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员杰夫·默克利(D-OR)在国会听证会上,指国务卿在撤销上千名留学生签证时可能滥用权力,质疑“预期行为”也可作为签证吊销依据是否违宪。这段中英文字幕对话展现了美国政坛对国家利益与个人自由之间的真实辩论,尤其对留美华人、家长和关注移民政策的人极具参考价值。
默克利参议员:非常感谢主席先生。(国务卿先生)这是今天第二次向您提问。感谢您在多个委员会作证。早在三月,您提到根据《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取消了300名学生的签证,因为他们违反了签证条款。该法明确规定,若外国人在美国境内的活动会对外交政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国务卿可撤销其签证。现在这个数字是多少了?您总共撤销了多少签证?
卢比奥国务卿:我不知道最新的具体数字,但可能还会撤销更多。目前可能已达上千,具体取决于情况。不过,并非所有撤销都是根据那项法规,有些是因为学生辍学、被判犯罪或涉及刑事调查。这些情况与您提到的不同。
默克利参议员:所以,三月是300个,现在是1000个。其中有多少是根据1952年法案撤销的?
卢比奥国务卿:我需要确认才能给您一个准确数字,但可能少于1000个。我不想猜测具体数字,会尽快提供准确答案。
默克利参议员:这件事让我非常担心。您在路易斯安那州移民法庭作证时,对1952年法案的解释相当宽泛,说它适用于任何非公民,无论是其过去、现在或“预期的”信仰、言论或关联。“预期”这个词让我震惊。这意味着,作为国务卿,您可以仅凭对某人未来信仰或言论的“预期”,就撤销他们的签证?
卢比奥国务卿:签证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特权。
默克利参议员:好吧,我对此深表不同意。第五修正案在保护公民和非公民的正当程序方面非常有力。我知道这件事最终会由法庭裁决,但仅凭您——作为国务卿——对某人未来行为或“预期”行为的个人判断,就能撤销签证,在我看来,这是对正当程序的极大侵犯。我不需要您现在辩护,我很乐意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个问题,以便您后续跟进并更好地解释。但我确实认为,这是一种对自由的根本性攻击,因为正当程序是防止政府剥夺人们生命或自由的守门神。如果没有正当程序就剥夺签证,那就是剥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