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 Victim

家暴受害者可以独立申请 VAWA 绿卡

如果和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结婚,但是此后遇到家暴,被虐待,可以自主申请 VAWA 绿卡(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即便离婚或者分居也不受影响。本文前半部分介绍家暴受害者的 VAWA 绿卡,后半部分介绍犯罪受害者的 U 签证。

VAWA 绿卡批准的七项条件

第一,VAWA 绿卡申请人需要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包括曾经是配偶但是已经离婚的情况),或者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或者是成年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中需要表明这类亲属的美国身份。本文主要介绍配偶的 VAWA 绿卡申请。

第二,如果 VAWA 申请人(曾经)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结婚,需要提交婚姻关系的证明比如结婚证书。如果此前另外有过婚姻,需要提交此前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的证据。如果已经与美国公民(施暴者)离婚,一般来说,需要在离婚后的两年内提交 VAWA 绿卡申请。

第三,还需要表明婚姻的真实性,可以提交共同账户,保险,信用卡,报税,子女出生,共同照片等证据。

第四,需要证明 VAWA 申请人是家暴或者虐待的受害者。可以使用警察证明,法院纪录,医疗记录,个人陈述,他人证词等证据。

第五,需要证明受害人和施暴的配偶曾经居住在一起。可以使用两人共同签署的租约,买房契约,或者显示两人有共同地址的商业信件,水电费,等纪录。注意:即使还和配偶(施暴者)住在一起,VAWA 绿卡也可以不经过配偶,自行提交,还可以使用安全的邮寄地址,不让配偶知道。 

第六,VAWA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需要住在美国境内。这一点可以通过出入境纪录,上学或者工作纪录,租房买房纪录,以及签证身份证据(比如 I-20 表,I-539 批准书,I-485 收据)等等来表明。

第七,VAWA 申请人需要表明,她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没有犯罪纪录。这一点可以通过个人陈述以及来自美国的(当前和过去)居住地警察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来满足。

如果满足以上七条条件,就可以提交 VAWA 绿卡申请。即使文件不齐全,也可以先提交申请,同时收集更多证据。对于这类申请,移民局不收费。

VAWA 绿卡申请的数据

根据美国移民局公布的数据,在 2022 财政年度,收到了两万多份 VAWA 绿卡申请,批准了七千多份,拒绝了两千多份,还有四万多份申请待处理。

提交了 VAWA 绿卡申请以后的福利

如果 VAWA 申请人(曾经)是美国公民的配偶,对她实施家暴的是美国公民,那么,在提交 VAWA 申请的同时,可以提交 I-485,并且同时提交工卡(EAD,I-765)和回美证(Advance Parole,I-131)的申请。此后,可以在美国工作,也可以出入境,同时等待绿卡批准。

如果 VAWA 申请人此前已经(作为亲属移民)提交了 I-485,那么,可以 transfer the basis of pending I-485,继续使用已经提交了的 I-485 和基于 I-485 申请的工卡和回美证。

如果 VAWA 申请人的(前)配偶是绿卡持有人,在有排期的情况下(过去几年里这类申请一直没有排期),不能提交 I-485 。但是,在 VAWA 批准后,可以申请工卡;在 VAWA 批准前,如果能证明生活方面的需要,也可以申请工卡。

虽然 VAWA 申请要较长时间才能获得批准,但是,移民局可以在几个月里对申请做出初步审理 Prima Facie Determination 。如果申请看起来可以批准,移民局会发给 VAWA 申请人一封信。 VAWA 申请人凭信可以申请很多社会福利,也有机会办理 EAD 工卡,在美国生活。

在 VAWA 申请提交以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等待结果。如果此前已经要被递解出境,也有可能停止递解出境的流程。另外,申请人也可以选择离开美国,此后在本国境内等待办理移民签证。

如果 VAWA 申请人在等待批准期间另外结婚或者同居,并且生了孩子,孩子可以一起办绿卡,但是新的配偶需要在申请人拿到绿卡以后再办亲属移民。

犯罪受害者可以在美国申请 U 签证身份

如果是犯罪行为比如家庭暴力、非法监禁、强制劳动、敲诈勒索、虐待等等的受害者,可以在美国申请 U 签证,有效期四年,此后如果没有违法记录一般就可以申请和取得绿卡;配偶、孩子,以及父母有可能同时申请 U 签证和绿卡。在等待 U 签证批准期间,可以用工卡(EAD)在美国工作。

美国 U 签证身份的背景知识

美国是世界第三的人口大国,人口总量只比中国和印度少。美国还是世界第一移民大国,除了每年上百万的合法移民,也有很多人被诱拐、裹挟、偷渡入境美国,或者到了美国以后被强制做工、绑架,遭到虐待或者性侵犯。除此以外,在美国居住着上千万没有绿卡的外国人,他们(不管持有哪种签证身份、是否身份过期)也有可能成为家庭暴力和其他犯罪行为的受害者。

