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请注意逾期逗留(overstay)和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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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签证,入境的时候边检官员(USCBP)会在你的护照上盖章、写上可以合法停留的日期,同时在系统里生成对应的 I-94 记录(可以在 CBP 官网查询),这个 I-94 日期是你在美国合法停留的期限,跟你的签证什么时候过期没有关系!很多对美国移民制度不熟悉的人会搞错。
打个比方来说,签证就好比是一张邀请函,用于进入宴会,门口保安检查没有问题、准许您进门之后,邀请函就没有用了,只要你不出门(离开美国),哪怕你在房间里弄丢了邀请函(在美国停留期间签证过期)也没有关系。你可以停留到什么时候,取决于主人(CBP/移民局)允许你玩到几点。
- 边检官员在护照上写的日期,与 CBP 官网里的 I-94 日期应该一致。若不一致(不小心写错了/输入错了),应该联系 CBP Deferred Office 更正。
- 通常来说:如果你的 I-94 过期,意味着你的身份失效(out-of-status)、逾期滞留(overstay),在你离开美国之后,边境官员会通知中国的领事馆、取消你的签证;领馆会通过你申请签证时留的联系方式,通知你签证已经取消。当然,很多细节会影响适用的程序,有些情形签证并不会取消,参看下面的正文详细讨论。
- 如果你打算在 I-94 过期之后继续在美国停留,应该申请延期、或转换到其他身份。
- 如果你在美国境内申请了延期、或转换身份,移民局的 I-797 批准信左下角会有新的 I-94,上面的日期是你新的合法停留期限 —— 注意延期之后 CBP 官网的 I-94 并不会更新,因为 CBP 只管出入境、不管美国境内的延期/转换身份。这是正常的!
- J/F/M 等签证,入境时通常不会给具体的日期,而是「D/S」,含义是「duration of status」,只要没有违反身份(学业需要/项目未结束),可以在美国一直呆下去、没有明确的期限。这些身份的合法停留期限由 I-20/DS-2019 决定。
如果 I-94 过期、或申请延期被拒,后果如下。
I-94 过期且延期未批复 = 灰色身份
- I-94 到期之后,你的合法身份自动结束,不管是否有 pending case。
- 不过,只要申请尚未批复,并不属于 unlawful presence,这个概念下面会讲。
- 或者可以说,在移民局看来,你的身份既不合法、也不违法,处于灰色地带。
- 因为你合法身份已经结束,即使你有 pending case,理论上来说 DHS 可以驱逐你。
What if I file for an extension of stay on time but USCIS doesn’t make a decision before my I–94 expires?
Your lawful nonimmigrant status ends, and you are out of status, when your Form I-94 expires, even if you have timely applied to extend your nonimmigrant status. Generally,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USCIS will defer any removal proceedings until after the petition is adjudicated and USCIS decides your request for extension of nonimmigrant status. Nevertheless, DHS may bring a removal proceeding against you, even if you have a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status pending.
E/H/L 等工作签证,如果延期申请还在「pending」状态,Legal Status 过期之后还可以继续工作最长 240 天。请注意,如果你等到 I-94 到期之后才申请延期,因为你提交申请时没有合法身份,你的申请会被拒绝。延伸阅读:《工签延期待审可在 I-94 过期后继续工作 240 天》。
在 I-94 过期之前离开美国
不管申请状态如何,你都可以在 I-94 过期之前离开美国。假如你的 I-94 是到 3 月 1 日过期,以下 3 种选择都合法:
- 移民局 2 月中旬批准了你的申请,但是你因为计划变动已经离开了美国。
- 移民局 2 月中旬拒绝了你的申请,你在 3 月 1 日前离开了美国。
- 到 2 月底你的申请还是 pending,你不想冒风险于是在 3 月 1 日前离开了美国。
简单地说,你的申请是否批准、并不影响你之前已有的合法身份。
逾期逗留的后果
如果延期被拒、但是你如期离开了美国,上面已经说过了:没有关系。反之,如果你的 I-94 过期的时候延期申请还在处理、最后被拒绝了,就会麻烦一些:
- 自 I-94 过期之后,你停留的每一天都是「逾期滞留」(overstay)。举例来说,你的 I-94 在 3 月 1 日到期,而 USCIS 直到 5 月 1 日才拒绝你的申请,你从 3 月 1 日起的每一天都是 overstay;从 5 月 1 日起的每一天都是「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注意:这种情形的前提是「你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如果你提交延期申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合法身份,一旦被拒,unlawful presence 是从你身份过期之日起算、不是从你申请被拒之日起算!参见:《延期申请提交晚了「非法停留」从什么时候起计算?》。
- 申请被拒之后需要立刻离境。当然,国际旅行不是说走就走,就算你愿意航班也不一定有座。一般来说,收到据信以后要尽快定机票安排行程,停留最好不超过 2 星期。
- 你的签证自动失效。就算你之前拿的是 10 年多次往返签证,也需要重新申请。
- 你以后必须回母国申请签证,不能去第三国(如加拿大)申请,参见这篇文章解释。
- 你再次申请签证可能无法免面签。你应该保留延期申请的收据和拒信,向签证官证明,你在 I-94 过期之后的大部分时间只是 overstay,并不是 unlawful presence。
- 若你在申请被拒之后还在美国非法停留很多天,你可能还需要向签证官解释为什么。
- 延伸阅读:《申请延期后什么时候才能合法在美国停留等待审理结果?》
Overstay 与 Unlawful Presence
上面提到了「逾期逗留」overstay 和「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 两个概念。二者的区别在于,unlawful presence 性质更严重、有明确的法律后果:
- 根据 INA section 212(a)(9)(B)(i),非法停留 180 天以上,3 年内禁止入境。
- 非法停留 365 天以上,10 年内禁止入境(inadmissible)。
- 然而,案件 pending 期间,即使 I-94 过期也只算 overstay,不算 unlawful presence。
以上信息可参考 INA section 212(a)(9)(B)(i) 第 13 条,Aliens Unlawfully Present。USCIS 官网这里和这里的回复也明确说了:[…] you do not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for purposes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9)(B)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while your extension of status application is pending if it was filed prior to the expiration of your Form I-94.
USCIS 在另一处也有专门解释: As discussed in chapters 40.9.2(b)(2) and 40.9.2(b)(3) of the AFM , there are situations in which an alien who is present in an unlawful status nevertheless does not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As a matter of prosecutorial discretion, DHS may permit an alien who is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unlawfully, but who has pending an application that stops the accrual of unlawful presence, to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while that application is pending. In this sense, the alien’s remaining can be said to be “authorized.” However, the fact that the alien does not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does not mean that the alien’s pres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actually lawful.
USCIS 官网甚至举了两个例子来解释:
Example 1
An alien is admitted as a nonimmigrant, with a Form I-94 that expires on January 1, 2009. The alien remains in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Form I-94 expires. The alien’s status becomes unlawful, and she begins to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on January 2, 2009. On May 10, 2009, the alien properly files an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he filing of the adjustment application stops the accrual of unlawful presence. But it does not “restore” the alien to a substantively lawful immigration status. She is still amenable to removal as a deportable alien under section 237(a)(1)(C) of the Act because she has remained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her nonimmigrant admission.
Example 2
An alien is admitted as a nonimmigrant, with a Form I-94 that expires on January 1, 2009. On October 5, 2008, he properly files an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He does not, however, file any application to extend his nonimmigrant stay, which expires on January 1, 2009. The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is still pending on January 2, 2009.
On January 2, 2009, he becomes subject to removal as a deportable alien under section 237(a)(1)(C) of the Act because he has remained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his nonimmigrant admission. For purposes of future inadmissibility, however, the pending adjustment application protects him from the accrual of unlawful presence.
因此,只要你在 I-94 过期之前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哪怕 I-94 过期之后你的申请被拒绝了,也不用太担心:你只是 overstay 而已,赶紧买机票回国就行了,不至于 3 年内 inadmissible。举例来说:
- 你的 I-94 在 3 月 1 日过期,你在 1 月 1 日提交了申请,希望延期到 9 月 1 日。
- 移民局 8 月 25 日拒绝了你的申请;你收到据信之后,于 9 月 1 日离开美国。
因为你的延期申请被拒,所以你 3 月 1 日到 9 月 1 日都是 overstay;但是你的 unlawful presence 只是 8 月 25-9 月 1 日,远远不足 180 天,因此不会导致 3 年内 inadmissible。
特殊情形:申请批复之前离开美国
近两年来,USCIS 处理速度很慢,很多人提交申请后一直 pending、甚至申请人已经回国了还没有批复。举例来说,I-94 于 3 月 1 日到期,原定延期到 6 月 1 日;1 月 1 日提交申请之后,case 一直 pending,到 6 月 1 日申请人已经按计划回国了,case 还在 pending。这怎么算呢?
「逾期逗留签证失效」是因为 INA 222(g):
In the case of an alien who has been admitted on the basis of a nonimmigrant visa and remained in the United States beyond the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such visa shall be void beginning after the conclusion of such period of stay.
国务院外事手册 9 FAM 302.1-9(B)(6) 列举了哪些情形适用、或不适用该条款。
关于是否会触发 INA 222 (g) 的说明
(即签证是否自动作废)
情形 | 签证作废? |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maintains status; departs by date specified. | 不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maintains status; departs after date specified.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violates status; departs by date specified. | 不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violates status; departs by date specified, but is found by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or the Immigration Judge (IJ) to have violated status.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violates status; departs after date specified.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stays beyond specified date; but granted voluntary departure (V/D).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found by USCIS or IJ to have violated status but is granted V/D; departs prior to both date on Form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 and date specified in V/D order.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for duration of status (D/S), maintains status and departs. | 不作废 |
Alien admitted for (D/S), violates status (not found in violation by USCIS or IJ). | 不作废 |
Alien admitted for (D/S), found by USCIS or IJ in violation of status.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for (D/S), found by USCIS or IJ in violation of status, granted voluntary departure.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applies for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within applicable time limit prior to expiration of Form I-94; remains in U.S. after date on Form I-94; and application is subsequently approved. | 不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applies in timely fashion for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remains in U.S. after date on I-94 and application is subsequently denied. | 作废 |
Alien admitted for D/S; applies in timely fashion for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application is subsequently denied for reasons other than status violation. | 不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submits a timely and non-frivolous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departs U.S. after expiration of Form I-94, but before a decision on the Form I-94 extension/change of status application. | 不作废 |
Alien admitted until specified date; files late application for change or extension of status; USCIS accepts late application because alien established that filing was for good cause and otherwise satisfies the requirements for retroactive application; and application is ultimately approved: | 不作废 |
Alien entered on Visa Waiver Program (VWP), on parole, without inspection, or otherwise without nonimmigrant visa, (NIV) regardless of whether alien overstays or violates status. | 不作废 |
只要你在 I-94 过期之前提交了 non-frivolous 的延期申请,并且在 case pending 期间离开,即 USCIS 尚未批准或拒绝,那么不管你离开之后 USCIS 是批准还是拒绝,都不会导致你的签证失效。什么是 frivolous 呢?Merriam-Webster 解释:「having no sound basis」 — 无理取闹。正常、合理的延期申请应该没有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形下,我的看法是,申请人没有「overstay」,我另外有写文章讨论:《延期申请在离开之后被拒,更新 EVUS 和 DS-160 时怎么回答?》。在 AVVO 上有移民律师回答过一模一样的问题。
- 《B1/B2 签证延期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2024 版〕》
- 《I-94 过期、首次延期还未批准,能申请二次延期吗?》
- 《B 签延期待审期间离开是否会自动被拒、是否要撤销申请?》
- 《延期和转换身份在案件待审期间离境会视为自动放弃吗?》
保留 USCIS 的文件
不管是何种情形,建议申请人保留 USCIS 收据(receipt)、处理结果、以及机票等离境证明,这样不管将来是要重新面签,还是入境的时候 CBP 官员问起,你都有记录,可证明你没有 overstay、或者虽有 overstay,但是有 pending case,不属于 unlawful pre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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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您好!
