授权、您工作的雇主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每周获得多少报酬。应随申请一起提交您获发的 EAD(正反面)的副本。
- 交流访问者历史:如果您或随附 I-539A 表格上列出的任何家属曾经持有 J-1 或 J-2 身份,请标记「是」,并前往第 8 部分(位于第 7 页),参考第 3 页第 4 部分第 15 项,提供您处于该身份的日期。注意:如果您受 212(e)「两年居住要求」的约束,您不能在美国变更身份。
第 5 部分:申请人声明、联系信息、宣言、认证和签名
作为寻求身份变更或延长停留期限的人,您是申请人。请参阅申请人声明部分,并回答问题。不要忘记签署并注明表格日期。
如果您在翻译表格时获得帮助,您需要让翻译员填写第 7 部分。
如果其他人为您准备表格,即使是配偶或父母,该人需要填写第 7 部分并作为准备人签名。
提交注意事项
将 I-539 表格与所有随附文件(例如,婚姻证明、出生证明、I-94、EAD 副本(如果有的话)等)以及证明您的配偶处于有效 H-1 身份的文件(配偶 I-797 副本、I-94、护照个人信息页副本、当前入境签证页副本、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提供给您配偶或父母的部门,由他们连同申请材料一起交给 Bechtel 国际中心。
请注意 CIS 说明中的付款信息;支票必须符合 USCIS 要求;请参阅 USCIS 费用网页。支票抬头为「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提交费用偶尔会变更,因此在提交申请前请检查当前费用。如果您提交了错误的费用,申请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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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非常熟悉美国的移民系统,H-4 的申请本身不难,因为他主要基于 H-1B 的申请,只要 H-1B 没有问题,H-4 一般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您并不熟悉美国的移民系统,I-539 表格上的很多信息你看不懂、或者不确定,或者自己的移民身份本身有些问题,比如有身份 gap、或者有过非法打工的历史等等,那么您应该花钱请律师协助 —— 我们在网上提过的信息只能作为知识交流,不能作为法律建议。如果您需要移民律师协助的话,可以考虑我们的客户新未名移民律师事务所,我们网站这里有详细的介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