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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和 NIW 绿卡并非科研人员专属,各行各业人才都能申请获批

作为一家有超过十年经验的老牌移民律所,我们经常被问到的问题包括 「到底什么样的背景能够申请美国 EB-1A 杰出人才(Extraordinary Ability)绿卡?」「我是音乐背景的,满足国家利益豁免(NIW)吗?」「能从中国申请吗?有多少机会?我这个领域,专业,或者工作能符合条件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在事业成功和个人发展方面都是这样,美国移民局对于 EB-1A 和 NIW 绿卡申请的标准也是如此:只要你在自己的领域有相当成就,就有机会取得这类自主申请的绿卡类别批准,不需要已经有在美国的工作,不需要雇主支持,也不需要已经身在美国,省时省力省钱。

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www.nwmlaw.com)曾经为从事飞机制造、运输、污水处理、室内设计等领域的专业人士,鼓手、男高音、小提琴家等艺术背景的申请人,以及主管物流、市场、金融和销售领域的商业人士取得 EB-1A 和 NIW 绿卡的批准。下面我们就通过几个实际成功案例来说明不同领域的申请所需要注意和侧重的。

国内金融专业人士获得 NIW 批准

中国的金融业在过去几十年里发展非常快。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曾经为多位来自中国国内的金融领域人才取得美国绿卡申请批准。最近,我们又为一位中国的基金经理获得了 NIW 国家利益豁免绿卡申请的批准。这位客户此前曾经在其它律所的帮助下递交移民申请,但是申请被移民局拒了。他此后联系到我们,请我们为他评估和重新递交申请。我们对申请人的背景做了深度分析,为他制定了详细的申请计划,准备了有说服力的材料,最后成功获得 NIW 申请的批准。

这位申请人在中国居住,曾经担任国内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有专业文章发表,有一些媒体报道,还有过担任评审的经历。我们在申请里强调了申请人担任基金经理的成就,使用他所管理的基金获得高收益这一事实来证明他的专业能力。然后用关于申请人的媒体报道和他担任奖项评审的身份证明他在业内的高知名度。最后我们强调了申请人最近几年获得的高收入,证明他在业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得到业界承认与肯定的。

在申请递交后,移民局发出了补件通知(RFE),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将来在美国将要从事的工作(proposed endeavor)对于美国具有全国范围的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并要求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已经获得了业内人士的投资兴趣。据我们观察,移民局最近一年以来针对商业背景申请人的 NIW 申请增加了较多这一方面的补件要求。虽然美国移民局针对 NIW 申请使用新的指导性判例 In re: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以后,对于商业背景的申请人更加友好,但是移民局同时也提高了对于证据文件材料的要求,特别是对商业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资金来源的证明方面的要求有明显提高。

在对移民局 RFE 的回复中:

  • 我们提供了更加详细的商业计划,其中特别强调申请人将来在美国设立的公司会提供可观的就业机会。我们使用详细的图表描述了未来几年申请人将要设立的公司的雇佣计划以及商业展望。
  • 同时,我们提供了申请人的资金证明,说明申请人有能力和意图来实现他的商业计划。
  • 另外,我们提交了几家公司出具的投资意向书,证明申请人的商业计划获得了业内人士兴趣。

除此之外,我们针对 Dhanasar 案例里移民局设立的三条标准的最后一条,即 「豁免工作的承诺和劳工证要求,是有益于美国国家利益的」(On balance,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aive the requirements of a job offer and labor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的做了更细致的阐述:

  • 首先,我们引用了 Dhanasar 案例里移民局的叙述,论证了由于申请人将来来美以后的工作性质是 「自雇」(self-employed),即在美国创办自己的公司,因此要获得美国雇主提供的职位并申请劳工证是不现实的(it may be impractical for an entrepreneur or self-employed inventor, when advancing an endeavor on his or her own, to secure a job offer from a U.S. employer)。
  • 然后,我们引述了国会在通过相关的移民法条文时的立法意图(legislative intent),指出国会设立职业移民申请里的劳工证要求,是为了保护美国的就业市场,防止移民给美国国内的就业环境和工资水平造成负面影响。而申请人来美国是要做投资、创业,开设自己的公司,因此不但不会跟美国劳动人口争夺就业机会,反而会为他们增加工作岗位,提供就业机会(will create considerable job opportunities for American workers),因此,豁免申请人移民申请里的劳工证的要求不会对美国的就业市场产生不良影响。