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并且调查和起诉犯罪行为,美国国会在 2000 年通过了《对暴力和贩运人口的受害者保护法》(Victims of Trafficking and Violence Protection Act),其中包括《保护被摧残的移民妇女法案》(Battered Immigrant Women’s Protection Act),设立了 U 签证。本文前面已经介绍了《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法案》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以及依据该法案可以申请的 VAWA 绿卡。

U 签证批准以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居住四年,如果品行良好没有违法记录可以申请并取得美国绿卡。符合条件的家属也可以同时申请 U 签证和绿卡。每年有一万张 U 签证名额(和 EB5 投资移民的总数一样,但是没有中国投资移民的漫长排期等待。理想的乌托邦是不存在的,但是被侮辱、被损害、被欺凌的受害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有得到保护以及和富人们平等的机会)。如果因为名额限制一时拿不到 U 签证,那么,在等待期间,也可以拿到工卡(EAD),可以在美国生活和工作。

以下犯罪活动的受害者可以申请美国 U 签证身份

  • 诱拐 Abduction
  • 性虐待 Abusive Sexual Contact
  • 敲诈 Blackmail
  • 家庭暴力 Domestic Violence
  • 勒索 Extortion
  • 非法监禁 False Imprisonment
  • 切割女性生殖器官 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
  • 重罪袭击 Felonious Assault
  • 外国劳务承包中的欺诈行为 Fraud in Foreign Labor Contracting
  • 人质 Hostage
  • 乱伦 Incest
  • 强制劳役 Involuntary Servitude
  • 绑架 Kidnapping
  • 杀人罪 Manslaughter
  • 谋杀 Murder
  • 妨害司法 Obstruction of Justice
  • 劳役偿债 Peonage
  • 伪证 Perjury
  • 卖淫 Prostitution
  • 强奸 Rape
  • 性侵犯 Sexual Assault
  • 性剥削 Sexual Exploitation
  • 奴隶贩卖 Slave Trade
  • 跟踪罪 Stalking
  • 拷打 Torture
  • 贩卖人口 Trafficking
  • 干扰证人 Witness Tampering
  • 非法限制自由 Unlawful Criminal Restraint
  • 其他相关罪行 Other Related Crimes: Includes any similar activity where the elements of the crime are substantially similar.

上述犯罪行为,包括既遂、未遂、谋划,以及教唆犯罪,Includes attempt, conspiracy, or solicitation to commit any of the above and other related crimes.

犯罪行为需要是在美国境内发生、或者违反了美国法律。

怎样申请 U 签证身份

申请人需要填写 I-918 表格,不需要付申请费。申请人需要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或者间接受害者。不管是什么签证身份,怎样进入美国的,都可以申请。

如果申请人(直接受害者)年龄不到 21 岁,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不到 18 岁的未婚兄弟姐妹也有可能作为间接受害者同时申请 U 签证。

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 21 岁,其配偶和子女也有可能作为间接受害者同时申请 U 签证。

申请人需要因为是上面列出的各种犯罪活动的受害者而受到了相当程度的 (substantial) 身体伤害或者精神虐待。在申请材料里面需要包括个人陈述,描述犯罪活动以及个人怎样受害,还需要包括相应的证据比如警方报告、法庭文件等等。

此外,因为立法的目的包括打击犯罪,申请人需要同意提供对犯罪行为的信息,帮助执法机构调查和起诉犯罪(包括在必要时作为证人)。为了让这一点得到实际执行,在 U 签证身份的申请表上面,需要附上来自执法机构的文件,确认申请人曾经、目前、或者在将来有可能帮助调查或者起诉案件。

如果申请人的签证身份已经过期,或者是偷渡入境美国的,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曾经参与犯罪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也依旧可以申请 U 签证,但是同时还需要办理一份豁免申请(提交 I-192 表)。

一些例子和统计数字

小明和小红被欺骗/诱拐/胁迫偷渡入境美国,然后,小明被强迫做工还债,小红被强迫到色情场所工作。两个人都可以申请 U 签证。

小花在路上被陌生人叫住,要强拉她上车,她奋力挣扎逃脱,但是受到很大惊吓,作为未遂绑架案的受害者也有可能申请 U 签证。

小梅和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结婚,但是对方不但用「不给她办绿卡、把她赶走」来威胁她,还虐待、打骂她,未经许可与她发生性关系。小梅有可能申请 U 签证以及 VAWA 绿卡。

一位老人的孩子被犯罪分子袭击,因此受伤或者失踪,老人受到严重的情感伤害,并且向警方提供了相关信息,他可以申请 U 签证。

另一位中年人的孩子在美国出生,不需要办绿卡,但是她的孩子差点被人贩子绑架,她因此遭受了 serious emotional harm,并且报警抓捕人贩子,她也有可能申请 U 签证。