请问一下关于签证延期后重新申请签证的问题:
父母 2020 年在美国因为疫情的原因向 USCIS 申请了延期,延期申请在 I94 过期前顺利提交,但 USCIS 处理速度很慢,一直没有发送打指纹通知。在 pending 期间父母离开美国回国,离境后也向 USCIS 发信表明已经离境。一年后 USCIS 发出打指纹通知,父母再次回复已离境,因此之后 USCIS 发出拒信(理由是要求打指纹时已离境)。
当时也咨询过杨老师,知道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导致签证取消。因此父母 2023 年再次来美国,入境时也一切顺利,没有遇到什么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父母的十年签证即将过期,需要填写 DS-160 表获得新的签证,但 DS-160 表上有一个问题:
Have you ever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overstayed the amount of time granted by an immigration official or otherwise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是否应该选「YES」? 看了杨老师的说明和分析,根据父母的情况,之前 2020 年 I-94 到期到实际离境这段时间,因为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但因为没能够打指纹导致申请被拒,应该算作 overstay,是吗?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问题如果选 YES 的话,会导致新的签证申请出现问题或导致被拒吗?
我的意见是:这种情形(及时提交延期申请之后、在移民局批复之前离开,最后申请被拒)不属于 overstay,回答「NO」即可。更新后的解释在这里:《延期申请在离开之后被拒,更新 EVUS 和 DS-160 时怎么回答?》
杨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延期的问题。我和孩子都是 B2 签证,I94 是 11 月 2 日到期,L1 和 L2 加急申请后于 10 月 20 日收到 REF,截止补资料日期是 1 月 16 日。于 10 月 27 日网上提交了延期申请。结果还重复提交了,扣了两次款。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们继续等待延期结果,延期如果拒绝了,再离境,这样我们的 10 年 B 签会不会自动失效?2,如果 2 号前离境,一周后再入境可行吗?谢谢🙏坐等回复。
什么意思?你们是 B2,现在同时申请了(1)从 B2 转换到 L1/L2,以及(2)延期 B2?
如果是的话,建议你读一下这篇文章:《移民局「最后生效」政策|同时有多个申请或待审期间离境的后果》
回到你的问题:
1、如果你在 I-94 已经过期的情况下,延期被拒,且没有其他的申请,那么会开始计算 unlawful presence, 离开之后签证会失效;但是,如果你当时还有另一份及时提交的申请在等待审批,那么并不会开始计算 unlawful presence;
2、如果你刚在美国呆满了 6 个月,立刻又回来,CBP 官员可能会盘问你;可能只会给你很短的停留期限,但是,如果你之前的延期申请此时尚未批准、并且在你入境之后又批准了,那么它可能会给你新的停留期限;最糟糕的情形,如果 CBP 怀疑你入境目的与签证不符,可能会拒绝你入境。
建议你联系移民律师详细咨询,获得 legal advice. Good Luck.
杨老师您好。我的爸爸也是在疫情期间,本来应该 5 月回国,可是机票买在了 7/1 才回国。并且这段时间,我并没申请延期。今年,也就是 3 年后,我爸爸又想来美国,我在注册 EVUS 的时候,有这个问题「Have you ever stayed in the United States longer than the admission period granted to you by the U.S. government?」,我回答了 YES. 之后爸爸签证被取消。然后我爸爸又去北京重新签了 B2, 批下来了,可是我现在要填 EVUS 的时候,我不知道之前的那个”Have you ever stayed in the United States longer than the admission period granted to you by the U.S. government?”,我该选 Yes, 还是 No? 请指教!万分感谢。
从字面意思理解的话,他确实曾经 stayed longer 了呀。最老实的做法,当然是如实回答 yes。我不知道在他已经获得了新签证的情况下,回答 yes 是否会有其他后果。如果你胆子比较大,回答 No, *也许* 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
P.S. 这也是为什么,即使在 I-94 已经过期、第一次延期尚未批准的情况下,如果到期不能离开,应该再次申请延期,的原因之一:《I-94 过期、首次延期还未批准,能申请二次延期吗?》
所以这个问题是最让我头疼的。我的理解是,这个问题应该问的是「当前签证」使用期间,有没有 overstay?应该有个范围才对。我们之前的旧签证有 overstay, 可是现在新签了一个,应该说没有过 overstay。假如我说了 yes, 会让系统 trigger 人工审核。在人工审核的时候,对方可能根本不知道我的 overstay 是在什么期间发生的。要是再次把我新签的 revoke 了,那就白签了。我觉得该写 No. 因为是重新拿到的新签证,还没有使用过。不知理解的是否正确。
根据上次经验,只要回答了 yes, 就会触发人工审核,然后需要等 3 天或 4 天。要是审核人员没有分清我这是新签证,还没入境过,新签证可能又被 revoke. 不知道有没有其他人有类似经验的。
字面意思很清楚「have you *ever* stayed … longer」。只要曾经有过都算。
假如他们的系统设计合理的话,我猜应该是这样:只要曾经 overstay 过,都需要人工审核,不能自动过;审核的人在系统里应该能看到你之前的记录,如果是在 overstay 之后已经重新发了签证,证明签证官已经审理过「你之前为什么 overstay」这事了,就可以放行,没有问题。
然而这只是我认为的合理方式,设计这套系统的官僚们未必是这样考虑。
谢谢您的答复。我猜我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所以只能试一试才知道。签证官都可以过,这个 EVUS 真的是个谜。上次,我填了 YES, 过了 5 天,guangzhou 使馆给我发信说,签证 revoke. 这次,我猜会送到签发使馆审核,北京使馆。
杨老师您好!非常感谢分享这类信息,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母亲的延期申请情况。我母亲于 2022 年 2 月以 B1/B2 签证来美,I94 上允许她呆到 2022 年 8 月。她在 2022 年 6 月申请第一次延期到 2023 年 1 月,于 2023 年 4 月被批准。她于 2022 年 12 月申请第二次延期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并在 6 月 30 日前申请第三次延期到 2023 年 9 月。结果在 2023 年 8 月初,移民局将她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延期合并,并于同一天发出了拒信。我母亲于拒信发出后一周内离开美国,返回中国。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母亲的 B1/B2 签证是否会被取消?特别是,移民局在第三次的延期拒信中提到「Because the previous Form I-539(指第二次延期)was denied, your nonimmigrant status expired on January, 2023. The current application was filed on June, 2023, or 150 days after your status had expired」. 这种情况下,我母亲的 unlawful presence 到底应该是从发出拒信那天算起,还是从 2023 年 1 月算起?会不会触发三年内禁止入境的限制?以及我们是否需要向 USCIS 提交补充文件,比如 I290B,说明她的详细情况,避免触发三年禁止入境的限制?因为没想到第二次和第三次延期的拒信会在同一天发出,网上也没有找到类似的 cases,我们一家人都为此特别焦虑。在这里先提前谢谢您了!
从你描述的情形来看,你母亲一直有及时提交延期申请,中间没有 gap,因此 unlawful presence 应该是从拒绝之日起算。她的签证会取消(移民局会通知中国的领事馆;领事馆会通过她当初申请签证时留的联系方式、通知她签证已经取消)。
This is not legal advice. Please retain an immigrant lawyer for legal advice. Good luck!
您好,请问,之前疫情时 b2 延期被拒前离境,之后签证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正常入境,算有拒签史吗,申请其他被问到拒签历史需要披露吗?感谢感谢!
应该不算。
等待批准不计入 unlawful presence 的时间是否有 120 天的限制?在已经获批的情况下是否也还是按照批准日期的情况下计算 unlawful presence?
杨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妈妈的延期申请情况, 她以并 B1/B2 VISA 入境,她因为疫情和自身身体状况的原因一共提交了 5 次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时间线如下:
第一次:5/2/2020-11/1/2020
第二次:11/2/2020-5/1/2021
第三次:5/2/2021-10/22/2021
第四次:10/23/2021-4/22/2022
第五次:4/23/2022- 10/16/2022
前 4 次的延期申请都已批准,并且都是按我们申请延期至的时间,中间没有 Gap.
9/29 /2022 已经回国,当时第四次和第五次的延期申请是 Pending 状态, 所以给 USCIS 寄了 letter 礼貌性的告诉他们我妈妈已经回国。3/23/2023 收到了第四次延期的批准信同意延期至 4/22/2022 , 第五次延期申请是在 4/17/2022 提交并得到 receipt. 于 5/16/2023 收到第五次的批准信,但是给的延期时间是从 4/23/2022- 9/8/2022(我们申请的是延期至 10/16/2022)。问题如下:
1. 她本人在收到第五次延期批准信之前(9/29/2022)回中国,从移民局最后的批准信同意延期至 9/8/2022 到她实际离境 9/29/2022 这个期间是不是算 over stay? 会取消签证或无法再次入境吗?
2. 她这个情况我们需要做什么来消除对她签证或再次入境的不利影响吗?我需要问移民是否可以变更同意延期至 9/29/2022 这个日期呢?
谢谢!
从你的描述来看,这种情形应该不会对签证造成影响。但是,B 签证在美国一次停留了 2 年半,下次入境可能会被海关单独盘查,建议事先做好准备。
至于这次的批准,我怀疑是移民局官员不小心写错了。通常来说,这种情形,移民局官员要么按你的申请批准(到 10/16/2022)、要么拒绝,也有按离境日期批准(因为他在系统里看到你已经于这一天离开,你的身份只需到这天为止即可,ie 9/29/2022),似乎没有任何理由胡乱给一个 I-94 日期。可以考虑联系 USCIS 客服询问;或者,如你认为这是一个 typo,可以填写这个表格要求更正。
杨老师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回复!针对你的回复,我有进一步问题如下;
1. 我妈妈现在不确定下次入境的时间,我们需要现在帮她把 EVUS 更新一下确认她的签证没有受影响吗?还是等她下次入境前在更新?