移民局认为我们再次递交的材料很充足,我们的论述有说服力,在收到我们递交的回复以后,不到一个月就批准了申请。

运输行业商业人才获得 EB-1A 和 NIW 批准

这位申请人在中国国内一家私营航运公司历任专业职位和商业管理职位,在一些业内的期刊上发表过关于货运的专业文章,并且出版过书籍。此外,申请人是行业协会的会员,也被一些来自专业媒体和大众媒体的报道。根据这位客户的具体情况,除了 NIW 申请以外,我们认为他可以满足 EB-1A 杰出人才十项条件中的四条:著作(authorship)、在本单位担任重要/领导职位(critical/leading role)、专业会员身份(membership)、以及媒体报道(media report)。

在上述这四个条件里,媒体报道的重要性不言自明,著作的要求也比较直观(Evidence of the alien’s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articles in the field,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申请的重点在于:

  1. 证明申请人担任重要/领导职位
    Evidence that the alien has performed in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for organizations or establishments that have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以及
  2. 在知名组织的专业会员身份。
    Documentation of the alien’s 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s in her field, which require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of their members, as judged by recogniz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experts in their disciplines or fields.

在我们这个申请里,申请人自身的职位就是管理和领导性质的,我们通过单位出具的证明信详细阐述他对这家航运公司的贡献,满足了这一点要求。就中国航运业来说,大公司基本都是国有企业,比如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国海运集团等,民营的航运公司跟这些巨无霸国有航运集团是无法做比较的。于是我们另辟蹊径,避开对我们不利的规模不谈,而强调这家公司在亚洲等地运营的精品航线,使用东南亚著名港口企业的证明信,证明这家公司在这条航线的领先地位。

我们仔细阅读了相关专业协会的章程,在其中找到了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会员的描述,其中提到在业界有巨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可以成为会员(Any expert, scholar, researcher having relatively great influence in the disciplines…can be an individual member)。另外,我们找到了协会理事会下发的会议纪要和通知,强调了其中提到申请人是在理事会 「商议」(deliberated)后被 「选举」(elected)成为会员的,由此证明要成为会员是需要经过一个非常严格的审批过程的,而不是业内人士都可以随便加入。

通过这些努力,这位客户的 NIW 绿卡申请首先获得批准,接下来 EB-1A 杰出人才绿卡申请也在追加加速处理后顺利获得批准。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根据美国移民局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的准备证据材料,可以扬长避短,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避开对申请不利的方面,强调对申请有利的证据,是申请获得批准的关键。

污水处理专家获批 NIW

这位客户的研究集中在污水对于地下水系统影响,也包括放射性材料等相对比较敏感一些的研究。在申请中,为了说服移民官这位申请人的工作对美国的国家利益至关重要,我们引用美国政府的数据,指出美国的各种核电设施产出了全世界最多的放射性废料,每年达到很多万吨,同时,美国还有现存的许多这样的废料等待处理。

我们新未名律所的蔡律师除了具有化学博士和在 NIH 的生化博士后经历以外,还有纳米、材料、环境、和能源研究等多方面的专业背景和科研经验,曾经接受美国能源部 DOE 的支持做核废料处理研究,有这方面的专业论文发表,对这个领域很熟悉。我们新未名律所的杨律师也曾经有化学、高分子、化工、薄膜分离、和材料科学等多领域的长期科研经验,熟悉物质分离、生物材料和环境保护课题,在准备申请时用到了各种专业背景。

在这个申请材料里,我们还强调了,由于立法过程以及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美国至今尚未确定永久性的核废料存放地,而其中最主要的顾虑就是这样的永久存放地对当地地下水体系的污染问题。因此,作为地下水研究和环保方面的专家,申请人来到美国继续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将极大的推进相关问题的研究,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产生正面影响,有益于大众的健康和福祉。

自动化工程师获得 EB-1A 批准

这位申请人拥有自动化专业的博士学位,目前在国内一家企业担任技术管理职位,专业方向是太阳能设备的生产和研发。在此之前,申请人曾在另外两家环保设备和绿色能源领域的企业担任技术主管,主要从事将自动化技术用于环保和绿色能源设备的专业工作,是一位典型的在工业界从事研发的科研人员/工程师。因为在工业界工作,没有担任学术期刊审稿人的经验。

我们研究了客户的背景,认为客户符合 EB-1A 十项条件中的三条:除了科研人员(和工程师、大学教师、医生等)常用的原创论文(authorship)和显著科研贡献(contribution of major significance)这两条以外,我们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论证了他符合在本单位/公司担任重要/领导职位(critical/leading role)这一条。

在以上这三个杰出人才条件里,难点在于论证显著科研贡献这一条。大家知道,美国移民局经常质疑申请人的科研贡献不够重大(do not qualify as major significance)。这个标准是比较主观的(subjective),没有简单明确的客观标准。对于在工业界的科研工作者和工程师,这一条获批的难度尤其显得高一些。