小强被包工头拖欠工资,讨薪时被威胁(说他非法入境或者非法工作),他也有可能申请 U 签证。

同一个人,可以同时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同时又是间接受害者(比如因为家属同为受害者而间接受害),因此,可以同时作为 principal petitioner 和 derivative by family member 来申请 U 签证,增加批准几率。

根据美国移民局在 2020 年公布的统计数字,从 2010 年以来,每年都有上万 U 签证申请获得批准,批准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有的年份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七。申请人以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居多。被拒原因最常见的是证据不足(包括关于犯罪活动的证据和受害的证据),其他原因包括申请人自己背景有问题、自己放弃了申请、相关犯罪活动不符合 U 签证规定等等。

因为申请人数多,U 签证审批需要较长时间。但是,如前面提到,在提交了 U 签证申请以后,等待批准期间,申请人可以办理 EAD 工卡,在美国生活和工作。

总之,世界是不完美的。一些中文网自媒体强调在美国的无证移民(包括未经许可穿越国境和在美国失去签证身份的)成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役,或者成为性犯罪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政府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实行了 U 签证和 VAWA 绿卡等保护弱者的移民和签证政策。


本文由新未名律师事务所提供,供教育和交流目的,不是具体的法律建议。欢迎来电来信询问。

– 蔡律师:mcai@nwmlaw.com
– 杨律师:qian.yang@nwmlaw.com
– 张律师:yuanyuan.zhang@nwmlaw.com
– 网址:www.nwmlaw.com

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帮助数千位中国申请人准备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类移民签证以及非移民签证申请,获得了绿卡和签证批准,其中包括职业移民也包括亲属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从 EB-2  降级到 EB-3 、 EB-5  投资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签证申请,还包括 I-485  申请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后找到我们,在回复 RFE / NOID  以后,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后,或重新提交申请以后,获得批准的。除了一条龙全套服务(比如从一开始准备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请人全家拿到绿卡,负责到底),我们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咨询(consultation),帮助回复 RFE 、 NOID,提交 Motion,帮助联系移民局询问 Case  情况并要求加速审批,陪同参加(或帮助准备)移民面试,提供翻译,以及 Review  申请表格和材料,解答问题等各种服务。

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新未名律所专业办理各类美国移民和签证,拥有名校博士团队、十几年成功经验、数千批准案例,高批准率,免费评估。网址 www.nwmlaw.com。联系人: 蔡律师,mcai@nwmlaw.com;杨律师,qian.yang@nwmlaw.com;张律师,yuanyuan.zhang@nwmlaw.com

Disclosure: We are an Amazon Associate. Some links on this website are affiliate links, which means we may earn a commission or receive a referral fee when you sign up or make a purchase through those links.

相关文章

没找到您想要的信息?
请使用我们强大的搜索工具!

Comments

One response to “家暴受害者可以独立申请 VAWA 绿卡”

  1. Yang Avatar
    Yang

    您好, 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情况是否可以申请 U 签证. 我是 F1 来的美国, 2020 年的时候, 我 (女性) 合租的男性室友 (学校的博士后) 趁着另外一个女性室友不在 (2 女 1 男合租) 的时候, 性骚扰了我. 具体是他突然赤身裸体在合租公寓里走来走去, 我叫他停止, 他装作听不懂, 反复持续这样的行为有 10 多天. 我把这件事情投诉到学校和教育部都没有得到支持. 我投诉给警察, 因为我居住的地方就在学校旁边, 警察也没有做任何事情. 但是警察和我沟通的事情, 我说到这个男生从前还在我刷碗的时候, 没有我的允许用力从我后面抱住我, 并且不撒开手, 整个身体都贴在我身上. 警方当时对这个事情比较关心, 不过这个事情是 2018~2019 之间发生的, 当时已经过了追诉的期限, 警方和我当时也没有再多讨论这个事情. 我当时还给警方看了很多这个男生赤身裸体的照片 (他说他洗澡不记得拿衣服, 但是他之前从来不这么做, 而且我叫他停止, 他也装作听不懂). 这个男生当时还说了一些性骚扰的话, 但是是隔着一定距离说的, 比如什么” 你签证要过期了, 我要当你老公了” 类似这种含义的话, 他说的比较隐晦, 但是中国人一听就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这完全就是性骚扰, 但是学校和警察 (学校的校警) 和教育部都没有文件支持这个事情是违反法律的. 那么我如果申请 U 签证会不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被据呢? 我从这件事情发生到最近都一直很强力地要找到途径制裁这个男人但是一直都没有什么结果, 中间的投诉信件我倒是有保留.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

Stock images sponsored by depositphotos.com | Skim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