2. 下次入境我们打算准备所有的申请延期的 receipts 和 approved letters。 另外写一封信解释每次延期的原因及本次入境的原因及行程规划。同时买好回程机票,您还有什么建议我们准备的?
3. 像她这样的情况 B 签待了两年半,下次入境建议要在国内待多久以后才入境美国呢?
谢谢!
你在 2 里面所列的文件应该已经很全了。如果是我的话,会等一段时间再去尝试更新 EVUS。B2 身份,并没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说隔多久才能来美国;通常建议「在母国停留的时间不短于你在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 原因是,如果你在美国呆的时间比在母国呆的时间还长,那么 CBP/移民局完全有理由怀疑你的目的是在美国居住。但是,这次疫情中不少人单次停留了 2 年甚至 3 年,这种因为突发全球性大事件引起的长时间「临时停留」,过去很多年都没出现过,我不知道 CBP 是否会因此拒绝很快再来美国的人入境;如果是我的话,建议最好离开一年之后再来美国吧。
杨老师,您好!我父母是 10/05/2019 入境,04/26/2021 号离境,期间申请了 2 次延期和 2 次更改延期日期申请,第一次延期申请要求的时间是 04/05/2020—10/04/2020,期间买到了 11 月初的机票,随后又递交更改延期日期到 11/10/2020,而后因航班取消,不得不在 2020.11.5 递交二次延期,第一次延期批准是 2021.5.5 收到,批准到 2020.10.4,第二次延期收到指模时间是 2021.7.23 ,我于 2021.5.1 写信给移民局告知父母已经离境无法打指模和 withdraw, 2021.7.28 收到拒签信,我收到信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所以错过了上诉期,因为第一次延期到批到 10/04/2020,第二次延期申请是 11/09/2020 USICS 才收到,请问这期间算 overstay 或 unlawful presence 吗?对十年签证有影响吗?万分感谢!
如果你是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了延期(以及再次延期)的申请,离境之后被拒不会影响签证。在申请人已经离开的情况下,移民局拒绝延期申请是常见的操作,没有必要上诉。
非常感谢杨老师的回复!入境时我父母的 I-94 截止日期是 04/04/2020,第一次延期申请 I-797C 表格 received date 是 02/19/2020,是 在 I-94 过期之前提交了,第一次的延期通过的 notice date 是 05/05/2021,也就是说 I-94 截止日期在 05/04/2021 更改为 10/04/2020,第二次延期申请 received date 是 11/09/2020,第二次拒签的 notice date 是 07/28/2021,第二次拒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按时打指模,我担心的是第二次延期申请 received date11/09/2020 超出了第一次申请延期期限 10/04/2020 一个多月,但是第一次延期批准信和第二次拒签信都是他们回国我才收到,请问对他们十年签证会不会有影响?谢谢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父母在 I-94 过期之后,一直都有至少一个 pending petition, 因此不视为 unlawful presence、签证不会自动取消。如果签证取消,当初发签证的领馆会通过申请人留的联系方式通知你父母,此外 EVUS 将无法更新。如果你们能更新 EVUS,签证应该就没有取消。
EVUS 已经成功更新了,非常感谢您!
杨老师, 您好。2020 年到 2022 年,我们一家在美国滞留两年,按时申请了四次延期,我和我儿子都批准到了我们离开那天。但是我老公的第三次批准信给了第二次批准信完全一样的时间,也就是说截至第三次申请,批准的时间比我实际申请的时间少了半年,收到第三次的批准信以后我也把所有的批准信整理了一个表上传到第四次申请的补充材料里。但是还是收到了拒信,说是因为申请时已经没有合法身份,且没有说明为什么延迟申请。我们是 2022 年四月离开的,我老公现在只批准到 2021 年 9 月,在 2023 年 4 月收到拒信。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签证会被取消吗?再提交 I-290B 还能有什么效果吗?谢谢。
刚才在 evus 登记成功了,是不是意味着签证没有被取消?签证取消的情况一般是会跟拒信同时发生吗?还是说签证取消会在拒信之后有延迟?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提交 I290B 申诉吗?
如果你丈夫已经在申请被拒之前离开了美国,通常来说没有关系,因为只要他的延期申请尚未处理,他可以合法在美国停留等待审理结果、不计算 unlawful presence,哪怕在他走后申请被拒也没关系,这种情形不会造成签证失效。反之,如果申请被拒时他仍在美国,那么从申请被拒之日起他会积累 unlawful presence, 在他离开之后,领馆会收到通知、取消他的签证。拒绝你申请的是移民局,他们不会取消你的签证(这事儿不归他们管)。
不好意思,我还想再问一下,我有必要填写 I290B 申诉吗?他的第三封批准信给了和第二封批准信完全一致的时间,造成了半年的断档,导致第四个申请被拒。前后两封批准信给了完全一样的时间,这样正常吗?我有必要或者有可能纠正这件事吗?这个逾期停留的记录会在哪些方面产生影响?
第二第三封批准信和第四封的拒信都是在我们离开之后收到的。2022 年四月离开,2023 年 2 月和 3 月分别收到两封批准信,给了完全一样的时间:2021 年 3 月 11 日到 2021 年 9 月 10 日,然后 2023 年 4 月收到拒信,拒绝的理由就是在 2022 年 2 月申请延期的时候已经没有合法身份且没有出具理由解释为什么 delay 了这个申请时间,可是我明明把所有的申请和批准信都整理了一个表再次上传加在了第四次申请的文件里,还附上了我和我儿子的批准记录。可能我们过于谨慎,不想要有不好的记录,所以很想知道这个结果到底会有什么影响。不好意思,麻烦您了。
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可能是因为他当时有多个申请、USCIS 审理的官员搞混了,批错了日期。这种情形应该可以申请 reopen,但是注意,如果是网申,申诉需要在 30 个自然日(如果是邮寄申请,是 33 个自然日)之内提交,参见 I-290B instructions -> 第二页 -> Timeliness: In most cases, you must file your appeal or motion within 30 calendar days of the date of service of the adverse decision (or within 33 calendar days if we mailed the decision to you). However, if you are appealing a decision to revoke the approval of an immigrant petition under 8 CFR 205.2, you must file the appeal within 15 calendar days (or within 18 calendar days if we mailed the decision to you). 如果你要申诉的话,要抓紧时间;不确定的话建议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
不好意思,我没有找到网申的地方,个人账号里提交网络申请可以选择的类型没有 I290B。拒信里写的是:The motion must be filed within 33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is notice. You must send your completed Form I-290B and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with the appropriate filing fee to:
USCIS 290B PO Box 21100 Phoenix, AZ 85036
这个的意思是不是只能邮寄申请?
杨老师你好,我是 2021 年 12 月 26 日持有 B1/B2 签证带孩子到美国医院治病,2022 年 6 月 12 日网上递交了延期申请到 12 月 25 日,7 月 14 日打了指纹,在延期申请批准以前,也就是 8 月 19 日我回国了,我听别人说需要写一封 Withdraw letter ,我于 8 月 22 日提交了一封 Withdraw letter ,说明我已经提前离开了美国,申请 Withdraw my I539 form online application, 上面说明了我为什么要在美国办理签证延期,然后也说明了我为什么在申请延期日(6 月 25 日)之前离开美国。
后来我听别人说我不应该撤销我的延期申请,如果撤销了,那么我 6 月 25 日往后到我走的两个月都算非法逗留预期对吗?这样回影响我的再次入境美国吗?如果算逾期,我应该怎么办呢?如果不算逾期,我不是应该至少在中国待的时间比在美国时间长再返回美国比较好?
希望您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不需要撤销,参见这篇文章解释:《B 签延期待审期间离开是否会自动被拒、是否要撤销申请?》 如果你提交了,一般来说应该也没事 —— 只要你的延期申请是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了,一般就没事,不影响签证和未来入境(如果签证取消,会通过你当初申请签证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你;并且 EVUS 将无法更新)。
一般来说,建议在母国停留的时间不短于在美国停留的时间。
有个问题请教杨老师,先谢过!
我家人上次延期申请 pending 期间离开(I94 已失效),很久之后收到了 case denied 信。按您的解释应该是签证不会作废的。但是有点特殊情况是,被拒的原因是当时错过了打指纹的信没有去打指纹 – 当时是网上提交的申请,然后没有意识到打指纹的信也是只有电子版在 my uscis 账户里,完全错过了,然后以前打过所以当时以为是不用再打了。后来收到拒信的 title 是」No Show for Biometrics Abandonment Denial (SCO)「, 拒信里的一些主要文字如下:
「You failed to appear for the scheduled biometric services appointment. Additionally, there is no evidence in the record to indicate that, prior to the appointment time, USCIS received a change of address or rescheduling request justifying your failure to appear.
Therefore, your application is considered abandoned and USCIS denies your request.」
不知道这个情况是否会影响到签证会不会作废?
还有就是如何能确定签证是否还有效?如果用现有签证注册一下 EVUS 通过了,是不是说明签证还有效?
Derek Yang
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一下,我爸爸是在 2020 年 1 月 30 日入境美国的,合法居留的时间在护照上写得是 2020 年 7 月 29 日,因为疫情的原因,我给他申请了 EXTENDED VISA, 收据是在 2020 年 6 月 15 日收到的,然后他本人在 2020 年 8 月 24 日就已经回国了。打指模的通知是他回国后才收到的。最终 2022 年 1 月他的 I-539 被拒了,因为他本人无法执行打指模。我现在的问题是:他现在想重新入境美国,我在网上给他申请新的 EVUS 时,有一个问题是:Have you ever stayed in the united states longer than the admission period granted to you by the U.S. government? 他这种情况是填写是还是否呢? 期待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忘记说了,他是 B2 十年签证,有效期在旧护照上到 2026 年为止。
回答「NO」。参见《延期申请在离开之后被拒,更新 EVUS 和 DS-160 时怎么回答?》
杨老师你好,你在 overstay 后果这个 section 里面提到:「你的签证自动失效。就算你之前拿的是 10 年多次往返签证,也需要重新申请。” 我想问一下这个签证自动失效是指哪一个?我的情况是:
1.i94 在 2022 年 2-26 日到期,在 2 月 16 日 file 了 I-539 申请从 F-1 到 B-1,希望延期到 8-26 日。
2. 我在 10 月 24 日被拒原因是我在 8 月 8 日已经离开美国。
我的问题是: 这样我没有 unlawful presence 吗?
Overstay 的话:
1. 我逾期的身份是 F-1 学生,不是以 B-1 的身份逾期,那么我在 2015 年的十年美签(2025 到期)会自动失效吗?
2. 如果说,我逾期了我的 F-1 学生签的 stay,应该是我的学生签自动失效而不是我的十年美签吧?
3. 我打算圣诞节回去和大学的美国朋友玩会影响入境吗?
