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政策将于2023年1月8日终止。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2022年11月11日发布的文件,对入境人员的隔离和检测调整如下。原文在此。
大中华地区隔离政策表
(表格较宽,建议使用电脑/平板浏览)
| 地区 | 简介 | 隔离政策 |
|---|---|---|
| 内地 | 5+3 | ++ 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 澳门 | 5+3 | ++ 境外入境人员:5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每天到就近核酸站进行检测。 ++ 3天离境限制:入境澳门翌日起计,第9天零时前不可前往内地。 |
| 香港 | 0 | ++ 无需居家监测,除核酸阳性者发放“红码”外,阴性均为“蓝码”,不再发放“黄码”。 |
| 台湾 | 0 | ++ 7天自主防疫。 |
另外,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