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公司员工有「言论自由」吗?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国会制定剥夺言论自由的法律。它保护人民的言论自由免于被政府侵犯。举例来说:

  • 民众可以公开批评总统,或国会议员、司法部长、最高法院大法官,而不用担心因此被政府起诉或迫害。
  • 但是,你若到朋友家做客并出言不逊,主人可以把你赶走,你的言论并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 有些意见相左的读者在本站留言辱骂,我会删除他们的留言甚至封禁 IP 。政府审查言论会违宪,但我可以在本网站设置黑名单、关键词过滤。我可以因为任何原因而封禁读者,也可以没有任何原因而封禁读者,并不违反第一修正案。当然,实际上我并不会无缘无故封禁读者(神经病啊)。

美国职场有「言论自由」吗?

政府雇员 – Public Sector

美国政府雇员的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因为他们的雇主是政府,而政府不能审查言论。假如有两个政府雇员,一个「开玩笑」说希望总统被刺杀,另一个因为与同僚意见相左而写了一份备忘录,二者随后都被上司惩处,你觉得二者中谁的言论受宪法保护、对他的惩罚违宪?

  • 第一位政府雇员叫 Ardith McPherson,是德州哈里斯郡的一名负责文书工作的副治安官。当时发生了一起针对时任总统里根的刺杀事件,Ardith McPherson 在跟同事聊天时说:「Shoot, if they go for him again, I hope they get him」「如果还有谁要刺杀总统,我希望他们成功」。另一位同事无意中听到这段谈话,上报给了治安官 Rankin 。在和 Ardith McPherson 确认了这段对话之后,Rankin 解雇了她。
  • 第二位政府雇员叫 Richard Ceballos,是洛杉矶的一名副检察官。他在处理一起案件时认为,警方用于获取搜查令的一份证言有严重缺陷,因此写了一份备忘录,建议撤销该案件、不予起诉。然而,他的上司检察官 Gil Garcetti 最终仍然决定起诉。在庭审过程中,辩方传唤了 Richard Ceballos,他出面陈述了自己对该证言的判断、对警方/检方不利,但法庭最终仍然裁定搜查令有效。 Richard Ceballos 称自己随后遭到了上司的一系列报复,包括将他调往其他法庭、不给他升迁的机会等。

Ardith McPherson 和 Richard Ceballos 都起诉了自己的上司和雇主,两起案件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分别是 Rankin v. McPherson, 483 U.S. 378 (1987)Garcetti v. Ceballos, 547 U.S. 410 (2006)。最高法院裁定:

  • Ardith McPherson 说「如果还有谁要刺杀总统,我希望他们成功」是对公共事件的言论(speech on a matter of public concern),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应予以复职。
  • Richard Ceballos 关于警方取证缺陷以及建议撤销案件的备忘录是职务行为,不是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First Amendment protections apply only to a public official’s speech in a private context rather than during the exercise of his duties)。

这两起判决估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私营企业 – Private Sector

私营企业雇员的言论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因为他们面对的不是政府。 Facebook, Google, Amazon, Microsoft 这种上市公司,虽然是 public trading,但他们并不是 tax funded,他们也属于 Private Sector 。

在企业工作,有哪些言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呢?我这里说的不是招人讨厌或喜欢的「办公室礼节」,而是可能会导致自己被公司警告、开除甚至起诉的言论。常见的有:

  • 性骚扰。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是针对异性还是同性。比如说黄色笑话。
  • 各种歧视:种族、性别、国籍、宗教等。
  • 泄漏公司机密信息。

最近几年因为 Me Too 运动,更多人开始了解和重视职场性骚扰。我每年都会接受职场性骚扰的培训。此外,

  • 我呆过的几乎所有公司都不允许员工之间讨论薪资。
  • 若有员工离职,HR 或主管发邮件告诉大家时,通常都会提醒,若有关于离职同事的询问,尤其是来自外界的询问,不可私自讨论或回答,必须转给特定的主管或 HR/公关部门。
  • 若公司遇到危机事件,比如网站被黑、数据泄漏等,公关和市场部门通常会发邮件给所有人,准备好应对客户的话术,同时提醒大家不得在社交媒体上讨论,若有媒体问询不可接受采访、必须转给公关部门。
  • 若有客户投诉、威胁要起诉公司,员工必须立刻终止对话,因为你说的每一个字都可能在法庭上成为对方指控公司的证据。你唯一可以跟客户说的是:「我们的法务部门会与你联系」,然后挂断电话。

美国公司可以因为言论而解雇员工吗?

