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人在美国境内,需要延续现有的移民身份(比如 B1/B2 延期)、或者转换到另一种身份(比如持 B1/B2 入境、收到大学录取需转换到 F-1 上学),可以向移民局提交 I-539 表格申请 extension / change of status,无需离开美国。但是,假如你在申请尚未批准时离开美国,上述两种情形的后果会不一样。
如果你的申请是转换身份
如果你申请了转换身份(比如从 B1/B2 到 F-1),并在尚未批准时离开美国,你的申请会被视为放弃、会被拒绝。司法部 2001 年的 HQ 70/6.2.9 备忘录有明确解释:
Service officers are reminded that an alien on whose behalf a change of nonimmigrant status has been filed and who travel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before the request is adjudicated is considered to have abandoned the request for a change of nonimmigrant status. This has been, and remains, the Service’s long-standing policy. The Office of Adjudications has described this particular policy in numerous letters and correspondence with the public and the legal community.
If at any time it comes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Service that an alien on whose behalf a request for a change of nonimmigrant status has been filed has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the pendency of the request for a change of status, the application or petition should be denied pursuant to 8 CFR 248.3(g).
如果你的申请是延续身份
如果你申请了延期、并在尚未批准时离开美国,上述分析并不适用。司法部在该备忘录后面有注明:「Please note that the reference contained in the article to a October 20, 1999 letter written by Thomas Simmons is not germane to this issue because it relates to the filing of an extension of temporary stay, not a request for a change of nonimmigrant status. Current Service policy does not preclude an alien from traveling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while a request for an extension of temporary stay is pending with the Service.」
也就是说:提交延期申请之后你可以离开美国,并不会导致你的申请被自动视为放弃而拒绝。注意:这只是说你的申请「不会被自动视为放弃」,并不是说「不会有影响」。
实际上,Covid-19 疫情以来,因为移民局处理缓慢,很多人在递交 B1/B2 延期申请之后,过了几个月、已经如期离开,而移民局仍未处理;从我们得到的反馈来看,这些申请大部分最后拒绝了 —— 原因我想「你都走了,这个延期自然也用不上了」—— 但这种情形,只要你在提交申请的时候 I-94 尚未过期、有合法身份,最后被拒并不会影响你的签证、对你未来入境和申请移民福利没有负面影响,参见 《I-94 过期或延期被拒,在美国逾期或非法滞留的后果》。
申请延期后不等批准就离境,会有很多微妙的情形,可参考移民律所 Scott Legal, P.C. 的这篇文章、以及律所 Marks Gray, P.A. 准备的这个问答。我摘要编译一些点如下。
你可能会无意中缩短你的身份
假如你是 H-1B、申请了 extension,在移民局批准之前出国了。若移民局在你走后批准了延期,你需要拿到 I-797 批准件、去领馆申请新的 H-1B 签证,才能在入境时激活新的 H-1B 身份。假如延期已经获批并生效,但你持尚未过期的旧 H-1B 签证入境,CBP 官员会按照旧签证的有效期给你 I-94,与此同时,你延期的身份将会失效 —— 这叫做「last action rule」,参见我们的文章解释:《移民局「最后生效」政策|同时有多个申请或待审期间离境的后果》。
上述案例中,只要你旧的 H-1B 签证尚未过期,你可以使用它合法入境,但是 CBP 官员给你的停留期限可能会远远短于你延期之后的新身份;你可能在入境之后不得不重新申请延期。
B1/B2 身份也可能有同样的问题:
- 假如你在 2022/08/01 申请延期,期限是从 2022/10/1 到 2023/03/31,但是在 2022/09/01 离开,此时该申请尚未批准;
- 几个月之后,你于 2023/03/01 再次入境,CBP 官员给了你 6 个月的停留期、到 2023/08/31;
- 但移民局于 2023/03/15 批准了你之前的延期申请,这将是你身份的「last action」,会覆盖掉之前生效的其他身份 —— 意味着,从此刻开始,入境时 CBP 给你到 2023/08/31 的身份已经失效,你将拥有移民局批准给你的新身份、在 2023/03/31 失效。
以其他身份重新入境的影响
