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美国的叛国罪|唯一写入宪法的罪名

7月18日,国家情报总监加巴德发布新闻,指控奥巴马叛国,具体来说就是2016年,奥巴马政府调查俄罗斯干预美国大选这事儿,把情报工作政治化,「目标是颠覆美国人民的意愿,实施一场实质上持续多年的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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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Trump在他的社交媒体上转发了一个AI制作的视频,内容是FBI在白宫逮捕了奥巴马,那架势跟习近平把胡锦涛架出去一模一样。诡异的是,这个视频的背景音乐,是一首1980年代致敬同性恋的迪斯科舞曲。由于版权限制,我不能在这里播放音乐,但里面有类似这样的歌词:「咱这儿啥都有,年轻人尽情享受,你可以跟哥们儿一起玩乐」!

“奥巴马叛国”这事儿太吸人眼球了,它让我忘了我没地儿住~啊不对,它让美国人民一瞬间忘了爱泼斯坦这事儿。哎?不对?这帮人怎么还没忘啊!

好好好,咱忘了爱泼斯坦,来聊聊叛国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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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早的叛国者,是乔治华盛顿,当然还有托马斯杰弗逊和詹姆斯麦迪逊等一众同伙。当时北美还是英国的殖民地,奉行的是英国法律,这帮人拿起武器推翻政府统治,没有比这更“叛国”的了。正因为自己都是“叛国者”,所以他们对“叛国”这个罪名格外警惕,把它写进了宪法:

Treason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consist only in levying War against them, or in adhering to their Enemies, giving them Aid and Comfort. No Person shall be convicted of Treason unless on the Testimony of two Witnesses to the same overt Act, or on Confession in open Court. 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declare the Punishment of Treason, but no Attainder of Treason shall work Corruption of Blood, or Forfeiture except during the Life of the Person attainted.

「对合众国的叛国罪,仅限于对合众国开战,或依附合众国的敌人、并给予其援助与便利。除非有两名证人对同一行为作证,或被告在公开法庭上认罪,否则任何人不得被判叛国罪。国会有权决定叛国罪的惩罚方式。但叛国罪不得株连后代,也不得在被定罪者过世后没收其财产。」

正如罗伯特杰克逊大法官在《克雷默诉美国案》中所说:「这个国家基本的叛国法是由这些人制定的,他们通过经验和历史得知,对叛国罪的滥用几乎与叛国本身一样可怕。」

“叛国罪”是唯一写入美国宪法的罪名。其他骇人听闻的罪行,什么抢劫杀人强奸放火,以及恐怖主义,战争罪,都是由普通法规定,在宪法里没有。对“叛国罪”的极度重视,并不是为了严厉打击叛国者,相反,是为了严厉限制政府滥用这个罪名。首先,他限制了政府惩罚的力度,不能株连后代。更重要的是,宪法将“叛国罪”限定为两种具体的行为,没有其他例外。这意味着,哪怕一个政党同时控制了国会的上下两院以及白宫,他们也没法设立新的法律来打击其他的“叛国行为”,因为那将违宪。

根据宪法,叛国罪只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对方向美国发动了战争。关于这个话题,最著名的案例是亚伦伯尔。他是美国最富有争议的政治人物之一。独立战争期间曾经在乔治华盛顿手下服役,1800年当选为副总统,1804年在决斗中打死了跟他积怨已久的汉密尔顿。决斗在纽约和新泽西都是非法行为,而且汉密尔顿是开国元勋、当时任财政部长,非常受人尊敬,伯尔虽然逃脱了法律制裁,但声望一落千丈,葬送了政治生涯,于是跑到美国西部,拉拢了一批军官和冒险家,组建私人武装,想成立自己的帝国。伯尔拉拢的对象包括当时的美国陆军总指挥、路易斯安那领地总督James Wilkinson,他表面跟伯尔眉来眼去,暗地里偷偷向总统杰佛逊告发,伯尔阴谋败露,以叛国罪起诉。

这都拉拢陆军总司令、想要独立建国了,“叛国罪”是板上钉钉了吧?