除了 Montana 外,美国所有的州和 DC 特区,雇佣关系默认都是 「at-will」,在合同中通常都有注明。所谓 「at-will」,就是劳资双方可以自由解除合同:

  • 公司可以因为任何原因解雇员工,也可以不需要任何原因而解雇员工。但不能因为非法的原因而解雇员工,如种族和性别歧视、打击报复等。
  • 员工可以因为任何原因而离职,也可以不需要任何原因而离职。

当然,虽然法律上来说可以,实际上企业并不会无缘无故解雇员工。招人、培训都要钱,花费那么多资源招聘员工,好端端突然把他/她开除,你神经病么?他/她的活谁干?除了经济效益外,莫名其妙解雇人,其他员工怎么想?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以后谁还愿意来你这儿工作?

这就跟 Donald Trump 和 James Comey 一样。总统有权解雇 FBI 的局长,James Comey 自己在告别信中也特别说明了这一点:「I have long believed that a President can fire an FBI Director for any reason, or for no reason at all.」 从法律上来说,总统可以因为任何原因而解雇他、也可以不需要任何原因而解雇他。但实际上总统并不会没事就开除一个 FBI 局长玩,Trump 解雇 Comey 也惹了一身骚,被特别检察官调查了两年。

但是,如果有员工有我上面提到的性骚扰、歧视言论,或者违反公司政策、未经授权就公司的任何事情接受媒体采访,在我呆过的美国公司你很可能被惩戒甚至开除。如果是我的公司、我是老板,我也会惩戒这样的员工。

美国公司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吗?

大部分公司可以因任何理由、或没有任何理由,而解雇员工。但不能因为非法的理由而解雇员工。

联邦和各州有跟劳资关系相关的法律,比如说反歧视法律。你可以不需理由而解雇一名员工,这样合法,但前面说了,这样不好。但是,如果你因为某位女员工怀孕而将她调往其他岗位(除非她主动要求)、甚至降职、开除,这是歧视、违法。同样是你的副总裁,你老是让一个女性副总裁帮你端茶倒水,却并不要求其他男性副总裁做这些杂活,这会被认为是歧视女性。联邦还有反打击报复法律,假如这位女性副总裁投诉你和公司歧视,不管投诉是否有理,你不能打击报复、秋后算账,否则你和公司都可能招来诉讼,并且极有可能败诉。

另外,「违反公司政策可以解雇」的前提是公司政策不违法。若公司政策违法,那么就不能因为「员工违反了违法的公司政策」而解雇员工。比如说,前面我提到过,公司政策可能禁止员工未经授权接受媒体采访,这一政策并在某些情形下可能就会有问题。

Universal Security, Inc. 负责芝加哥 ORD 国际机场的安保服务,其两名员工从 2016 年 3 月开始,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抱怨公司培训不力,可能无法应对恐怖袭击等紧急状况,以及抱怨公司的病假政策、排班、工作环境等。 2016 年 4 月 13 日,Universal Security, Inc. 解雇了这两名员工。但是,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在 2016 年 11 月裁定,这两名员工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协同活动」(protected concerted activity),简单点说就是他们有权组织工会、或与同事就工作环境等事宜表达意见,而雇主禁止员工与媒体沟通的公司政策过于宽泛,因此解雇二人违反了《国家劳工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

最近的两起热门事件

  • Facebook 华裔员工自杀,另一位华裔员工 Yin Yi(尹伊)参与抗议,亮了工牌。在我看到的现场视频中,他告诉其他抗议的华人不用出示身份,而自己「很安全,有一个独角兽游戏公司给我开了为期一年的 offer,如果这公司他妈今天 xx(此处听不清)我、我他妈明天就走人!」据说他还接受了媒体采访,但我没看到视频。随后尹伊被 Facebook 解雇。
  • NBA 火箭队总经理莫雷 Daryl Morey 发了短短七个字的英文 Tweet:「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 这在中美两国都引起轩然大波,NBA 在中国市场三十年努力可能付诸东流,可能是 NBA 历史上最贵的一条 Tweet 。随后 Morey 删除该 Tweet 、澄清、但并未道歉,NBA 总裁 Adam Silver 则表示支持 Morey,称「向中国粉丝道歉与支持言论自由并不冲突」。

这两件事跟「言论自由」有关系吗?