还是上面的第 2 个例子,假如你申请了 B1/B2 延期、未批准时离开,几个月后持另外一种签证入境,比如在 2023/03/01 以 F-1 签证来美国读书,通过 CBP 检验入境、一切顺利。但是,2023/03/15,移民局批准了你之前提交的延期申请,你突然又变回了 B1/B2 身份,不能上学!若你毫不知情,继续上学,并且/或在 B1/B2 于 2023/03/31 到期之前没有离开美国(或申请延期/转换身份),你将违反身份、或 out-of-status。
假如你现有签证已经过期
上面我们讨论了「你可能会无意中缩短你的身份」—— 比如说新的 H-1B 已经批准生效,但你又用旧的 H-1B 入境;这种操作的前提是你的旧 H-1B 签证依然有效。假如你之前的 H-1B 签证已经失效,那么你在延期尚未批准时离开,可能会更麻烦:
- 因为你旧签证已经失效,你需要重新申请签证方可入境。
- 假如你申请其他签证,比如 B1/B2,重新入境,并且移民局恰好在此之前批准了你的 H-1B 延期,你可能会无意中覆盖掉你新的 H-1B 身份,参见上一节「以其他身份重新入境的影响」的分析。
- 或者你只能在境外停留,等移民局批准你的 H-1B 延期,然后拿着 I-797 去领馆申请新的 H-1B 签证。若移民局迟迟不批,你就只好一直等下去。
总结
- 如果你申请了转换身份,在批准前不要去境外旅行。
- 如果你申请了延期,虽然理论上来说可以去境外旅行,但律师通常会建议你避免;若不得不出境,建议先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和讨论,搞清楚可能的后果和可行的方案。
本文讨论的是非移民签证。如果你是提交 I-485 申请了移民身份(绿卡),并在尚未批准的时候离开,通常应该在拿到 Advance Parole 之后才能离开,否则离开之后申请将视为放弃(H-1B/L-1 这两种 dual intent 的签证以及 K 签证除外)。参见:《提交 I-485 绿卡申请应拿到 AP 或 Combo 卡才能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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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HQ 70/6.2.9 Memorandum
- Scott Legal, P.C., Can I Travel if I file for an Extension of Status?
- Marks Gray, P.A., FAQ: Travel Abroad While a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is P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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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申请其他签证,比如 B1/B2,重新入境,并且移民局恰好在此之前批准了你的 H-1B 延期,你可能会无意中覆盖掉你新的 H-1B 身份,」==> 好像这里应该是「覆盖掉你新的【B1/B2】身份」。
不是,文中是对的。这里描述的情形是:(1)你离开时,移民局批准了你的 H-1B 延期、立刻生效;(2)此时你却持 B1/B2 签证入境,CBP 给了你 B 身份;(3)你的 B 身份会覆盖掉你延期获得的 H-1B 身份,相当于你白延期了。
@Derek Yang 杨老师好 我老婆 7/15/2022 用 b1/b2 签证来美国, 11/15/2022 申请了延期到 7/15/2023. 在等待审核期间于 4/15/2023 回国。最近她打算申请 H4 签证过来 因为我 H1-B 最近批准了。不过现在延期处理还在 pending。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等待延期结果出来之后再去办 H4 签证吗?还是直接去办然后入境就行了?之后延期被拒或者 approve 会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可以办理 H-4 签证。应该不会有影响。只要及时申请了延期、并在 USCIS 审理之前离开,不管走后是批准、还是拒绝,都没有 overstay、不影响未来申请其他的移民福利。就算你老婆持 H-4 入境之后、USCIS 又批准了上次的 B2 延期,因为该延期已经在 7/15/2023 结束,不会覆盖掉她的 H-4 身份。如果她的 B1/B2 签证未过期的话,甚至可以 B2 入境、再转换身份到 H-1B —— 当然,前提是 CBP 允许她入境、没有刁难她。
你难道是 B1/B2 申请的 H-1B?如果是 F-1 申请的 H-1B,为何当时不给老婆申请 F-2,而是让她持 B1/B2 入境、又延期 B2(而不是转到 F-2)?
This is not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get legal advice from your / your employer’s attorney.
@Derek Yang 谢谢杨老师回答。我是 F-1 申请的 H-1B,当时是因为还没结婚用的 B1/B2, 而我 F-1 也快到期了
请教杨老师,我父母 B2 签证最后一次 21 年 6 月申请延期到 22 年 1 月,21 年 8 月打完指纹之后一直 pending,他们 21 年 12 月离境。现在 case 仍然在 pending, 如果他们近期入境美国,入境官给 6 个月停留,如果 case 在他们入境后被批准,他们的停留期限会依据 last action rule 变成 22 年 1 月么?感觉有点诡异啊。。。
不会,因为即使批准,也已经(retroactively 生效并)结束,不是在批准之日起还有效。
杨老师您好,我父母的 B2 签证 I-94 有效期到 6 月 25 日。我在五月初已经给他们办延期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六月中我们可能要去加拿大旅游,会在 6 月 25 日之前回来。现在担心的是 USCIS 在审理我们的延期的时候如果是在我们从加拿大回来之后,那么最后一次入境的日期就不符合我申请表格里的日期。
请问这种情况下会造成申请被据吗?