经过研究,我们针对这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制定了一个特别的方案。

  • 首先,我们强调申请人的技术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不仅有科研论文发表,还申请了多项专利。
  • 然后,为了说明申请人的贡献是特别重大的(contribution has major significance),我们使用证明信详细说明了申请人的专利是如何在工业领域得到了实际应用,用到太阳能设备的生产和使用上面,并且产生了实际效益的。
  • 此外,我们还指出,由于使用了申请人研发的技术,他参与的项目目前在亚洲同类型太阳能电站里排名领先。
  • 最后,在论证申请人的工作对美国的重要性方面,我们指出美国的太阳能总发电量在国际上领先,但还有相当的改进余地,对太阳能电力技术有很大需求,申请人的工作是美国急需的技术。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的说服了移民官,这位工程师申请人的成果已经达到了显著科研贡献的标准,他的杰出人才绿卡申请成功获得批准。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来自工业界的申请人(以及医生、技术员、商业人士等等)跟高校和研究所的科研人员相比,在发表论文数量和引用总数方面往往不占优势,但是,只要根据申请人的独特背景,找到亮点,强调申请人工作的实际应用和在本领域的影响,一样可以顺利获批杰出人才类绿卡申请。实际上,美国绿卡申请的标准目前也越来越重视申请人工作达到的实际效果。

电子企业总裁获批 NIW

最近,我们又为一位国内的企业家获得了 NIW 绿卡的批准,没有要求补件。这位申请人在国内一家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同时还是行业内一些协会的成员。申请人获得过行业内一些奖项,比如行业十大领军人物、行业内杰出企业家等。除了企业家的身份,申请人也是一些专利的发明人。

根据美国移民局 NIW 指导性判例 Matter of Dhanasar,我们首先要证明申请人的工作有实质性价值(substantial merit)以及国家级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在申请中,我们强调申请人来美后计划成立自己的公司,利用其在领域内的人脉和经验,为美国的同类产品在中国打开市场,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为美国劳动力市场增加工作机会。

接下来我们需要证明申请人具有推动领域前进的资质:

  • 我们指出申请人长期担任一家大型企业的高管,并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从财务角度,我们使用数据证明申请人担任经理期间,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都大幅度提高。
  • 从技术角度,我们指出申请人的专利,对公司产品的升级和占领市场起到了关键作用。
  • 同时,申请人的资质还反映在他作为行业领袖的身份,而这一点是通过他的获奖以及他在行业修会里的位置来证明。
  • 除此之外,关于申请人的媒体报道进一步帮助证明申请人的成就以及行业对他的认可。

最后,Dhanasar 判例要求证明豁免申请人的雇主支持以及劳工证要求对美国有利:

  • 我们一方面指出,由于申请人自己是一位企业家,来美之后会成立和经营一家公司,属于自雇(self-employed),因此劳工证和工作要求是不可行的(impractical)。
  • 另一方面,我们强调,申请人来美,不会对劳动力市场造成损害。我们引用国会立法的记录,指出劳工证的要求是为了避免美国国内劳动力市场被外来劳动力打击,使得美国人的工作机会被剥夺,而申请人来美设立公司,并不与美国人争夺工作机会,反而会为美国人创造工作机会,因此理应豁免劳工证的要求。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的说服了移民官,申请获得顺利批准。移民局在 2016 年底采用新的 NIW 指导性判例 Matter of Dhanasar,相比之前的指导性判例 In re: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新的判例对商业背景的申请人更加友好,强调申请人来美以后工作的国家级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可以通过其对经济的促进和增加工作机会来证明。同时,Dhanasar 判例还特别针对企业家提出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要求这类型的申请人取得劳工证是不现实的,极大的放宽了商业背景的人才通过 NIW 获得美国绿卡这条途径。

室内设计师获批美国 EB-1A 杰出人才绿卡

申请人是身在国内的一位室内设计师,发表过不少关于室内设计的文章,也出版了一些相关的书籍。申请人获得过一些国内的奖项,并担任了一些比赛的评委。同时,在纸媒体和网络媒体上,有不少关于申请人的报道。我们为这位客户申请了 EB-1A 十个条件里的四条:著作、媒体报道、获奖,和评审他人工作。

这个申请最大的难点在于,申请人的获奖都是来自国内的行业协会,而移民法明确要求奖项需要是国家或者国际级的,不能只是在某个行业协会内部得到认可的。针对这一点:

  • 我们指出,艺术类的奖项,基本都是来自于某些行业协会,而这些奖项本身就代表了这个国家在特定领域的最高水平。
  • 然后,我们将国内的这个协会,跟美国建筑师学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AIA))做类比,指出美国建筑设计界的最高奖项,就是来自 AIA 这个行业协会的金奖(Gold Medal),因此,申请人获得的奖项,虽然来自行业协会,但却是中国室内设计领域的最高奖项。
  • 同时,我们还列举了参赛人数、评判标准、评审人的知名度等数据和证据,进一步说明奖项的重要程度。