第一件事情跟言论自由无关,因为 Facebook 不是政府部门。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是人民言论自由不受政府侵犯。

第二件事情也许有一点关系,也可能无关。如果中国政府因此惩罚或迫害 Morey/火箭队/NBA,对于美国人来说这可能事关言论自由。但是,如果中国的民营企业、消费者因为 Morey 的言论受到冒犯,取消与火箭队和 NBA 的合作,抵制火箭队和 NBA,这跟言论自由无关。你有权说话,合作伙伴和消费者有权抵制你。第一修正案并不保护他说的话免于被合作伙伴和消费者抵制。有些美国人立刻把这事跟「言论自由」联系起来,可能是戴有色眼镜看中国,觉得中国所有的事情(包括私营企业和消费者的抵制行为)都是政府主导、该由政府背锅。

雇主能惩处二人吗?

从我看到的有限的信息来看,我的判断是:能、合法。当然,这只是我的判断。 尹伊如果要起诉 Facebook,有可能用得上《国家劳工关系法》,参见上面介绍的 Universal Security, Inc. 一案。至于 Morey,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的条款,否则 NBA/火箭队随时可以开除他。

雇主想惩处二人吗?

假如是你的公司,你是老板,公司员工闹出这两档子事,你想不想惩处二人?

如果我是老板,当然想啊!尤其是 Morey,口无遮拦得罪第二大市场,三十年深耕刹那间前功尽弃,每年眼瞅着损失 5 亿美元往上,别说开除,我操他八辈子祖宗的心都有。

雇主敢惩处二人吗?

Facebook 当然敢。这种情形很多公司都会惩处员工。如果我是老板我也会。这是常规操作,并未戳到美国社会的任何 G 点,虽然在华人圈里群情激愤,但是在美国人的(英文)世界里,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社交媒体和自媒体,我找了一圈几乎没看到任何人关心。华人要想有声音,不能只在华人圈里吆喝啊!望能者为之。

火箭队和 NBA 还真不一定敢惩处 Morey 。原因是这事在美国也闹出了很大动静,这还没道歉、没把 Morey 怎么地呢,两党重量级议员都已经纷纷出来指责 NBA「向中国低头」,如 Washington Post 的报道所说,「NBA under fire from all directions after response to Rockets-China incident」 。 与中国的关系,本来就是目前美国最易高潮的 G 点之一,这要再顶风而上开掉 Morey,搞不好两党议员就不只是在 Twitter 上发发嘴炮那么简单了,质询甚至正式调查你的行为也未可知。得罪中国市场虽然难受,但是更不敢得罪美国本土市场啊!

参考资料

Derek Yang

生于湖南,先后在北京和广东学习与工作。2013年移居美国。EB-1 职业移民。非移民律师、非移民中介。Twitter @mrderekyang

Disclosure: We are an Amazon Associate. Some links on this website are affiliate links, which means we may earn a commission or receive a referral fee when you sign up or make a purchase through those links.

相关文章

没找到您想要的信息?
请使用我们强大的搜索工具!

Comments

7 responses to “美国的公司员工有「言论自由」吗?”

  1. CDX Avatar
    CDX

    方舟子今天的文章《NBA 事件与言论自由》是一个对言论自由和政治正确很好的分析,值得参考:

    bit.ly 链接

    1. Derek Yang Avatar
      Derek Yang

      谢谢。是有很好的参考作用。方舟子的文章怎么没有发在新语丝上,而是先发在 Evernote?

      1. CDX Avatar
        CDX

        Evernote 可能最近没被墙吧。 XYS 好像是每周更新一次,包含若干新文章。

  2. Desmond Avatar
    Desmond

    写得很清楚,总算知道了所谓的言论自由的边界是哪里。

  3. Jay Avatar
    Jay

    我其实一直没搞清楚什么是言论自由?
    有些人感觉是什么都可以说就是言论自由

  4. CDX Avatar
    CDX

    写得很好,言论自由指的是自由发表言论不受【政府】迫害,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当然我理解这里的言论指的是合情合法的言论,如果是靠造谣、诽谤、人身攻击等言论来批评政府的话,应该有别的法律法规来惩罚。

    要是有人觉得站长删帖、封 IP 不对的话,那顶多也是认为不公平,跟言论自由无关。

  5. Yuan Avatar
    Yuan

    言之有理。公司是 private sector 。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

Stock images sponsored by depositphotos.com | Skim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