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l Phone App / FEMA

在美国偷录电话交谈合法吗?

最近(2021 年 4 月)有位中金公司的高管和人电话交谈,被对方录音放到网上,传播很广,导致他以 「身体健康」 原因被解职,失去了年薪六百万人民币的工作。

他是作者在北大 1991 级的本科同学。在同学群里,很多人提到,如果不提事情的起因,只讲电话录音这件事,参考对话里面的内容,对方在给他打电话并且私下录音的时候,可能就早已准备好了要说的内容并且要公开。

Cell Phone App / FEMA

那么,如果是在美国,甲给乙打电话(或者约乙出来谈话),同时在乙不知情的状态下,私下录音,然后公开,或者用于法庭诉讼,合法吗?能达到目的吗?

在哪一个州?

这要看是在哪一个州,以及谈话内容和环境,还有甲乙双方的身份等等。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的法律不一样。

简单来说,在以下几个州,需要甲乙双方都知情并且同意,才能录音,否则是违法行为:加州、伊利诺州、宾州、马萨诸塞州、华盛顿州、佛罗里达州、马里兰州、康涅狄格州、俄勒冈州、蒙大拿州、新罕布什尔州、夏威夷。如果甲乙其中一方在以上各州拨出或者接到电话,那么,就要双方都同意才能录音。

在美国其他各州呢?没有上面的规定!只要其中一方,比如拨出电话或者接到电话的人,愿意和想要,就可以私下录音,一般来说也可以过后放到网上公开。当然,这里有其他一些限制,比如内容不能经过剪辑故意误导(「你是某甲吗?是。今天是星期三对不对?对。你欠我一百万有没有?」 然后把前面的 「是」 和 「对」 剪辑到后面)、不能违背职业道德,等等。

在当年的刘强东案中,「小 A」 给代表刘强东的律所打电话,后来就流传出据说是双方的电话录音,而且有的版本经过了一些剪辑。因为律所是代表刘强东的,小 A 不是律所的客户,所以至少在这方面不能说违反了职业道德(当然在其他方面值得商榷)。

当面对话、三方通话

注意!以上的情况同样适用于面对面对话。比如,如果甲找到乙,当面对话,同时偷偷录下对话内容,在美国大部分州,这个行为本身也可以是合法的,录音有可能作为证据或者被公开。一般来说,记者、媒体,在采访的时候,尤其经常使用这种方法。如果你不想让私下被录音的谈话影响到你的生活和事业,那么在讲话和接受采访时需要特别注意。

如果是三方或者多方电话通话呢?那么,只要其中一方位于上面 「需要通话各方共同同意才能录音」 的州,一般来说,这个共同同意的法律就适用。

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那么,这样取得的录音,能够作为证据在法庭使用吗?原则上,合法获得的证据都可以使用,但是,很多法官会认为,使用 「欺骗手段」,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设套的人、侵犯隐私的人,不应当从中获利,尤其是在一些民事纠纷中。而且,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录音不能以偏概全,还要与其他证据比照。

如果是刑事案件,或者涉嫌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性骚扰等等的案件,那么,标准又不一样,录音有可能起到更大作用,也更容易被接受和采用。我们听说过,一些人因为私下谈话或者在自媒体发言(或贴图)有问题(比如政治不正确)而遇到麻烦,遭到抵制或者被解雇被退学。

United States Court
United States Court

如果是第三方私下录音呢?比如,配偶中一方与别人通话,另一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下录音录像,或者请私人侦探录音,或者有公司窃听双方通话,这类行为,一般是违法的,取得的证据一般也不能用于诉讼。

如果是公司接到个人(用户、顾客)的电话,或者雇主与员工对话,对应的法规和标准又有所不同,还要看对话的内容是什么。

怎么应对和处理?

总之,中国古话讲,「祸从口出、言多必失」。来自中国的人,很多听说过赵忠祥老师的电话被录音的故事。在美国的人,也听说过克林顿总统的白宫实习生莫妮卡·莱温斯基的故事——她给一位年长的女同事 (Linda Tripp) 打电话诉说她与克林顿的情思苦衷,没想到被那位同事私下录下来,把录音交给了调查克林顿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

Clinton with Lewinsky in February 1997
Clinton with Lewinsky in February 1997 / Wikipedia

值得提到的是,Linda Tripp 住在马里兰州,因此她做的电话录音是违反州法的。她因此被州里起诉,但是,因为各种法律程序原因,最后这个诉讼也无疾而终了。所以,即使在上述那些 「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能被录音」 的州,如果你的电话被私下录音、并且用作不利于你和其他人的用途,你也很可能像莱温斯基一样没有什么办法。

那么,怎么办呢?

对于不清楚来源的电话,对于让你感到不舒服、不安全、或者有顾虑的电话,你可以考虑提到 「不希望工作被打扰」 或者 「不希望隐私被干扰」,让对方写信或者找你的律师,难道对方还能顺着电话线爬过来咬你?你可以听对方讲话,了解情况,但是自己不回答、不表态、不评论。

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对于电话、其他通讯、还是当面讲话,对重要或者敏感的事情,说话前要三思。美国公司和一些名人,在被采访时,经常拒绝评论发言、或者说 「无可奉告」(「No comments」),现在大家可以更好地理解原因了。

话说回来,如果有别人给你打电话,威胁你、敲诈你、骚扰你,或者讨论合同和其他重要问题、双方有争议的问题,你也可以考虑把电话录下来呀,尤其是如果双方都在允许不经过对方许可就能录音的州。这个也可以作为对你的保护和帮助。

美国约翰肯尼迪总统的遗孀,杰奎琳肯尼迪,在肯尼迪去世以后,又改嫁了希腊船王。她曾经多次被书商邀约写回忆录,都拒绝了。她说过:「不要把自己的事情讲得太多,留一些让别人去猜。」

Jackie Kennedy with President John F. Kennedy
Jackie Kennedy with President John F. Kennedy / CC0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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