4. 美国公民朋友写圣诞节邀请函会不会好一点,CBP 会更宽容吗?还是说邀请函只是申请签证的时候需要而入境时没有大用?
5. 有没有办法查询十年美签是否还有效?
如果你是在身份过期之前及时提交了转换身份的申请,离开之后被拒,不影响签证。参见文中「已经回国了还没批复怎么算?」一节。
是的,就是在 F-1 的 i94 过期之前提交的。所以就是不影响我之前的十年美签对吧?谢谢杨老师。
F-1 通常是 d/s,I-94 没有明确的日期。只要你是在 I-20 过期/grace period 结束之前提交的申请(以 USCIS 签收之日为准)就没问题。
请问杨老师,本人用 J1 签证入境美国,我的同志伴侣用 B1/B2 入境美国。因为中国不能结婚,所以只能让伴侣用 B 签入境。
1. 入境之后我们结婚,请问我的同志伴侣可否在美国申请转换身份为 J2?
2. 我的伴侣需要分别提交 I-539 表来让 B 签延期和转换身份吗?
3. 请问这两个 539 表提交时间有没有什么技巧?
4. 如果 I-94 到期了,是否可以继续在美国等到 case 的结果?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1、J1 可为配偶申请 J2 签证/身份;美国移民局承认同性婚姻,跟异性婚姻一样: uscis.gov 链接。
2&3、大部分情形不需要/不应该同时提交多个申请(延期 + 转换身份);若同时提交多个申请,你的身份将由「最后一次生效的身份」来决定,称为「last action rule」,参见:《移民局「最后生效」政策|同时有多个申请或待审期间离境的后果》。
4、如果在身份过期前及时提交了延期/转换身份的申请,可以。参见:《申请延期后什么时候才能合法在美国停留等待审理结果?》。
杨老师 感谢您的回复!
1 请问我和伴侣在国内申请 B 签的时候,理由可以用同志结婚吗?我打算先申请 B 签,再申请 J 签。
2 请问下我的伴侣可以在入境后和我立刻结婚吗?
3 伴侣一般在入境后多久可以提交 539 表转换 J2 签证?
4 我打算申请 NIW,将他作为附属申请人。请问我们什么时候提交 140 表呢?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如果你们打算结婚并申请绿卡,持 B 签入境的常见问题参见这篇文章:《持 B1/B2 等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提交 I-485 办绿卡的常见问题》
你的问题比较细致,建议你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和/或协助。我们有合作的律所: 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請問一下,以下是我父母的 case:
I-94 deadline 是 7/14/2020,父母離境是 09/16/2020(疫情爆發後航班緊缺導致). 06/21/2020 收到申請延期 I-797C receipt notice. 父母離境之後我忘記撤銷申請,並在一年後 2021 年 4 月收到拒信。
這種情況我父母逾期怎麼算滯留時間?對下次父母申請入境有什麼影響。父母擁有的十年簽證是否就此作廢?
多謝
这种情形文中有讨论,「已经回国了还没批复怎么算?」从你的描述来看,在 I-94 过期前已经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离开之后被拒不影响签证、不视为违反身份/没有 unlawful presence。至于撤销,本来就没必要/不应该撤销:《B 签延期待审期间离开是否会自动被拒、是否要撤销申请?》
杨老师您好,最近看到很多案例是父母 B1/B2 申请延期,由于移民局案件积压导致无法在申请的离境日期前拿到结果,只能没有结果的前提下离境,并写信申请撤销延期申请。再次入境时被 CBP 取消了 10 年 B1/B2 签证,理由是 222(g). 请问现在给父母申请延期是否还有这种风险?
若移民局迟迟未处理、申请人已经如期离境,绝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不应该撤销申请,参见:《B 签延期待审期间离开是否会自动被拒、是否要撤销申请?》
请问 Derek Yang 知道如果签证被撤销想重新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吗?
我和我太太都是加拿大 PR,有枫叶卡,生活在温哥华。我太太本来想今年秋天去美国读 CS 专业,本来 F1 签证已经批准了(没 check,直接给了 5 年,到 2027 年过期,8 月初在温哥华美领馆办的),但是在签证 issue 了一周之后,DOS 突然把她的 F1 签证撤销了,同时还把她原本有的 B1/B2 签证也一块撤销了。。。(B1/B2 本来是到 2029 年才过期的,之前一直用的很好,最后一次去美国是 7 月初,我们也从来没有逾期居留美国的记录)。
虽然后来美领馆发 email 通知我们签证被撤销了,但是也不说原因。但我们猜应该也与我太太的背景有关,她本科是哈工大的,属于被 10043 禁令制裁的学校,一般是没办法拿到 F1 签证去美国读 CS 这种敏感专业的,但可能温哥华美领馆的 VO 对 10043 禁令也不了解,当时就给了她签证,可后来 DOS 对所有 issued visa 进行复查,发现了她的哈工大背景,就又把签证撤销了。
我们也不打算去美国读书了,但是没有 B1/B2 签证实在是不方便,年底我们还计划去欧洲玩(SF 机场转机)。现在没有 B1/B2 旅游签都没法在美国转机。所以过段时间我们打算我重新申请 B1/B2 签证,请问第二次申请 B1/B2 签证应该注意什么吗?另外最好过多久再去申请比较好?谢谢
10043 禁令只是针对 F/J 签证,我不知道为何会撤销你的 B 签证、依据何在。如果打算重新申请签证的话,注意想好理由、充分准备好证据;比如说,如果理由是要来美国转机的话,按理来说应该申请 transit / C visa,而不是 B visa,因而可能会增加被拒的风险:
travel.state.gov 链接
那为了保险起见,要不还是给她先申请 C1 visa 吧,至少这样我们冬天可以按计划去欧洲玩了,要不然还得改机票。
所以说签证被撤销了不是最郁闷的,最郁闷的是还不告诉为什么撤销。她的 F1 是在温哥华的美领馆办的,虽然温哥华美领馆最后 Email 通知我们签证被撤销了,但是一直等到 8 月底才通知,我们那会早就已经得知了 F1 和 B 签被撤销了,因为我们 8 月中的时候就去陆地边境的海关问了。而且美领馆的 Email 只说签证被撤销,撤销原因说的摸棱两可:Information has become available subsequent to visa issuance that indicates you may no longer be eligible for your visa.
她的 B 签是北京大使馆 issue 的,我们给北京大使馆发信问,只得到一句:The U.S. Embassy in Beijing does not respond to requests for status checks of current visas… 简直服了。因为 B 签关联着 EVUS,她的 EVUS 突然失效了,我们联系 EVUS 客服,客服 confirm 她的 B 签也被撤销了,但是具体原因也不知道。
我在网上也看到好几个例子也是因为申请 F1 签证被拒,B 签也连带着被撤销的例子,但是都没有具体原因,估计 DOS 是怕申请人用 B 签入境,然后转 F1 吧。
目前看来这似乎也是比较稳妥的办法了。下次来美国旅游或出差,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行程的规划、机票/酒店的预订记录等,就像你第一次申请 B1/B2 那样,据我的理解应该还是可以获批的。Good luck!
老师您好,我是永久绿卡,妈妈一月来美探望我和女儿,在七月的时候申请了延期到明年一月,现在已经打了指纹等待结果。妈妈看到最近国内各种政策实在不想回去,机票也很难买,回去又怕出不来等等原因想继续留在这边。所以我只能准备为了妈妈申请公民。我看其他人申请公民时可能要等好几个月或一年。
请问 1: 申请公民等待期间,母亲可以继续呆到等我公民下来吗?
2: 如果可以,还需不需要不停的延期直到我的公民下来?
3: 如果这次的延期结果被拘,我该怎么办好?
等待您的回答,感谢。
公民父母即使 out of status 也依然可以调整身份,我之前有文章简单提过:《美国移民和调整身份的常见禁令及豁免》 , 官方的资料参见 USCIS 这个页面,F. Bars to Adjustment of Status, 表格第2行,「In Unlawful Immigration Status on the Date the Adjustment Application is Filed」,最后一列,「Exempt from Bar」,有「immediate relatives」-> 就是说,若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没有合法身份、将不能调整身份,但是 immediate relatives (eg. 公民父母)除外。如果你打算这么做,建议请律师详细咨询获得 legal advice / assistance. Good luck!
谢谢您的回答🙏🏼
您好,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 本人现在在美国国内, 太太是绿卡. 本人于 2019 年 12 月 B1/B2 身份来美, 之后共 539 延期 4 次, 最后一次延期到 2022 年 6 月. 但是在 2022 年 5 月收到移民局发了前 3 次的拒绝信. 本人现在仍在非法停留期间. 本人不想回国重新签证. 太太不会英文, 绿卡拿的时间也不长, 短期内不可能申请公民. 请问一下通过太太绿卡配偶身份申请 I130 和 I485 concurrent, 再取得回美证, 是否可行? 如果不行, 怎样做最好? 非常感谢.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现在没有合法身份,不符合调整身份的资格,参见:《美国移民和调整身份的常见禁令及豁免》(公民配偶可以豁免,绿卡配偶不能)
谢谢您. 那再请问一下, 目前本人 unlawful presence 还没有到 180 天, 有没有其他保持身份的途径? 非常感谢.
保持身份的前提是你目前有合法身份、没有过期。你现在身份已经过期,没法「保持」。建议你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看怎样处理最好。
我姨妈的签证已经确定被洛杉矶的 LAX CBP 取消了,我们延期了 3 次,离境时移民局已经批准 2 次第三次还在 pending,(后来第三次也批准了,离境后才拿到)CBP 根本不听解释,一群中国人都在上飞机前登机口被取消了。离境时间发生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
有没有签证被取消了,回去重新签证的案例?还能不能通过啊?
谢谢你的文章,非常硬核,我姨妈离境的时候还没等到第三次的延期信确认函,在 pending 状态,后来她离开后收到批准信 日期刚好就是她离境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她离开的那天和批准信上的有效期最后日期一天,她也不算 overstay 吧? 更不是 unlawful present。
但是她的签证已经被 CBP 划了大大的 222g, 只有重新办了,现在隔了一年,还不敢去重新办,感觉现在中美政治好紧张。有没有 B 签被取消,重新办的什么注意事项啊?还能不能通过啊?很担心。
谢谢!!感恩你的时间和文章!帮助了好多人!
杨老师你好,我和我先生持 M 学生签证,我先生的签证 I94 于 2021 年 6 过期,在那之前我们提交了第一次 I539,申请延期到 2022 年 6 月,然后又于今年 6 月提交了了第二次 I539。我们的第一次 I539 于最近才收到 RFE,我们也给予回复了。我想问下,如果我们的第一次 I539 没有通过的话,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累积 unlawful prescence 呢?
