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OPT 挂靠和其他问题,用 I-601 豁免等渠道取得美国绿卡的近期案例

柳暗花明,即使曾经有过签证身份方面的问题,也可以不影响绿卡批准。申请人需要认真准备。本文介绍多个真实案例,有过 OPT 挂靠经历或者其他身份问题的申请人,通过办理豁免等方式克服障碍,在最近成功取得了绿卡批准。

留学美国,对于此后办签证身份和绿卡,在美国发展事业和定居,有很多好处和便利。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留学生毕业以后,可以用 OPT 工作,如果是理工类 STEM 专业(现在也包括一些金融管理商科等专业),OPT 一年以后还可以继续延期两年,一共三年时间,可以比较自由地在美国工作,不需要工作签证如 H1B(在这三年里面可以有机会抽签办理 H1B),也不需要绿卡。如果是在美国读了本科,用了三年 OPT;然后继续读硕士,毕业后又有三年 OPT 时间。大多数美国留学生,包括作者自己,我的妻子,很多同学和朋友,都是在留学毕业以后先用 OPT 工作,然后转为工作签证或者绿卡身份的。

OPT 的目的,是让赴美留学生在毕业后有工作实习的机会。因此,如果在一年期间的 OPT 阶段里面超过 90 天没有工作,或者在包括 STEM 延期的三年 OPT 期间超过 150 天没有工作,OPT 身份就失效了。此外,一年期的 OPT 阶段可以做没有工资的志愿者工作(需要和学习的专业相关,比如为学校的教授做研究);此后的 OPT STEM 延期阶段需要有工资,还需要雇主加入移民局的 E-Verify 系统。 OPT 是毕业后的工作实习,因此需要告知学校,在学生的 I-20 表上面注明,需要向移民局申请(提交 I-765 表)获得批准。

一些留学生毕业以后因为个人原因,或者搬到新城市,或者因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是又担心 OPT 身份因此失效,造成麻烦。有的人(比如被美国政府查处的 Kelly Huang)因此瞄准留学生的需求,提供 「OPT 挂靠」:学生名义上在她设立的公司(Findream 和 Sinocontech)工作,保持 OPT 身份,但实际上并没有。美国政府在几年以后因为其中一个人的身份问题涉及到国家安全,查找到了 Kelly Huang 的公司,然后把所有曾经在她公司挂靠的人(有几千个,包括很多中国留学生)都加进了黑名单。这些留学生(包括不少受害者,有的人事先并不知道这家公司并不提供真实工作而是违法操作)此后在转身分(比如办理 H1B 工作签证),办新的签证(比如在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 F1,H1B,H4 等签证),和办理绿卡期间会遇到问题,申请要么拖了很久悬而不决,要么被拒。

美国的文化和制度鼓励个人直面过去的失误,及时更正,有著名的 「华盛顿和樱桃树」 这样的故事,给人提供新的机会,宽容,谅解。美国移民制度尤其是如此。最显而易见的是,有近千万的无证移民未经边境检查(偷渡)进入美国,其中绝大多数被允许留在美国生活和工作,他们的孩子如果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如果是未成年时被父母带进美国则可以办理 DACA 工作许可,也有可能进一步取得美国绿卡和国籍。类似地,很多绿卡和签证申请人曾经有违反移民法或者其他法律,身份出现空挡,等等问题,但是,在认真对待,说明情况,提供了相应的解释和豁免申请以后,得到了批准。

绿卡被拒以后,重新开案豁免,取得批准的案例

案例一:这位申请人曾经是留学生,曾经在 Findream 挂靠,因此,他的 I-485 申请在移民局办公室面谈以后被拒。他接下来提交了 I-601 豁免申请(有直系亲属是美国公民),但是,因为申请过程中准备不充分,Statement 的内容写得也不够有说服力,造成他的 I-601 豁免申请也被拒。移民局的被拒通知写得比较严厉,看起来简直像是没有什么希望了。申请人的学生身份早已经过期,在美国没有别的签证身份。