应该不会因为这个原因拒绝。但假如移民局万一正好在你们离开期间审理你的延期申请,有可能会以为「申请人已经离开美国」从而拒绝。
杨老师你好。我和我先生持 M1 学生签证, i94 将于 6 月 11 日过期,且因为之前已经延期两次,M1 无法再延期。由于航空公司的原因,我们的回国机票被改到 7 月 30 日。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申请转换身份到 B2 吗?
如果我们转换到 B2,但是在移民局批复前离开了美国,我们的案件将被拒绝,这样我们算是有 unlawful presence 吗?如果案件被拒绝后,会影响我们的下次入境吗?
目前我有一张有效期内的 B2 十年签,而我先生没有。如果因为提前离境导致案件拒绝,我的 B2 签证是否会被自动撤销?对我先生有其它影响吗?
非常感谢杨老师❤️
从你描述的情形来看,应该申请转换身份到 B2 来填补剩余的身份空白;这是正常的操作。只要你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在离开之后不管移民局是批准还是拒绝,都不会导致你的其他签证时效,也不会积累 unlawful presence, 这篇文章的「已经回国了还没批复怎么算?」这一节有解释:《I-94 过期或延期被拒,在美国逾期或非法滞留的后果》
您好
我母亲 2018 年调整身份从 L1 到 F1,case 在 pending 之间离境导致被 Denied,现在她想重新在国内申请 B1/B2 签证,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算是被拒签么?重新申请签证时候是否应该在表格中回答是否之前被拒签过填是这个选项?
谢谢
这个应该不算拒签。(顺便说一句:从 L1 -> F1 叫转换身份,不是调整身份。调整身份在移民法里的含义是指从非移民身份调整为移民身份,通俗来说就是申请绿卡。)
杨老师您好!我妈妈使用 B2 签证入境,I-94 是 5 月 3 日到期。我已经在网上递交了 I-593 进行延期,并且收到通知下周去打指纹。我计划带她去加拿大 3 天探亲,在 4 月底左右回到美国,届时现有的 I-94 还没有到期。请问 I-593 pending 期间离开美国,是否会导致 I-593 作废,需要再次申请?我看这篇文章中的解释是不会,但我在您的另一篇文章下看到不同的回答:《I-94 快到期可否去墨西哥或加拿大再重新入境?》(2022 年 6 月 9 日给 Crystal 的回复)。我想知道从加拿大返回美国后是否有必要再次申请 I-593。
那条回复不准确,我删除了。在延期待审期间离开、再回来,是件微妙的事情 —— 有多种可能的结果。最好避免。你的这种情形,假如你早点来问的话,我会建议你从加拿大回来之后,看入境的时候 CBP 怎么做,再看是否要延期。如果 CBP auto revalidation、没有给新的 I-94, 你仍然有时间申请延期(网上申请一般 24 小时之内就会收到 receipt);如果 CBP 给了你新的 I-94,可能就不用再延期了。
如果你在延期待审的时候去加拿大,有两个比较大的变数:USCIS 在什么时候处理你的申请;再次入境的时候 CBP 怎么处理。比较好的结果:重新入境的时候,CBP 又给了你 6 个月的 I-94、或者在回来之后 USCIS 批准了你的延期;最坏的结果:回来的时候 CBP 没有给你新的 I-94,只剩几天的有效期,而 USCIS 恰恰在此时审理,一看到申请人已经离开美国,给你拒掉了,而你收到拒信的时候原 I-94 已经过期,就算立刻再次申请延期,难度会大很多(因为理论上来说 out of status 是不能再延期的)。
如果你仍然需要这么做的话,我的建议是:从加拿大回来之后,如果没有给新的 I-94,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要每天登陆账户,查看是否有 USCIS 的通知(批准信、拒信、RFE 等)。如果你实在不放心的话,重新入境之后,如果 CBP 没有给新的 I-94,你可以重新提交一次延期申请(需要重新缴费、浪费点钱)。
杨老师您好,我父母的 i94 在 12 月 22 号过期,本来打算去加拿大玩一趟,但是签证迟迟没有批下来,所以在 19 号晚上提交了延期申请。咨询了中介表示最近延期申请太多可能会被拒,我想问一下在 pending 期间去加拿大后再重新入境,最后申请被拒绝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这样是否可行呢?或者说被拒绝了之后再去加拿大重新入境可以吗?