如果你们及时提交了延期/转换身份的申请,从申请被拒之日起计算 unlawful presence。
其实是被拒之日后一天开始算
您好,我想申请 f1 转 B1 签证,但是之前 I-20 终止之后在这边呆了大概 5 个月才做了 re-entry,拿到了新 I-20 从墨西哥入境回来,目前还是 F1 的学生身份。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算 5 个月的 unlawful presence 吗?如果申请 change of status 会不会因为这个被拒?
您好,我有个很急的问题想请教,并且可能需要您的进一步咨询和法律协助:
我父母 2021.2.17 入境美国,I-94 给到 2021.8.16。我于 2021.8.12 提交延期申请,申请延期至 2022.2.12。这次申请目前依然是已打指纹的状态。
2022.2 原打算进行第二次延期,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功提交申请,直到最近打算进行三延时才发现(真的非常懊恼)。现在相当于记录上我们只申请过一次延期,并且只申请待到 2022.2,再无其他申请记录,而父母依然在美国境内。请问现在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以及会有些什么后果?谢谢!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立刻提交再次延期的申请。如果移民局现在批准了你的第一次延期申请(到 2022/2/12),而你们仍然没有提交再次延期的申请,那么从批准之日起将会是 unlawful presence(后果更严重);反之,如果你们现在提交了再次延期的申请,移民局在签收之后、才批准你的第一次延期申请,那么你自始至终有一份申请在等待 USCIS 处理,并没有出现 unlawful presence 的 gap(移民局有可能/也许会原谅你第二次延期申请提交晚了的错误、后果没那么严重)。
以上是我的理解,并非 legal advice。如果你需要 legal advice,可联系我们合作的律所付费咨询: 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问一下 版主 –
我爸妈也是 2020 年 2 月申请的第一次延期,8/9 月份需要再申请时也是写了一个 letter 想说延长第一次的时间,后来第一次很久以后批准了,但是第二次申请延期收到 RFE,说中间有 gap,要解释。 我就把 USCIS agent 当时建议写 letter,以及当时写的 letter 作为回复提交上去,现在还不知道结果。不知道会不会通过。
看运气(审理的官员)。若申请快到期、及时再次申请延期,是正确/标准的处理方式(easy 模式);而不及时做再次延期、导致出现 gap,则是选择了非常规的处理方式(hard 模式),不是说一定不行,而是说风险会大很多。
感谢 Derek Yang,对的,现在都是直接进行延期申请。
当时 2020 年 7/8 月,二次申请这个概念刚出来,USCIS 的接线员一开始建议写 letter 的,后来据说也改成直接建议二次申请了。 我们当时写了 letter 邮寄过去,我怕 uscis 在审第一次延期的时候,压根没收到/或者没看?
如果第二次申请因为这个 letter 被拒,是不是父母就无法再次来美国?需要找律师处理了?
不是。只是离开后签证会取消、需要回母国重新办理签证(不能免面签、可能需要向签证官员解释为何 overstay),不至于「无法再次来美国」—— 除非他们在申请被拒之后,继续在美国停留很长时间,触发 3 年/10 年/终身禁令。
感谢。我附上时间线给您。
2019/10/15 父母来美
2020/02/20 提交第一次延期
2020/08/17 提交 letter 请求更改加延长第一次延期的时间
2021/02/14 提交第二次延期申请(第一次 pending)
2021/02/26 收到第一次延期的批准(批准到 2020/10/01)
2021/09/02 提交第三次延期申请
2021/11/08 离开美国
2022/06/02 收到对第二次延期的 RFE
2022/06/07 回复 RFE 的材料和 letter 寄出
如果第二次延期没有被批准,那么从 2020/10/01 到 2021/11/08 都算 overstay 了?会触发禁令吗?
我的理解:如果在 USCIS 批准你的第一次延期(指的是 USCIS 批准的日期、不是你收到批准信的日期)之前,你已经成功提交了第二次延期申请(指的是 USCIS 签收的日期、不是你寄出申请信的日期),并且你父母在 USCIS 处理之前已经离开美国,那么他们并没有 unlawful presence, 不会触发禁令(甚至连签证都不会取消)。
延伸阅读:《申请延期后什么时候才能合法在美国停留等待审理结果?》。
这是我的理解。如果需要 legal advice,可联系我们合作的律所付费咨询: 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您好,Derek Yang. 向您请教一件事,我父亲 B2 签证 2021 年 11 月 16 号入境,2022 年 5 月 4 日参加了去土耳其的旅行团出境,5 月 15 日入境的时候被纽约海关带进小黑屋询问,然后就在出境章上备注了 2022 年 8 月 14 日,但是 I94 上的 ADMIT DATE 显示是 2022 年 11 月 14 日。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要继续申请 I94 延期呢,还是应该去 CBP 更新入境章?看了您的一篇文章,有类似的案例,去了 CBP 更换入境章的,我担心我父亲的情况去了 CBP 之后,得其反,他们会把 I94 时间更改到 8 月 14 日,而不是更新入境章的时间。 麻烦您指点迷津。谢谢
如果来得及,可先试试联系 CBP/去入境处修改签证上的日期。如果来不及,或者不成功,为保险起见应在 8/14 前提交延期申请。网上提交一般 24 小时之内就会有 receipt,之后就可以合法在美国停留、等待审理结果。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我会按照您的建议操作,希望一切无虞,谢谢。
你好,我想请问你如果我第一次延期的时间我只申请了延期两个月,获批了,但我预计回去的那个时间我的航班又取消了,买到了他批准时间后的 10 天,这样后面的 10 天我是不是就算 overstay 了? 我的签证会被取消对吗? 如果被取消了但只是 10 天的 overstay 的话我以后申请签证会有困难吗? 谢谢你
1、是。2、会(在你离开美国后取消)。3、后果:需要回母国重新申请签证;不能免面签;可能需要想签证官员解释为何 overstay。若想避免这些后果,建议再次申请延期。
谢谢您的回复!
想麻烦最后再确认一下,如果我继续办理 10 天的延期,如果在我走之前没有打上指纹或者打了还没有批准的消息,我离开美国后我的签证还会被取消吗?
谢谢!
只要及时提交延期申请,pending 期间离开后,申请会被拒绝,但这种情形的拒绝不会导致签证取消。文章里有解释啊!
感谢你!
老师您好。
我父母 2020 来美探亲,B2 身份,因疫情无法回国,申请延期了几次。由于我们不太清楚相关法规,USCIS 的回复也滞后,现在,最后的一次延期申请已是 late filing。上个月根据 USCIS 的要求提交了补充材料以及今年 11 月回国的机票。现收到答复,同意 B2 延期至 2021 年 7 月(一年前的日期)。我们很困惑,现在应该做什么呢?需要再次提交延期申请以便得到更近的许可日期呢,还是什么都不做等到 11 月回国呢?他们的 overstay,或者 unlawful presence?,是从 2021 年 7 月开始算呢,还是从 USCIS 这次的答复时间(2022 年 7 月)开始计算呢?这些会对他们日后重新申请来美签证及入境有何影响呢(比如,必须间隔很多年)?
请指教。谢谢!
– 如果 USCIS 只是处理了你的某次延期申请、你在那之后及时提交了新的延期申请并且尚未处理,那么继续等待审理结果即可,注意不要有 gap — 如果新申请的期限快到了,需要再次申请延期。
– 如果你最后一次申请是到 2021/7,在那之后没有继续申请延期,那么从 USCIS 本次批准之日起,你父母已经是 unlawful presence, 后果本篇文章已经解释了。
如果你中途做过多次延期,搞不清楚是否有 gap、以及对他们现在的身份有什么影响,建议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我父母是 2021 年 11 月提交的最后一次延期申请。USCIS 这次的答复是在我们提交了补充材料之后才发出的,所以我估计其是针对这个最后一次申请的。现在,USCIS 同意延期至 2021 年 7 月,却早于申请本身的提交日期,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之前已有 GAP 了,现在只是顺延再之前的已许可的延期吗?即使以前身份上都没有问题,现在的这种情况下,GAP 也已存在了,对吧?
在 unlawful presence 的身份中,还能提交新的延期申请吗?我们还能做什么去尽量减少将来可能的坏影响呢?
11 月离境时会有什么问题吗?
请多指教!万分感谢!
别「估计」啊。每次申请都有不同的 receipt number,你看看批准的是哪个 receipt number 就知道是哪次申请了。
不好意思,确认了一下,批准的是 2021 年 11 月提交的最后一次延期申请。请问,现在除了尽快离境,还有什么我们能做的事吗?11 月离境时会有什么问题吗?
感谢!
假如你最后一次申请延期到 2022/7,移民局批准的是最后一次延期、却只给到了 2021/7,可能是移民局的工作疏忽/错误(如果你有多个申请,可能是看错了申请;如果正好比你申请的早了一年,可能是 typo、把 2022 写成了 2021)。正常来说,延期申请要么批准你的请求(延期到 2022/7),要么拒绝,不会修改你的申请(批准到另一个日期)。如果是这样,建议联系 USCIS 更正。可给移民局客服电话:《移民局客服电话快速转人工的方法》 ,或试试移民局官网的纠错页面。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答复。祝安好!
杨老师,您好!我是 B2 签证来美探亲,去年 12 月 20 日入境,给到了今年的 6 月 19 日。 本来计划今年 2 月份回国,但由于航班熔断一直没有买到新的机票, 于是我 4 月 27 日申请了延期,并在 5 月 27 日打了指纹,后来我买到了 7 月 4 日的机票回国了。我的申请现在还没有批准。 请问我需要通知移民局吗?如果需要,应该怎么回复合适。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出于礼节可以通知他们申请人已经离境。不做什么的话一般也没有关系。申请视为放弃、会被拒绝,对你的签证等没有影响。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您好!如果我在打指纹之后、审批通过之前离开美国,还能得到签证吗?还是会被 deny?
申请人离境,申请视为放弃,会拒绝。不影响你已有签证。
杨老师您好,在 2020 年的时候因为新馆为母亲申请了 B1/B2 的签证延期,之后母亲在延期申请打指纹前已经离境了,今天收到移民局的拒绝信,上面有这么一段话:”USCIS is denying your application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Should you seek to re-enter the United States as a B nonimmigrant,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your admissibility again and be granted admission as a B2 nonimmigrant by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这段话的意思是她的十年 B1/B2 签证因为这次办延期而失效了吗?之前都是按照您文章中的指示办的延期,我们也是在 I-94 过期前办的延期,并不属于 frivolous。
不是。参见《移民局延期拒信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your admissibility again” 的含义》
杨老师你好,
我父母因为去年的护照过期,所以等护照更新完才申请了第三次 extension,然后现在收到 RFE,让解释 late file 和 intent to depart us,请问怎么解释比较好?谢谢
如果被拒后两个星期内离境,下次申请 b1b2 签证被拒的可能性有多大?有这方面的数据或者估计吗?