他这个时候找到了我们新未名律所,描述了自己的情况。我们和他做了详细的讨论,根据他的家庭情况准备了充分的申请文件(其中描述亲属状况的原始材料就有几十页厚),帮助他准备了个人陈述 Statement,帮助他的家人准备了 Support Letters,仔细论证了如果他不能留在美国会给在美国的亲属(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造成怎样的极大困难。

用这些材料支持,我们律所为这位申请人提交了 I-601 豁免重新开案(Motion to Reopen)的 I-290B 申请,在几个月后获得了移民局批准,他的绿卡也同时获批。见下面的通知书,包括 I-601 的 Motion to Reopen 批准书,I-485 的批准书,和绿卡的照片。

I-485 面谈以后,收到 NOID,然后提交 I-601 豁免申请,两周取得批准的案例

案例二:这位申请人曾经是留学生,毕业后曾经在 Findream 挂靠。在移民局办公室做 I-485 面谈时,他尝试解释个人的具体情况,包括被误导等等,但是移民官不愿意多听,只是一再重复要申请人书面解释,然后在面谈以后发出了 NOID 要他回答,包括挂靠前后的具体经过,为什么向学校和移民局提供了与事实有出入的信息,等等。

申请人和我们新未名律所合作,基于个人家庭情况(有直系亲属是在美国出生的幼年公民),准备了详细的材料,提交了 I-601 豁免申请,包括个人的 Statement,个人背景信息,家庭情况,家人的支持信件,等等,解释了如果他不能留在美国会给家人造成怎样的困难。提交 I-601 豁免以后,半个月左右就获得了批准,见下面的批准书。

因为签证时提供错误信息,收到了 I-485 NOID,提交 I-601 豁免后绿卡批准的案例

案例三:申请人是亲属移民,在移民局参加 I-485 面谈时,被问到他此前办理美国签证时填写的家庭情况,移民局指出他在签证申请表上面填写的家庭成员信息不正确(申请人自己此前没有注意到或者想到这方面的问题。他当时是未婚状态,但是签证申请表上填写的是已婚。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公司为了让签证批准而随意填写),因此发出了 NOID 。

这位申请人的配偶是美国公民,另外有一位长辈亲属(没有血缘关系)也是美国公民,平时需要申请人帮助照顾。依据这些条件,我们帮助申请人准备和提交了基于 Hardship 的 I-601 豁免,解释了如果申请人不能留在美国取得绿卡,对他的配偶和亲属会造成很大困难,并且提供了对应的就医纪录。

I-601 豁免和对 I-485 NOID 的回复提交后一个月就取得了批准,申请人顺利拿到绿卡。参见下面的批准书

更多近期案例,包括不需要提交 I-601 豁免就直接获批绿卡的众多移民案例

案例四:申请人曾经因为一时糊涂犯了盗窃问题,被抓被拘留。在 I-485 申请时,他就此事与我们律所讨论。我们建议他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表格上说明,并且解释个人已经吸取教训。我们帮助他准备了相应的 Statement,并且就 I-485 面试时的相关问题帮他做了详细的准备。他的 I-485 申请在面试后顺利获得批准,拿到了绿卡,没有提交 I-601 豁免申请。

案例五:申请人曾经因为家暴原因被捕。在办理绿卡过程中,我们律所帮助他准备了 Statement 说明情况。他的绿卡申请在面试以后顺利获得批准。

案例六:申请人因为在撞车以后自行离开现场而收到了比较严重的 Ticket 。在办理绿卡申请时,我们律所帮助他准备了 Statement 说明情况,他的绿卡申请未经面试就直接获得了批准,不需要办理豁免。

案例七:申请人在中国曾经是部门领导,在绿卡面试时,被问到是否是党员,他直接回答虽然人已经在美国但是仍然还保持了党员身份,因此造成绿卡被拒。他和家属此后联系到我们律所,我们帮助他重新提交了 I-485 申请,同时提交了 I-601 豁免,准备了详细的 Statement 解释情况。过了几个月,他的 I-601 豁免申请和绿卡(在重新面谈以后)都取得了批准。