「最近延期申请太多可能会被拒」是无稽之谈。二者没有关系。不建议「被拒绝了之后再去加拿大重新入境」。延期拒绝之后,因为你父母的 I-94 已经过期、属于 overstay/unlawful presence,签证自动取消,他们需要回母国重新申请签证:《逾期逗留之后只能回母国重新申请签证》 至于延期申请「pending 期间去加拿大后再重新入境」是否有风险,建议你咨询移民律师(不是旅游中介)获得 legal advice。祝你们顺利。
感谢杨老师解惑,那请问不存在「太多人申请延期会被拒」的情况的话,一般留学生父母的延期申请会被批准吗?谢谢!
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只要有合理的解释、正确提交申请,B2 延期的批准几率很高。
@Derek Yang 你好,我父母的 I94 在 11 月底过期,所以 9 月份的时候提前三个月申请了延期,到目前仍处于 pending 状态。但最近我们一起去了一趟加拿大,在回美国时边境官提醒离开过美国 539 申请就视作自动放弃。这似乎和本文关于延期的描述不同,请问我们需要重新申请延期吗?如果不申请且继续呆在美国,直到第一个申请结果下来,最坏情况是不是当前的签证被取消呢?
文章有解释,这种情形应该不会视为自动放弃。如果被拒,从被拒之日起视为 unlawful presence,离开之后签证将会取消。如果认为 USCIS 错误地拒绝了你的申请,可以申请 reopen / reconsider。
杨老师您好!我父母来美照顾新生儿,本来已经买好机票准备按时回国。但在登机前 5 天不慎暴露于阳性环境而导致无法成行,于是改签了机票。现在新机票在 I94 过期前几天,有可能一切顺利正常离境,但也有可能还是不能如期成行而导致 overstay。请问这种情况下适合申请延期吗?如果刚申请延期却又在到期前离境,可以撤销申请吗?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可以用自己的 USCIS 账号为他们申请延期么?还是说那个申请人都要自己 create an account?
谢谢!
如果你打算网上申请,提前一两天即可,不用很早。假设他们新机票在 10/20、I-94 给到了 10/25,那么即使他们 10/20 走不了,你在 10/21 给他们网申即可,一般 24 小时之内就会有 receipt。网申不能一起办理,需要分开申请,应给他们各自开通一个 USCIS 账户。
杨老师您好,我父母疫情期间 B2 延期两次,第一次批了, 第二次还没批,但是待审期间已经回国了。我最近入了籍所以现在想给他们办绿卡,这种情况您建议是在国内走 CP 还是再次入境走 485 呢?
他们的时间线是这样的:原 i-94 过期时间为 T,在过期以前申请了一延 (T+6), 一延过期以前 (T+5) 申请二延 (T+5+6),在 T+5+4 的时候回国了,一延 (T+6) 在回国后才批下来,二延还没动静。
我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 130 和 ds-260/485 表上都有几个关于最后离境日期的问题,因为他们在二延批下来以前回了国,所以他们的 departure date(T+5+4) 至少看起来比表格上问的 authorized stay date (原本的 i-94 (T) 或是一延批的 i-94 日期 (T+6)) 要晚。
这样的话,虽然从您的 Post 看来他们没有积累非法滞留,我怕在国内走了 CP 大使馆的人不懂这些 detail 会以为在美国非法滞留,反而重新入境以后 485 会相对稳妥一点(因为他们的 b2 还有效,重新入境以后估计以前的 potential overstay 都洗白了?)您觉得这种情况下那种方式更保险一些?谢谢指教!
公民父母是移民法中的 immediate relative, 就算是 overstay 了(甚至目前已经是 out of status/overstay)也可以调整身份,不需要「洗白」。我在这篇文章中有简单介绍(不细致,有空再考虑重写):《美国移民和调整身份的常见禁令及豁免》
移民局官网有说明,参见这个网页的「B. Immediate Relatives」一节:
Certain adjustment bars do not apply to an immediate relative, including the spouse or child (unmarried and under 21 years old) of a U.S. citizen, and the parent of a U.S. citizen older than 21.
An adjustment applicant applying as an immediate relative may be eligible to adjust status even if:
[…]
– The applicant is not in lawful immigration status on the date he or she files the adjustment application;
– The applicant has ever failed to continuously maintain a lawful status since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
– The applicant has ever violated the terms of his or her nonimmigrant status.
谢谢杨老师!这样看起来的话还是入境+485 比在中国走 consular processing 保险一点是吗?毕竟这个 USCIS policy manual 只适用于境内的身份调整。走 CP 的话万一万一在大使馆因为延期弄出什么问题搞 i-160 豁免就有很多麻烦,反而让他们重新 B2 入境再考虑在美转身份反而稳妥一点?
如果是我的话,会选择安排父母来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至于你自己的情况,建议你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获得 legal advice。我们的文章和评论只能作为 information for general purpose,不能作为 legal advice。祝你们申请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