并没有。最高法院驳回了对他的“叛国罪”指控。马歇尔首席大法官认为,仅仅是招募军队、制定作战计划还不够,因为他只是阴谋发动战争,并没有实际发动战争,后者才是叛国罪。

聊回到加巴德对奥巴马的叛国罪指控这事儿。奥巴马2016年具体做了什么事,大家可能有很多种不同的看法,但我目前还没看到有人说他针对美国发动了实际战争,搞过比拉拢陆军总指挥、准备独立建国还要离谱的行为。

宪法规定的“叛国罪”第二种行为,是「依附合众国的敌人、并给予其援助与便利」。要想证明奥巴马干了这事儿,首先得找个敌人。比如俄罗斯,中国。当然,咱们也可以制造一个新的敌人,比如说加拿大,甚至民主党,Trump以前也说过,民主党是“来自内部的敌人”。其次要证明奥巴马给敌人提供了「援助与便利」。这个门槛其实也非常高。

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向美国派遣间谍,准备在大城市发动炸弹袭击,来制造恐怖和扰乱经济。有一位德裔美国公民,叫克雷默,他跟两名潜入美国的间谍有来往,一起喝过酒,可能还骂过美国政府,这些人事情败露之后,克雷默也被控叛国罪,但最高法院驳回了政府的这个指控,罗伯特杰克逊大法官说,「一个公民可能在思想上或情感上偏袒敌人,怀有对这个国家的政策或利益不忠的同情或信念,但只要他没有做出援助敌人的行为,就没有叛国罪。另一方面,一个公民可能做了一些确实有援助或给敌人以便利的行动,比如发表批评政府的演讲,或反对政府的措施,囤积居奇,在国防工厂或重要工作中罢工,以及其他各种削弱我们凝聚力、降低我们实力的行为。但如果他没有附着于敌人,没有背叛的意图,就没有叛国罪。」

也就是说,要想证明奥巴马叛国,咱得先找一个美国的敌人,再证明奥巴马有援助敌人的实际行为,并且他有依附敌人、背叛美国的意图。

按照加巴德目前公布的指控,貌似这个“敌人”是俄罗斯,但要说奥巴马援助俄罗斯,这个弯转得有点急,恐怕刹不住车。

当然,刹不住车,不代表就没人敢开。司法部可能会真的派忠心的律师来起诉奥巴马。但提起法律诉讼之后,还有两个问题:

首先,奥巴马的这些叛国行为发生在首都,这是个深蓝城市,2024年大选Trump的得票率不到7%,要想找一个支持Trump给奥巴马定叛国罪的陪审团,无异于大海捞针。如果去一个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强诉,案件可能被驳回。

其次,2024年《Trump诉美国案》,特别检察官指控Trump在2020年试图推翻大选结果,涉及欺诈美国、妨碍官方程序等多项罪名,最高法院裁定,总统对其核心宪法行为享有绝对豁免权,对其在职责外围内的官方行为享有推定豁免权。更重要的是,总统团队内部沟通的证据,包括顾问的证词或私人记录,如果会泄露受保护的官方行为,也不能在审判中提交。这个判决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因为他的这些限制,使得起诉前总统几乎不可能,不管这个前总统是Trump还是奥巴马,他们基本上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了。

以上就是我对奥巴马叛国案的粗浅看法,您觉得呢?您觉得奥巴马是否符合宪法对叛国罪的定义?他应该被起诉吗?您觉得Trump有可能把他定罪,甚至剥夺公民权、驱逐出境吗?您觉得这次事件会如何影响美国的政治格局和司法体系?请留言告诉我你的看法。我是 Derek,感谢您的收看,希望您对美国宪法和“叛国罪”多了一点理解,咱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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