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和调整身份的常见禁令及豁免

有读者问:「我申请了延期、也收到了收据号码。现在有一个问题:因为我最近 EB-5 排期也排到了,我现在能在境内转身份吗?还是要等到延期批准了以后,才可以递交I-485?」本文介绍一下常见的移民禁令,包括3年、10年与终身禁令,以及调整身份的禁令与豁免情形。

常见的移民禁令

如果你身份过期、且没有及时申请延期或转换身份,那么你继续在美国就属于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后果包括:

  • 在美国单次非法停留超过180天,但不足1年,自从离开美国、或被驱逐之日起,3年之内:(1)不可签发移民签证、或(2)非移民签证;(3)不可调整身份;(4)不可入境美国。请注意,如果你及时提交了延期或转换身份等申请,哪怕你的 I-94 已经过期,只要 USCIS 还未处理(拒绝)你的申请,那么你只是「逾期停留」(overstay),并不是「非法停留」,这个问题我在《I-94 过期或延期被拒,在美国逾期或非法滞留的后果》里解释过。
  • 如果你单次非法停留超过1年,上述禁令的期限将变成10年。也就是说:10年之内不可获得美国签证(包括移民和非移民签证)、不可调整身份、不可入境美国。
  • 非法停留累计超过1年,离开之后又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美国,将是终身禁令。

此外,移民欺诈(fraud)、或在移民过程中故意虚假陈述(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也是终身禁令;比如说,如果你申请了 B1/B2 签证,却马上入境与绿卡结婚、并申请调整身份,可能就有此风险,参见:《持B1/B2等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提交 I-485 办绿卡的常见问题》。

常见的调整身份禁令

如果你人在美国,可以将非移民身份「调整」为移民身份,这一过程称为 「Adjustment of Status」; AOS。调整身份也有禁令,参见移民局官网对 AOS 的说明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 「Bars to Adjustment of Status」。有些情形对于大部分普通中文申请人来说可能不适用,比如 crewman、免签证入境者、以证人或线人身份入境者,等。

对于普通中文申请人来说,最有可能遇到的是这条禁令:提交申请(I-485)的时候没有合法身份、或入境之后没有持续维持合法身份、或未经授权在美国工作。但是,这条禁令不适用于:

  • 基于《防止妇女受暴法案》的申请人。
  • 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儿女。
  • 部分特殊移民。
  • INA 245(k) 的例外情形,适用于(a)没有合法身份、或(b)未经授权在美国工作、或(c)违反了身份,但累计不超过180天的 EB-1、EB-2、EB-3、EB-4 宗教工作者、EB-5,以及他们的家属。
  • 此外,党员与团员的问题请参见:《党员绿卡详细说明和批准案例》。
# # # # #
// RELATED POSTS

Discover more from 美国攻略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