移民官被我们成功说服,承认申请人满足获奖这一条的要求。

申请另一个难点在于,移民法要求媒体报道这一条里的媒体本身是专业或者主流媒体(professional or major media)。那么怎么证明是 major media 呢?我们查询了美国移民局提供给移民官内部使用的移民申请审批指南,发现里面对 major media 的定义是跟其它媒体相比有较高的发行量(the circulation (on-line or in print) is high compared to other circulation statistics)。于是,我们提供了网站排名数据,证明报道申请人事迹和工作的网站,在国内的新闻网站里排名前列。这些证据也成功的说服了移民官,承认申请人满足媒体报道这一条的要求。

来自韩国的小提琴家获得 NIW 批准

这位来自韩国的小提琴家拥有欧洲的小提琴演奏硕士学位,申请递交的时候正在美国攻读音乐类博士学位。为了将小提琴演奏跟美国的国家利益做挂钩,我们选择了走 「形而上」 的方式。在申请里:

  • 我们开门见山地指出美国社会向来重视音乐,有天赋的音乐家在美国是深受追捧的(Music has been historically highly valued by the American society, and talented musicians are highly sought-after)。这样的论断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而且不需要证据来证明,移民官看到后只会觉得很有道理深表认同。
  • 接下来我们引用了一众名人称颂音乐重要性的名言,比如 Victor Hugo 曾说过 「Music expresses that which cannot be put into words and that which cannot remain silent.」 这又给移民官音乐在娱乐之外更重要的作用。
  • 乘热打铁,我们继续讨论了音乐的历史,指出从人类历史的最初时期,公元前 14 世纪开始,音乐的雏形就形成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音乐史。
  • 因此,作为一位技艺高超的小提琴家,申请人的移民对美国社会是重大的利好。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说服了移民官,申请顺利获得批准。

歌剧男高音获批 EB-1A

另一位歌剧男高音是通过 EB-1A 杰出人才获得的美国绿卡。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为他申请绿卡之前,还曾成功的为他获得了 O-1 杰出人才工作签证。这位男高音在国内某音乐学院获得本科学位后留校任教,之后在美国取得了声乐专业的硕士学位。他曾经师从三大男高音其中的一位,获得过不少国际奖项的肯定,有很多专业杂志对他进行了报道,同时还被誉为 「下一个帕瓦罗蒂。」

虽然这位申请人的背景看起来很强,但是算上媒体报道(Media Reports)和获奖(International/National Level Awards),也只有两项,还需要另外一项来满足 EB-1A 的基本要求。我们通过分析发现,申请人在参演的歌剧规格都很高,所以主办方,比如大都会歌剧院(Metropolitan Opera),和现场的交响乐队,比如查尔斯顿交响乐队(Charleston Symphony Orchestra),都是世界级的,同时他作为男高音,在这些歌剧中都是作为主唱和主要表演角色。于是我们为其申请了关键职位(Critical Role)这一条,论述了其在高规格演出中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申请成功获得批准。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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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美国 EB-1A 和 NIW 绿卡,人们往往以为只有从事科研工作发表过科研论文才能申请。其实美国移民法对于符合 EB-1A 和 NIW 条件的定义,不局限于科学(Sciences)领域,还包括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运动(arts, education, business, or athletics)等领域。从上面这些实际的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申请人来自各行各业。只要在自己的领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一些成就,都可以通过 EB-1A 或者 NIW 获得美国绿卡。 对比 EB-5 投资移民,目前投资移民至少需要九十万美元,还需要经过很多年的等待时间,取得的还是条件绿卡,过后还需要另行申请去除条件。而且根据我们的观察,投资移民的申请人一般在事业上已经取得了成功,很多是领域内顶尖的专业人士或者成功的商人,那么他们其实往往也符合 EB-1A 或者 NIW 的要求,而相比 EB-5 投资移民,EB-1A 和 NIW 类别的职业移民可以自主申请,不需要雇主支持,有很大灵活性,并且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美国绿卡。我们新未名律所近年来为众多来自商业(包括金融业、运输业、制造业等)、艺术(包括设计师、男高音、小提琴家、鼓手、特效化妆师)、教育(文物博物馆馆长、天文科普专家)以及体育界(中国象棋棋手等)的申请人获得了 EB-1A 和 NIW 绿卡的批准。

本文由新未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谦律师提供, Email: qian.yang@nwmlaw.com

本文仅供教育和交流目的,不作为具体的法律建议。欢迎来询:New Weiming Law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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