同你刚才的问题 1: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不是靠概率。
Derek Yang, 你好。
我今天收到了批复,是 6 月 8 日了。但是给我的有效期是有 5 月 30 日的,我机票定在了 7 月 24 日,我刚打了电话给 USCIS,他们说只能尽快离开美国,可以我买不到更早的机票了,现在我该怎么办,火急!请求您的帮助!
如果你之前申请延期到 5/30,不管有没有批复,应该在 5/30 之前申请再次延期,我们这篇文章有解释过:《I-94 过期、首次延期还未批准,能申请二次延期吗?》
如果你没有及时申请再次延期,导致 USCIS 批准之后身份已经过期,老实说没有什么办法。已经开始计算 unlawful presence,若超过 180 天会触发 3 年禁令。既然已经买了 7 月的机票,按期离开吧。
Derek Yang, 你好! 你的这些攻略对我们来说真的太重要了, 再次谢谢你!
我 6 月 8 日收到的 Approve Notice, 194 更新给我的时间是到 5 月 30 日, 因为自已的粗心, 以为移民局会再给 180 天的时间, 没想到只给了 120 天. 我 8 号那天马上又提交了第二次的延期, 已经受理了,6 月 10 日通知我 7 月 5 日打指纹, 这种情况下, 我不知道我 5 月 30 日到 6 月 8 日是否算是 unlawful presence, 因为已经有了 8 天的 GAP, 真的太焦虑了, 吃不下也睡不着,10 多年往来美国都是记录非常良好的, 现在因为疫情回不去就算了还要被黑在这里, 甚至可能签证都会被取消掉的风险, 真的太不值得了. 现在到我 7 月份离境, 是否算是重新回到灰色阶段了, 如果回去我取消这个案子, 是否会给我带来入境困难的风险? 谢谢你耐心的回复和建议!
从移民局批准你首次延期申请(或 5/30, whichever is later)、到 6/8 你提交新的延期申请前,你的 I-94 已经过期且没有 pending application, 属于 unlawful presence。当你 6/8 提交新的申请之后,停止计算 unlawful presence。除非你能说服移民局官员原谅你的疏忽(运气好的话,移民局可能会发 RFE 给你提供解释的机会),否则你的第二次延期申请会因为 late filing 而拒绝;或者,如果你 7 月离开的话,也可能会因为申请人已经离境而作为 abandoned application 而拒绝。当你离开之后,移民局会通知中国的领事馆取消你的签证、领事馆会通过你申请签证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你签证被取消。如果你 7 月离开,你的 unlawful presence 很少、远远不足 180 天,并不会触发自动禁令,你仍然可以在母国再次申请 B 签证。是麻烦一些,但并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事情,没必要茶饭不思、睡不着觉。
如果移民局官员原谅了你的疏忽、批准了你的第二次延期申请,并且你在新的 I-94 之前离境,那么你的签证不会取消。
这是我的理解,不是 legal advice。如果你需要 legal advice/assistance 的话,我们有合作的律所: 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Good luck!
@Derek Yang 你好,我母亲 B2 签证本来是 2022-03-03 到期,我为她申请延期到 2022-08-28,刚刚 approved 了。可是很巧回中国的机票只买到 2022-08-29,刚好是延期后 deadline 的后一天,这种情况我需要重新申请第二次延期吗?谢谢!
如果你不想 overstay / 签证取消,需要再次申请延期,不能有 gap。B1/B2 没有 grace period,超过 1 天也是 overstay。
@Derek Yang 您好,我是 21 年底通过 B 签入境,I-94 停留期在 5 月 26 日到期,但是我收到了今年秋季美国大学硕士的入学 offer,目前还没拿到 I-20,预计拿到 i-20 的话会在合法停留期之后了,之后再打算通过 i-539 加急境内申请 F1 签证,这样的话我这个预计滞留期 1-30 天以内会影响签证办理吗?需要临时找个语言学校马上拿到 i-20 到时候再办理转学吗?
先延期 B 身份,收到 I-20 之后再转换身份到 F-1。若不延期 B2、导致身份过期,申请转换身份会被拒。
老师您好,我 I539 File 之后, 人已经申请了转身份,然后通知打指纹之前,就离开了美国,后来收到通知申请被据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申请其他国家签证,比如英国签证,需要说明自己被拒签过么?
应该不用(I-539 申请延期被拒 =/= 拒签)。
老师您好,如果 B2 extension 的 I539 上姓和名填反了,需要重新递交表格吗?指纹已经打过,并且当时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现在离打指纹过了两个月,还没有消息。case 会因此被拒吗?
杨老师你好
我的岳父于 2019 年 10 月来美国,I94 于 2020 年 4 月份到期,之前我们提出了延期申请,打指纹的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才到达,2020 年 9 月份已经回国,由于没有打电话撤销申请,2022 年 1 月份被拒。这种情况下,应该算 overstay,对吧,他再次来美国会有影响吗?需要重新签证吗?
我仔细看了你的文章《B 签延期待审期间离开是否会自动被拒、是否要撤销申请?》,关键是,uscis 会认为我们是 frivolous application 吗?我看了 uscis 发我们的拒信,也没有看到任何 frivolous 字样。
最坏的情况,是不是岳父下次过来的时候要到了美国才会发现签证有问题?
谢谢
1、如果延期申请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给 USCIS 签收了,对他的签证没有影响。
2、不会。如果签证取消,他无法登机,不会到了美国才发现签证有问题。
如果签证取消,领馆会通过申请人当年留的联系方式通知他;evus 将无法更新、登不了机。如果你不确定,又不记得当年留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有变/担心收不到通知,可试试联系发签证的领馆,看是否可以查询。
回答真迅速,非常感谢。我们反正有申请 evus 的,谢谢了。
我父母的情况和你几乎一样, 请问你岳父顺利入境美国了吗? 我在网上看到这种情况有在机场被拒绝入境的, 不知道是不是特例。
杨老师好,请问有时间可以回复下我 4 月 23 号的问题吗?十分感谢您的宝贵时间,谢谢!
杨老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今年 1 月份被 lay off,h1b 一月底到期,I94 是 2 月 6 号到期,然后我是 I94 到期之前拿着另一个公司的 offer,然后新公司是 2 月 10 几号开始准备新 h1b 申请的,所以从 I94 过期到新 h1b receipt 有几天 gap,然后 3 月底新 h1b approve 了,但需要离境激活,我现在还在美国待着,正打算去新加坡或者墨西哥签证,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只能回中国签证了吗?如果去第三国签,拿着签证了,再入境美国的话,cbp 会不让入境吗,会问我 illegal presence 的问题吗?十分感谢您!
除部分特殊情形外,Overstay 之后需回母国申请签证,这篇文章有解释:《逾期逗留之后只能回母国重新申请签证》
你既然是工作签证,应该咨询公司律师/法务部,他们最清楚你的具体情形,而且他们才能给你提供 legal advice。
好的,谢谢杨老师。
杨老师好。
「只要你在 I-94 过期之前提交了 non-frivolous 的延期申请,并且在 case pending 期间离开,即 USCIS 尚未批准或拒绝,那么不管你离开之后 USCIS 是批准还是拒绝,都不会导致你的签证失效。」
那么,这种情况下,批准和拒绝的区别是什么呢?
没什么区别。正常情况下,人已离境、申请会拒绝。如果批准了,也用不上 —— 除非你想留着做纪念品。
杨老师,您好。我的妈妈是 20 年 6 月 3 号提交的申请; 2021 年 5 月 23 日 USCIS 自动约了 2021 年 6 月 17 日 biometric 采集(但并未收到邮件通知,今天登录后才看到这条 notice,前几个月看好像还没有,突然出现的很奇怪)。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离境。今天 2022 年 4 月 13 日才收到邮件通知说「we have taken an action」=denial。请问她这种情况会有后果吗?比如 3 年之内不能入境美国,甚至是十年?看了您的网站,我的理解是今天才收到,应该都算 overstay,不是 unlawful presence,所以不用采取措施,签证也是有效的。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对。
杨老师你好,
谢谢您的文章!我爸爸 2020 年 6 月到期,申请延期 2020 年 12 月,没有回复,当时也没有机票回国,又第二次申请延期到 2021 年 6 月,然后他顺利买到机票 6 月底前回国,走前移民局也没有回复,也没有收到打指纹信,走后我才网上发现三天前发过让打指纹,结果因为已经回国也没打成指纹。现在快一年后,今天发给我们一个 denied letter 延期被拒。我爸爸本打算 2022 年 6 月 20 号(evus 已经 enrolled),就是过两周就再次来。
请问这样入境有什么影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吗?非常感谢🙏
只要在 I-94 过期前及时申请了延期,离开后被拒没有关系。建议入境时随身携带延期申请的资料(收据等),若 CBP 官员怀疑你 overstay 了,可以证明及时申请了延期。
我父母跟您的情况一样,请问您父亲是否顺利入境?
杨老师你好!我的 I94 已经过期,之前是 F1 的学生身份,然后我的 H1B 申请被拒绝后目前弄了 I290B 的 Appeal,已经等了半年多了。如果我的 I290B 最后还是被 deny 的话,那我从 I94 过期的那天到 I290B 被拒的那天当中的这段时间算 overstay 还是 unlawful presence 呢?谢谢!
我的理解是 unlawful presence.
您好,我家人疫情期间在美国以 B2 身份待了两年时间,请问回国后必须在国内待够两年以上才能再次入境美国吗?谢谢
通常来说,对于 B 签证,离开美国的时间,应该不少于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但这次疫情,很多人被迫在美国停留一年甚至两年,这种情况以前没怎么有过,暂时不清楚 CBP 会怎么对待。如果是让我来揣测的话,在中国呆满 1 年之后再次来,可能不会有大问题;如果是不足 6 个月,被 CBP 责难的风险估计会很大。
杨老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妈妈的情况
妈妈与 2021 年 9 月 7 日入境美国,照理来说 2022 年 3 月 6 日要离境,但由于航班熔断,无法按时离境,已在 2022 年 1 月申请延期。在填表的时候输入的日期是 2022 年 7 月 31 日。
1. 延期是否会直接给半年(6 个月)还是会按照我输入的日期 7 月 31 日?
2. 假如延期半年(到 2022 年 9 月 6 日),但现在只能买到 9 月 7 日的机票,这种情况可以在 9 月 6 日前 30 天再次申请延期吗?(目前第一次的延期指纹已打,但 pending)
1、7/31. 2、在 7/31 之前再次申请延期,参见《I-94 过期、首次延期还未批准,能申请二次延期吗?》
杨老师,
请帮忙看一下我们家的情况。我是 H1B, 先生持 B 签证 2021 年 6 月底来美国,在 2021 年 10 月提交了 cos 申请转换到 H4, 一直到 2022 年 2 月底拿到 RFE. I-94 上有效期是到 2021 年 12 月底。RFE 原因是他之前 2019-2020 是 J1 签证,需要申请豁免。RFE 必须在 2022 年 3 月底之前回复。我想问:1)从 2021 年 12 月起他的身份就处于 out of status, 对吗? 2)如果他在 3 月底之前离境,他的十年 B 签证会被撤销吗?