案例八:申请人在中国上学期间入党,在绿卡面试时,根据网上流传的不正确信息,只注重强调自己退党已经超过五年,但是没有办法提供移民局要求的文件(党组织的正式决议,报经上级组织批准的公文等等),因此收到了 I-485 NOID 。她接下来联系到了我们新未名律所。她的孩子当时尚未出生,因此,我们等到她的孩子出生以后,为她提交了 I-601 豁免(以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的资格,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可以作为 qualifying relative,包括在绿卡申请以及面谈以后才出生的孩子。注意有的网上文章有误导,说这样的亲属不符合要求,这是不正确的),准备了相应的 Statement 说明情况,包括在绿卡面试时没有来得及解释的具体内容,然后,她的 I-601 豁免申请和绿卡申请都获得了批准。

案例九:申请人此前办理赴美签证(B2 旅游探亲签证)的时候,提到在美国并没有亲戚和朋友;但是,接下来,在申请绿卡的面试中,被问到在美国的行踪,他提到,一入境美国就去了朋友那里,然后在亲戚那里订婚。他因此收到了 I-485 NOID 。我们律所帮助他准备了相应的解释说明,然后,没有办理 I-601 豁免,他的绿卡申请就直接取得了批准。

案例十:申请人年轻漂亮,曾经在一家按摩院工作,并没有违法行为,但是因为其他人的违法行为而被逮捕(警察认为她在警方抓捕其他人时阻碍了调查行动)。她的 I-485 申请收到了面试要求,我们律所的工作人员陪同她参加了面试,帮助她直接获得了绿卡批准,没有需要 I-601 豁免。

案例十一:申请人因为生活原因,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时候就在美国工作,违反了移民法。我们律所帮助他提供了相应的解释,他的绿卡申请没有经过豁免就直接获得了批准。

案例十二:申请人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为失恋,无心上学和工作,中间有两年左右时间的身份空挡,此后重新振作起来,找到了真爱(也是中国留学生),两人一起提交了绿卡申请。在办理 I-485 时,我们根据她的情况帮助她准备了相应的说明,解释了她的配偶如果没有她的陪伴就会陷入很大痛苦,无法正常生活,她的绿卡申请没有经过豁免就直接取得了批准。

案例十三:申请人在美国大学实验室的工作因为经费裁减而突然失去,他临时找了其他工作,申请了 H1B 和 O1 工作签证,都没有能够批准,上诉后仍然被拒;接下来,为了保持身份,我们律所为他提交了 B2 申请(尽管此前他的签证身份已经过期一段时间),并且帮助他取得了 EB1A 杰出人才申请批准(虽然他没有博士学位,年龄也比较大了),然后帮助他提交了 I-485 申请,解释了疫情等原因对他造成的影响。我们此后还帮助他联系移民局及时获得了 EAD 工作许可,以便他开始新的工作。他的 B2 转身分申请和绿卡申请先后获得了移民局批准,没有被要求补充材料。

案例十四:申请人属于同性婚姻,此前在美国留学时有因为选课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身份方面的问题。我们帮助申请人做了绿卡面试准备,并通过电话陪同他参加了在移民局办公室的绿卡面试。他的绿卡申请在面试后顺利取得了批准。

案例十五:申请人在中国是地方领导,因为党员身份而造成移民签证被拒。我们帮助他提交了 I-601 豁免(有子女是美国公民),准备了 Statement,解释了个人情况,获得了豁免批准。接下来,申请人重新联系了广领馆移民签证面谈,在面谈后取得了移民签证批准的消息(只需要重新体检以及提交新的照片和无犯罪纪录公证)。

更多信息,请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在本站的文章:

著名的电影明星,加州州长,施瓦辛格,来自奥地利,曾经是健美运动员,后来用 B 签证入境美国,然后加入好莱坞成为了家喻户晓的 「终结者」 。他自己在访谈时承认,曾经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时候在美国非法打工,还曾经参加过一些比较狂野(涉及违法问题)的群体 Party 。但是,这些并没有阻碍他的成功。年青的时候,很多人都可能有这样那样的情况,过去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再改变。但是,这并不一定要一直影响到个人在美国的前途。」 吃一堑长一智 「,成功者并非从不犯错,只是他们从错误中学习的能力比别人强。

希望本文介绍的案例能够鼓励和帮助到更多美国绿卡和签证申请人。

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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