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 Job Need A Job Unemployed

在美国失去工作,怎样用好 Grace Period?

过去一年里,因为疫情影响,一些雇主被迫裁员或减薪,尤其是在航空运输、旅游、酒店、餐饮、零售、能源、娱乐业等受影响大的行业。为上述行业提供服务的 IT 、金融、培训、以及财会公司/部门也都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疫情虽然得到控制,但是对一些具体公司的冲击还在持续,需要相应准备。

工作 失业 employment unemployment job

对于持 H-1B 签证的个人

持 H-1B 工作的员工,如果遇到裁员,H-1B 签证身份会失效。但是,在离职以后,一般还可以有 60 天的缓冲期(Grace Period),这段时间不算身份失效,不算 Out-of-Status 。在当前情况下,对这一段重要时间的用途需要增加了解,以便更好地应对变化。

首先,这个 60 天的 Grace Period 不仅限于 H-1B 持有人,对于用 L-1 、 O-1 、以及 TN 签证在美国工作的人也同样有效。

第二,需要注意个人护照的有效期和 I-94 的有效期。有些人只看到自己 H-1B 批准书上的有效期时间还很长,过期时间还在很久以后,就认为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在办理 H-1B 申请的时候,或者此后出入境美国的时候,你的护照快要过期了,那么,你的 I-94 很可能也只有缩短了的有效时间,会和你的护照一起过期(甚至更早),即使你后来(在最近一次入境美国以后)又办理了护照延期(或者换了新的护照),也不能自动改变你的 I-94 有效期。可以在 CBP 的网站查看你 I-94 的有效期,如果你的 I-94 即将过期,甚至已经过期,那么你就拿不到 H-1B 结束后 60 天的 Grace Period,还可能遇到其他麻烦。

第三,这个 60 天的 Grace Period 不是天经地义的。美国移民局理论上对于持有 H-1B 签证身份的个人有可能缩短甚至取消这段 Grace Period,当然一般移民局不会这样做,除非个人有未经许可工作或违法行为。对应的法规条文来自 8 CFR 214.1(l)(2)(第一个括号里面是小写的字母 「L」)。护照上面 H-1B 签证页的有效期,与在美国境内 H-1B 签证身份的有效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不再详细解释。

第四,如果是在 H-1B 的有效期正常结束(比如 I-797 批准书上面的时间到了,使用 H-1B 的三年或者六年时间满了,没有延期),或者是个人主动辞职,那么,不能有这 60 天的 Grace Period(只有 10 天的 Grace Period)。只有在被动提前结束工作的情况下(比如被 Layoff 离职),才能有 60 天的 Grace Period 。

第五,在 60 天的 Grace Period 期间,仍然算是保持了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不算 Out of Status. 因此,如果正好在这 60 天里面绿卡排期排到了,可以正常提交 I-485 申请。如果在这 60 天里和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结婚,也可以提交亲属移民 I-485 申请(目前绿卡持有人的配偶也不需要排期)。如果和已经提交了 I-485 但是还没有批准的申请人结婚,一般(如果排期没有倒退)也可以作为副申请人提交职业移民的 I-485 申请。还有重要的一点,在这 60 天 Grace Period 里如果找到了新的雇主,由新雇主提交新的 H-1B 申请,那么同样可以在新的 H-1B 申请提交上去收到收据以后就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不需要等到新的 H-1B 申请批准,最长可以达到 240 天。这对于申请人来说可以带来很大便利。

怎样查询雇主是否支持 H-1B

怎样查询某一个雇主是否支持 H-1B 申请,在过去几年里支持了多少 H1B 申请,批准情况如何呢?

美国移民局提供了方便进行这种交互式查询的网页: https://www.uscis.gov/h-1b-data-hub

输入雇主名称等信息,就可以很容易查到。这样,在联系工作的时候,就可以事先了解到对方是否支持 H1B 工作签证,不用逐一询问,就可以节省彼此的时间。当然,此前没有支持过 H1B 的中小型公司,还是有可能改变政策,开始支持 H1B 的(如果错过了抽签,需要申请人已经有过 H1B 身份)。我们律所为一些客户成功办理了这类 H1B 申请。

关于上面的移民局网页,举例来说,我们听说过 Robert Half 公司支持 H1B 比较少。输入 Robert Half 公司名,可以看到,这家公司虽然雇佣很多 OPT 实习人员(从前面 OPT 网页链接可以找到),但是每年支持 H1B 数量很少。相比之下,NIH(作者曾经在那里做过几年博士后)在 2019 年没有支持多少 H1B,到 2020 年增加了一些。在移民局的网页还可以查到每家特定雇主的 H1B 员工分布在哪些城市(包括邮编),比如马里兰大学(作者在那里取得博士学位)的 H1B 申请分布在 College Park 和 Baltimore 等地,比如 Finnegan 律所(作者曾经在那里工作)有几百位律师,但是每年只为在 DC 和 Virginia 的工作人员申请少量 H1B,对其他分部的员工没有申请。