感谢!
请问可以在回复 RFE 的时候,在 I-94 已经过期的情况下,提出 B2 延期吗?我们计划这个月底回国,因为中国的检测政策太过冗长,以至于没办法在 RFE 上写的 deadline 之前回国。而五月 六月又没有回国机票。我知道 RFE 回复有 60 天的宽限期,所以想回复 RFE 的时候提出 B2 延期,不知道是否可行? 谢谢!
通常来说,你需要有合法身份,才能「延续」。你先生的 B2 身份已经失效,中间有空档,申请「延续」极有可能被拒。但提交申请有可能让他避免 Unlawful Presence。建议你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看有哪些选项、以及你们自己的想法。
急?? 老师来美 7 年,旅游入境,申请政庇。现在可以拿中国护照飞美国境内吗?移民局会不会查啊?工卡正在更新还要等 2,3 个月才能收到新的。驾照也过期了。只拿中国护照这样能坐飞机去外州吗?谢谢?
境内航班不查你的移民状态。
嗯嗯 好的 谢谢 ? 么么哒
楊老师你好,想問下如果我的老公拿 b2 簽證入境美國了而且超過半年,但他打算繼續留在那里!這樣對我和孩子們入境美國有影響吗?我們已經有美簽證的
如果他在 I-94 过期之后还会继续停留,应该申请延期。Overstay 对其他家人的签证没有直接影响。
杨老师您好,
感谢您能分享这样的信息并且可以有机会向您咨询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母亲持 B1/B2 签证于 2021 年 9 月份入境帮我照顾孩子,入境给了 6 个月期限,I94 截至为 3 月 7 日。我已经为她订了 2 月 7 号飞往中国的机票,但是由于民航局熔断政策,航班在二月多次被取消,现在最早的航班为 3 月 14 日。假设 3 月 14 日的航班可以正常起飞,那么将会有 7 天的逾期。
我觉得很多人可能遭遇到这样的情况,请问是否必须提交延期申请? 如果不提交延期并且在 3 月 14 号入期离境,十年旅行签证是否会被取消?请您给一些建议,谢谢!
1、应该申请延期,除非她以后再也不打算来美国了。2、会。
杨老师您好,非常感谢分享这类信息,我有个情况想咨询一下:
F1 签证早就过期,现在是 STEM OPT 身份留在美国,去年 12 月 8 日离职后,通过计算还剩下的 65 天 unemployment date(OPT 期间用了 85 天),2 月 10 日是我最后一天需要离开美国的日子。预定了机票 2 月 4 日,不过没想到年初新冠 omicron 导致大批航班熔断,包括我的 2 月 4 日 UA857 航班。我后来急忙再买多了两张机票在 2 月 9 日和 2 月 12 日离境,然后现在 2 月 9 日也熔断不能走了,只有 2 月 12 日能保证起飞,但是这样我就会 overstay 2 天。
1)因为我今年回国还想重新申请研究生 F1 签证,如果有这个记录是不是非常影响再次签证呢?
2)我现在是不是要马上申请身份延期 Form I-539?
3)如果 overstay 对再次申请签证影响太大,现在还有 2 月 6 日的洛杉矶飞厦门,我还在犹豫这个选择是因为需要异地住酒店 7 天,可能会增加感染风险导致因染病而滞留时间加长。
谢谢!
OPT 不能通过这种方式延期。可以在身份过期前提交申请转换到 B2 身份(change of status),同样是使用 I-539 或在线提交。Overstay 会影响到你将来的签证申请,当然应该尽量避免,尤其是本来就能预见到的情况下。
杨老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分享,我有两个问题:
1. 我妈妈上次来访时 I-94 是 2020.5.8 到期,因为以前延期到 2020.11.4,一直 pending,后来买了 2020/11/04 的机票回国。回国前几天收到打指纹通知,因为打指纹是在 11.4 当天,所以没去打,后来写信给移民局要求撤销申请,得到的回复是让我提供回程机票,提供以后没有回音,2021.4 收到延期据信。按这样的情况,她明年 2 月(已经相隔一年多)再入境,会有麻烦吗?要准备什么材料帮助她顺利入境?
2. 我查了很多地方(包括官网)都没发现一个具体的说法,请问申请延期一次(ie 在美国待一年))和两次(ie 在美国待一年半)以后,并且没有得到批复就回国的情况下,再次入境美国需要分别间隔多久呢?
期盼您的回复!?
1、一般来说不会。建议随身携带上次延期和离境的文件,若 CBP 官员问起来,能证明自己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并在 USCIS 审理之前已经离开。
2、通常来说,间隔时间应该超过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长。
请问杨老师,在离开美国前收到了打指纹的预约,但是预约的时间是晚于回国机票。如果没有办法预约到早于机票的采集指纹,也不能改机票。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跟他们进行沟通?谢谢
可以考虑(1)拿着预约通知去 ASC walk-in, 说明情况,根据我目前看到的反馈,一般都会直接给你采集。或者(2)离开之后,写信通知 USCIS 申请人已经离开;申请会被拒绝(人都已经走了,批准也用不上了),但只要你的申请是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这种情况下的拒绝不会影响申请人的身份和签证。
杨老师,
您好! 我看了您的文章非常受用! 想请教一个小问题. 我岳母一共申请了三次延期. 第一次顺利批准, 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是由于疫情不得不申请继续留下来. 后两次的申请都是在之前的申请到期之前又提交了新的申请. 目前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是 pending 状态. 我岳母已于第二次到期之后和第三次到期之前回国. 现在移民局才发来打指纹要求, 岳母已在国内所以也不能打指纹了. 我发了 USCIS 内部邮件, 要求撤销这两次申请. 他们的回复是需要上传一个正式申请撤销的 form. 我的问题是我需要申请撤销吗? 申请撤销应该和自动拒绝是一样的效果, 所以想听听您的建议.
另外, 根据您的文章, 我岳母应该只是 overstay, 十年签证是不会被取消的是不是?
再次感谢!
Daniel
1、不用;2、签证不会取消。参见:《B 签延期待审期间离开是否会自动被拒、是否要撤销申请?》
老师您好,有个 i94 到期的问题,我的案例有点特殊,我是 2020.1 入境美国,海关给了 I94 valid 到 2022.6(我的 H1B visa 到期日子),但是我的护照是 2022.4 到期,因为中国不在 6 month club 里,海关其实应该给我 i94 到 2021.10,当时他多给了,我现在有了新的护照,您觉得我还需要去海关更正这个吗?
应该不用。建议你跟公司律师核实。
你好,杨老师
我母亲现在在美国,如果她以后再也不打算来美国,她在 B2 签证过期半年或者 1 年离开美国,会不会有什么严重的问题
1. 刑事
2. 罚款
3. 对离境造成麻烦
如果你确定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来的话,overstay 一段时间不会有太大影响。据我所知 1/2/3 都没有。
谢谢杨老师!
那会不会对我岳母来美国签证造成不利影响?到时候我岳母申请签证的时候,我们也是要邀请的。
因为毕竟我母亲是我和我太太邀请来的嘛。
应该不会。对你们这两个邀请人(以及将来邀请别人)应该不会有影响。但有听说过「overstay 的历史导致其他家人被拒」的案例,eg. 你母亲 overstay、以后你父亲申请签证,有可能会有影响。
为什么你们不申请延期呢?很简单的事情啊。
杨老师,谢谢你的建议。
实际上我们已经申请了延期。我母亲 B2 签证 2021 年 9 月 28 日到期,我是 2021 年 8 月 28 日帮她申请的。
我们肯定还会再申请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延期。
鉴于我现在在国内工作,而我的小孩只有一岁,所以需要我母亲留着美国。但是现在的情况也不像疫情刚刚开始的时候那样有充分的理由说机票总是被取消。
我之后的延期会以需要我母亲在美国帮忙带孩子和她坐飞机回国被感染的风险太大为理由申请。如果申请不下来也会一直待到我岳母能去美国为止(岳母的护照过期,国内相关部门不给发新的护照)。
我母亲确定一辈子不会再去美国了,我父亲也不会去美国,因为疫情结束之后我们全家就会回国。
您好,杨老师!麻烦请问刚入境的 b1/b2 只给了一个月停留适合办理延期吗?是否会对本身签证有影响呢?如果到期前去加拿大,加拿大海关会参考美国停留期也给有限停留吗?非常感谢!
这不是适不适合的问题,而是需不需要的问题。如果你在 I-94 过期前走不了,就需要延期。
B1/B2 入境通常给 6 个月停留期,你知不知道为何只给了 1 个月?
加拿大海关应该不会参考美国海关的意见。
您好!谢谢您的回复!因为海关我如实说想带美宝读幼儿园。海关说旅游签不可以陪读。请问这种情况延期成功率高吗?
以「想陪孩子上幼儿园」为由申请延期,恐怕被拒的几率较大。建议你请移民律师详细咨询。 Good luck.
您好 杨老师!谢谢您上次的回复。
请问如果我以怀孕不适宜再国际航班为延期理由申请可行度高吗?(目前孕 6 个月,本身入境确实没有准备在美生产,准备待 2-3 个月去第三国的,但给的停留太短,影响了之后的安排)
另外由于只给的一个月停留,时间很紧,假如我递交申请后还没收到 receipt 就已经 i94 到期了,那我算 unlawful 滞留吗?原有签证会失效吗?
6 个月怀孕入境,待两三个月,就要生了,你还要继续旅行,搭飞机都有风险吧,海关可能也是考虑这点,才给你一个月?
杨老师您好!
去年家人 B1 B2 签证来美,I94 允许停留至 6 月;因为疫情在初始停留许可到期前申请了延期,家人最终 9 月离境,但离开时延期尚未批复;直到 21 年 1 月收到移民局正式拒绝信,原因为申请人已经离境。
目前正在帮家人更新填 EVUS,ELIGIBILITY 类中有一问 have you ever overstayed… 在选了 yes 后系统似乎并没有给一个对话框来让解释,有点担心系统会自动拒绝填 yes 的申请。所以不知道您对此有没有研究或者听其他网友的相关经验?
十分感谢!
我的理解是这种情形可以回答 no。
你好杨先生,我是去年 8 月持 B 旅游签入境,然后同月提交了转身份的 485 申请,目前状态是等待面签时间安排。我的 i94 是今年 1 月底到期的,一直以为递交了 485 就不必理会这个 i94. 今天在查 485 状态是否有更新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个 I94 问题。请问我现在要马上离境吗?还是要补交 i94 的? 期申请?又或者什么都不必担心,只需静待面签通知?
按你的描述,你在身份过期前及时提交了调整身份的申请,I-94 过期之后可继续停留等待审理结果,在此期间不视为违反身份。
杨老师您好!
