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读者问,母亲打算来美国,「护照有效期要比预计离美时间长出六个月以上吗?」
答:是的。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US CBP)要求访客的护照有效期比预定停留期限长6个月;比如,你3/1来美国、预计9/1离开(停留6个月),那么你的护照有效期应该至少到明年的3/1。如果你的护照有效期不够,CBP 可能会相应缩短你的停留期限 —— 比如说,你的护照只有8个月的有效期,那么入境的时候 CBP 可能只会给你(8-6)= 2个月的停留期。
其实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可以免除这个要求的限制,这些国家称为「Six Month Club」(六个月俱乐部),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然而中国大陆(PRC 护照)并不在此列。也就是说,港澳台护照,入境美国并没有「必须超出停留期6个月」的限制,而中国大陆护照则有此限制。
参见 CBP 官网的说明和2022/3/16更新的文档:
Visitors traveling to the U.S. are required to be in possession of passports that are valid for six months beyond the period of their intended stay in the U.S. Citizens of the countries listed below are exempt from the sixmonth rule and need only have a passport valid for their intended period of stay.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我母亲B2签证2022年10月5日到期,按时申请了延期并于过期前收到了receipt, 打指模后一直没有更新。于2023年4月26日离境,5月8日收到移民局Approval letter, 但是新的I-94只给到2023年4月5日。想问从4月6日到26日这20天算预期居留吗?下次进美国会受影响吗?什么时候可以再来呢?多谢指教!
移民法规定每次延期最长6个月;如果你母亲身份 10/5/2022 过期的话,最长只能申请到 4/5/2023。参见: https://gonglue.us/54216
这种情况下,正常的操作应该是:
– 在 10/5/2022 前提交延期,申请到 4/5/2023
– 如果 4/5/2023 之后要继续停留,不管有没有收到批准,应该在 4/5/2023 之前再次申请延期,参见: https://gonglue.us/383
正常来说,只要你在身份过期前及时提交了(non-frivolous 的)延期申请,并且在 pending 期间离开,走后不管是批准还是拒绝,都不视为 overstay、不影响你的签证,这篇文章有解释: https://gonglue.us/14973
但是,你虽然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但是申请的期限是错误的、超出了移民法允许的范围,我不知道移民局/海关会怎样认为。如果他们认为你 overstay,会通知发签证的领馆、撤销你母亲的签证(然后领馆会通过你当年申请签证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你),届时她将无法更新 EVUS。我建议你们过一段时间、或者下次打算再来美国前提前几个月更新 EVUS,如果能更新成功,那么签证应该没有取消。
如果上次在美国停留了一年以上,建议间隔一年以上再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