如果正在办理绿卡

此外,如果正在办理绿卡过程中,绿卡办了一半,遇到工作变动,那么可以和雇主商量,看怎样继续。因为职业移民绿卡是为了将来的工作,为了个人在取得绿卡以后做这份工作,因此,理论上说,你现在没有在为这家公司工作,公司同样可以为你办理职业移民绿卡(就像一些中餐馆为目前身在中国的厨师提前办理职业移民,等他们排期到了以后拿到移民签证到美国来上班)。

  • 如果公司同意继续支持 PERM 申请,那么可以继续办理下去(当然,如果公司存在 Layoff,PERM 申请的批准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在提交 PERM-Based I-140 的时候还是需要公司在表格上签字。
  • 如果已经办到了后面的步骤,I-140 已经批准,那么,雇主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取消(Revoke)这个已经批准了的申请。如果这时候离职,可以保留此前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PERM 申请提交的日期),在此后用这个优先日期来缩短排队时间。
  • 如果是自主申请的 NIW 或者 EB-1A 呢,当然就更不受影响了,即使离开美国或者不工作也没有关系,可以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在本站的其他相关文章。

如果是已经提交了 I-485,并且 I-485 Pending 超过了 180 天,一般来说,只要在此后找到新雇主(可以用 EAD 工作,当然如果愿意也可以申请 H-1B),属于 「Same or Similar Job」,新雇主同意提交 I-485 Supplemental J 表,那就不用重新办理 PERM 和 I-140 步骤,可以继续当前的 I-485 申请。根据我们的经验和观察,一般到了这个阶段,即使有一段时间的工作 Gap 也不影响绿卡批准。

学生 F-1 OPT

根据美国政府统计的数据,在 2020 年初,有超过一百万留学生在美国,其中加州就有近二十万,纽约州有近十四万,马萨诸塞州和德州各有八万左右,佛罗里达州六万,伊利诺州和宾州各五万,我们律所办公室所在的弗吉尼亚州和旁边的马里兰州加起来四万多。在一百多万留学生里面,有四十万左右来自中国,其中在美国读高中(九到十二年级)的就有四万来人,还有十几万读本科,十几万读硕士,和几万读博士的。

有很多中国留学生在毕业后选择留在美国工作,可以用 OPT(一般一年),以及 STEM OPT 延期(一般两年)。美国政府的网站提供了很多这方面的有用信息。比如,登记留学生和访问学者信息的 SEVIS 系统是由 USICE(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管理的。这个政府机构同时统计了每年雇佣 OPT 和 STEM OPT 延期数量最多的两百家雇主,对公众公布。 2018 年的统计数字发布在 https://www.ice.gov/doclib/sevis/pdf/data_Top200_EmployersSTEM_OPT_Students2018.pdf

从数字上,我们可以看到,排在前列的雇佣 OPT 学生实习的包括 IT 科技公司(Amazon,Google,Microsoft,Facebook,Apple,Intel),几大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Ernst & Young,PWC),一些咨询公司(Integra,IBM,Robert Half),以及人力资源(ICC,如 Cognizant)公司,还有就是许多大学。

OPT 挂靠的数据也显示在这里:Findream 和 Sinocontech 这两家公司(属于同一个华人)因为最近滥用 OPT 和 STEM OPT 挂靠,被美国政府查办。从上面的链接就可以看到他们雇佣了出奇多的 OPT 人员,与公司规模不相符,早晚会引起注意。在这里再次强调,留学生不要选择 「挂靠」,可以从上面的链接里选择雇主,研究他们的网站和信息,然后申请。

转为其他签证身份

如果在 Grace Period 里难以找到新的工作,可以考虑转为 B-2 或者 F-1 等签证身份(如果配偶有在美国的签证身份,也可以考虑转为 H-4,L-2,O-3,F-2,J-2 等等家属签证身份)。美国移民局最近专门发布消息,提到因为疫情影响(包括航班减少,买不到机票)而需要在美国境内办理签证身份转换或者延期的,即使身份过期也可以得到审理。

一般来说,转为 B-2 签证身份比较简单,要求较少,也较容易获得批准,因为很多 H-1B 持有人在美国生活和工作多年,不可能说走就走,总需要有时间整理个人财物,出售和处理一些物品,等等。提交申请以后,就可以继续待在美国,即使身份过期(visa status expired, out of status)也不算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如果在提交了转 B-2 的 I-539 申请以后,又有了新的工作机会,还是可以另外提交 H-1B 申请,不受影响。

注意,H-1B 持有人的配偶和孩子,如果目前持 H-4 家属签证身份,也需要同时考虑转换为其他签证身份。如果有新的雇主为 H-1B 持有人办理新的工作签证,提交 I-129 申请,那么家属一般也要同时提交新的家属签证申请,提交 I-539 表到美国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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