我的 I-94 去年七月份就过期了,但是分别在去年六月和十二月提交了两次延期申请。第二次申请延期到今年的六月份并在今年的 5 月 21 号收到了 6 月 18 号去打指纹的通知,但我 5 月 20 号就回国了。然后我的女儿在五月底的时候帮我写了一封信取消指纹预约的信并且给我去年六月和十二月提交的延期申请各写了一封撤销申请信。我们既在网上提交了撤销申请也邮寄了这些信给 USCIS Office。现在网上的状态是 correspondence was received and uscis is reviewing it,但是很奇怪的是我们前几天又收到了一封 7 月 16 去打指纹的通知。邮寄的信现在也还没有回音。想向您请教一下现在这个情况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USCIS 有时会搞错。可回复打指模的通知,告诉他们申请人已经离开了。申请会被拒绝(因为申请人已经离开、用不上了),但是没关系,只要你是在身份过期之前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这种情形不会导致你的签证失效,参见「已经回国了还没批复怎么算」一节。
杨老师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今年 2 月 H1B 到期,i140 还没批下来,于是和太太一起申请了 change of status to B2;
后来我的 i140 批准之后,雇主立刻帮我提交了 H1B extension,刚刚我收到了新的 H1B 批准,但 USCIS 批准的是 Consular Processing,我需要出境签证回来;而目前我和太太的转 B2 申请都还在 pending 当中;
请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由于太太目前不方便出境,而我作为 H1B 的主申请者需要出境签证,那么我单独出境签证,而太太暂时还留在美国 (B2 pending),是否可以?太太的身份是否影响以后再签证?
十分感谢您对大家问题的回答
没看懂你的 I-140 是否批准和 H-1B 延期有什么关系?为什么 I-140 没批准就不做/不能 H-1B 延期?
如果你太太是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了 COS 申请、并且尚未批准,她可以继续留在美国等审理结果,跟你是否出境办理 H-1B 没有关系。如果延期的时限快到,不管是否获得批准,她都应该再次申请延期。
H-1B 由公司办理,你的这些问题,建议咨询公司的移民律师/法务部。
谢谢您的回复,我的 H1B 满 6 年了,但绿卡申请卡在 perm,直到 perm 批准之后才能申 I140 及之后用此 140 来延 H1B;太太是 h4 到今年 2 月,为她申请了 h4 转 B2,还在 pending;当时申请延 6 个月到今年 8 月,目前我打算立刻出境办理签证,根据您的提示,那么太太应该是可以合法呆在美国的,那我就放心啦;不过看起来还需要再在 8 月前为她再办理一次延期申请对吗?
谢谢您 (会咨询公司律师,不过他们回复太慢了,当前需要尽快决定我自己出境签证,所以找到您这里来了,您的回复特别及时,真的很感谢)
哦,原来是因为 H-1B 时限用完了。理解。
对的,如果你太太申请的 B2 身份是到 2021/8,届时不管是否已经批准,都需要申请 B2 延期。可参阅(不同的情形、但原理类似):《I-94 过期、首次延期还未批准,能申请二次延期吗?》
杨老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今年 6 月 1 日在美国研究生毕业,grace period 到 7 月 30 日,因为疫情原因机票只能买到 8 月中旬的。如果我在 7 月 30 日之前申请 F1 转 B2,在我走之前都未能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复,那我 7 月 30 日以后算是非法停留吗……
不算。
杨老师,您好!
我父母的情况是,i-94 2020 年 3 月 1 日到期,2020 年 2 月份延期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当时觉得应该可以走)。后因机票一直被取消,无法在 5 月 31 日之前离境。2020 年 6 月 12 日提交了第二次申请(第一次申请 pending),7 月 23 日离境,第二次申请 pending,离境后收到第一次申请获批:3 月 2 日-5 月 31 日。请问
1. 他们 5 月 31 日至 6 月 12 日这期间算 overstay 还是 unlawful 呀? 还是说 5 月 31 日至 7 月 23 日都属于 overstay 或者 unlawful? 会影响再次入境吗?
2. 今天收到了第二次申请的打指纹通知,我应该寄信给 USCIS Offices 还是录指纹的 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s 收回申请呢?
非常感谢!
你们唯一不妥当的地方,是第二次申请在 5/31/2020 之后提交。应该在那之前提交。不过,因为第一次延期直到离境之后才处理,应该不视为 unlawful presence,不影响签证和未来入境,只需保留当时的申请文件,下次入境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即可。
回复告诉处理的 service center 申请人已离境即可,无需 withdraw。申请会被拒绝;没关系。
参见《B 签延期待审期间离开是否会自动被拒、是否要撤销申请?》
杨老师,您好!十分感谢您的无私分享!!!
我父母于 2019/12/2 抵美,2020/3/18 提交延期申请,始终未有回复。于 2020/11/1 离境回国。但是,2020/10/31 收到打指模通知。因未及时取消申请,未按时到 USCI 打指模,导致收到 denial decision.
这个通知中有两个问题,烦请帮忙给予指导:
1、”Should you seek to re-enter the United States as a B nonimmigrant,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your admissibility again and be granted admission as a B-2 nonimmigrant by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是否意谓着 必须重新去美国大使馆申请 10 年签证?
2、「Please be aware that, under section 212(a)(9)(B)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an alien who accrues more than 180 days of unlawful pres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n departs, is inadmissible 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a period of either three years or ten years.」
是否意谓着 3 到 10 年内,不可再次入境?
祝万事顺心!
1、不是。参见《移民局延期拒信「you will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your admissibility again」的含义》
2、这是模板。只要你父母均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了申请,离开后被拒不会累积 unlawful presence,不会触发禁令。
非常感谢杨老师的帮助!
我父母今年圣诞节来美入境时,需要携带本次延期申请的全部资料、离境机票、护照签证。请问还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祝万事如意!
提前检查电子签。
杨老师,您好。我母亲是 B2 的签证,去年 7 月 I-94 过期。我们去年 5 月提交的 I-539,申请延期至今年 1 月末。但是移民局审理过程缓慢,我母亲 1 月 10 日没拿到批复就回国了。后来受到了打指纹的通知,我们提交了 withdrawal 之后依旧收到了 denial decision。请问如果在 USCIS 的 decision notice 里判断是否被划分为 frivolous case?另外,我在 notice 中看到这样一句话:「Should you seek to re-enter the United States as a nonimmigrant,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your admissibility again and be granted admission as a nonimmigrant by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这是否意味着我母亲的 10 年签证已经失效?如果才能查看签证是否有效呢?谢谢您!
这是正常的操作;签证不会因此被拒;参见《移民局延期拒信「you will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your admissibility again」的含义》
杨老师你好,我的情况是我妈妈上次从六月 overstay 到 10 月份,4 月份提出的延期,但是一直没有收到做指纹的申请一直到走的时候。然后今年 3 月份的时候突然收到了,然后我在官网回复了去不了的说明,然后还在 review。那我的问题是,现在更新 evus 的话有一个问题,您是否曾经在美国的停留时间超过美国政府所允许的停留时间? 我母亲这个情况是选择是还是否啊。谢谢!
如果是在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的延期申请、且在移民局尚未审理时已经离境,建议选否。
你好 Shawn!
我也有同问,不知道最后你如何处理的,evus 有通过吗?先谢谢你分享经验咯!
杨老师您好,我爸爸的 I94 2020 年 5 月到期,我 2020 年 4 月提交申请延期到 11 月,11 月快到期时给 uscis 打电话,她们说因为 case pending 为避免重复申请要我寄补充材料说明新的延期时间,我在 11 月寄出补充材料中说明了想再延期 6 个月到 21 年 5 月。前两天 4 月 9 日通知打指纹之后 approve 的时间只到 20 年 12 月。我爸爸的机票是今年六月。似乎我的补充材料并没有起到二延的效果。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再递交申请是否没用了?这样 unlawful presence 的时间是从 4 月 9 日我收到结果开始算还是 approve 的截止时间 12 月开始算呢?感谢杨老师!
我的理解是从 USCIS 批准之日起(不是你收到批准之日起)。
理论上来说,再次延期都需要在 I-94 有效时提交,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都建议读者,如果延期时效快过、仍未批准,应该再次申请延期(而不是让 USCIS 修改延期日期),参见《I-94 过期、首次延期还未批准,能申请二次延期吗?》
如果你父亲还要待一段时间,尤其是假如并不 100% 确定到时一定走得了,建议你请律师咨询一下是否有其他办法,否则,一旦 unlawful presence 超过 180 天,将会触发 3 年不得入境的禁令。
我们的合作律所: 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祝你好运。
你好,我父母的情况跟你的一模一样。请问你现在有找到什么合适的办法了嘛?
杨老师你好,请问身份到期前提交申请,是指 ups 寄到 uscis 的时间点,还是收据的时间点?目前爸妈三延的文件 3/22 号 ups 显示寄到了 uscis,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收到收据,支票也没被 cash,4/10 二延的 I94 就要到期了,该怎么办?谢谢!
这篇文章有解释:《申请延期后什么时候才能合法在美国停留等待审理结果?》
谢谢分享!
本人 F1 OPT 将在 5/17/2021 到期,9/8/2021 要去加拿大读研,因为加拿大学签在中国办比美国慢很多个月,加上旅行风险的缘故,现在正在美国办加拿大学签。
同时,已经在 3 月底申请了 COS 转换为 B2,现在没打指模,只有个 receipt。
想请教一下,我现在拿到 receipt 后 COS 就算在 pending 了吗?在此期间申请加拿大学签是否会受影响?
非常感谢。
1、对。2、我对加拿大签证不熟悉,不知道你说的「受影响」具体是指什么,应该没有影响吧。
谢谢答复!
抱歉没表述清楚,上文「受影响」指代的是 是否会构成「在申请国身份不够明确」这类拒绝签证的理由呢?因为依照现在 COS 的办理速度很大概率会在办加拿大学生签期间一直 pending
我认为没有多大影响。
1. 你现在还在 OPT 阶段,还没过期。
2. 你已经申请了转换身份,有移民局给的回执。
你的身份还是合法的,申请加拿大学生签的材料你都有呢(OPT / USCIS receipt)。
杨老师您好 想咨询一下 我目前在 f1 的 60 天 grace period 内,最近刚得知抽到了 h1b。因为不知道公司能不能在 grace period 结束之前帮我提交材料,所以本人在 1 月时候提交了 i539 申请把 f1 转换 b2, 可是由于 covid19,目前身份转换的申请的状态还是 received 不是 pending。grace period 在 4 月 19 号就要结束了,如果公司无法按时提交 h1b 的材料给移民局,我可以凭借 i539 合法留在美国么?还是即使之前提交了身份转换,但是由于状态不是 pending,我依旧会被算作非法滞留?
Received 就是 pending,即移民局收到了你的申请、尚未审批。
我们的合作律所这几天刚写了篇文章可能对你参考作用:《美国支持 H-1B 申请最多的前 200 个雇主》
如果你需要律师协助的话可以联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