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失去工作,怎样用好 Grace Period?

过去一年里,因为疫情影响,一些雇主被迫裁员或减薪,尤其是在航空运输、旅游、酒店、餐饮、零售、能源、娱乐业等受影响大的行业。为上述行业提供服务的 IT、金融、培训、以及财会公司/部门也都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疫情虽然得到控制,但是对一些具体公司的冲击还在持续,需要相应准备。

工作 失业 employment unemployment job

对于持H-1B签证的个人

持H-1B工作的员工,如果遇到裁员,H-1B签证身份会失效。但是,在离职以后,一般还可以有60天的缓冲期(Grace Period),这段时间不算身份失效,不算Out-of-Status。在当前情况下,对这一段重要时间的用途需要增加了解,以便更好地应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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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60天的Grace Period不仅限于H-1B持有人,对于用L-1、O-1、以及TN签证在美国工作的人也同样有效。

第二,需要注意个人护照的有效期和I-94的有效期。有些人只看到自己H-1B批准书上的有效期时间还很长,过期时间还在很久以后,就认为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在办理H-1B申请的时候,或者此后出入境美国的时候,你的护照快要过期了,那么,你的I-94很可能也只有缩短了的有效时间,会和你的护照一起过期(甚至更早),即使你后来(在最近一次入境美国以后)又办理了护照延期(或者换了新的护照),也不能自动改变你的I-94有效期。可以在CBP的网站查看你 I-94的有效期,如果你的I-94即将过期,甚至已经过期,那么你就拿不到H-1B结束后60天的Grace Period,还可能遇到其他麻烦。

第三,这个60天的Grace Period不是天经地义的。美国移民局理论上对于持有H-1B签证身份的个人有可能缩短甚至取消这段Grace Period,当然一般移民局不会这样做,除非个人有未经许可工作或违法行为。对应的法规条文来自8 CFR 214.1(l)(2)(第一个括号里面是小写的字母「L」)。护照上面H-1B签证页的有效期,与在美国境内H-1B签证身份的有效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不再详细解释。

第四,如果是在H-1B的有效期正常结束(比如I-797批准书上面的时间到了,使用H-1B的三年或者六年时间满了,没有延期),或者是个人主动辞职,那么,不能有这60天的Grace Period(只有10天的Grace Period)。只有在被动提前结束工作的情况下(比如被Layoff离职),才能有60天的Grace Period。

第五,在60天的Grace Period期间,仍然算是保持了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不算Out of Status. 因此,如果正好在这60天里面绿卡排期排到了,可以正常提交I-485申请。如果在这60天里和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结婚,也可以提交亲属移民I-485申请(目前绿卡持有人的配偶也不需要排期)。如果和已经提交了I-485但是还没有批准的申请人结婚,一般(如果排期没有倒退)也可以作为副申请人提交职业移民的I-485申请。还有重要的一点,在这60天Grace Period里如果找到了新的雇主,由新雇主提交新的H-1B申请,那么同样可以在新的H-1B申请提交上去收到收据以后就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不需要等到新的H-1B申请批准,最长可以达到240天。这对于申请人来说可以带来很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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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询雇主是否支持H-1B

怎样查询某一个雇主是否支持H-1B申请,在过去几年里支持了多少H1B申请,批准情况如何呢?

美国移民局提供了方便进行这种交互式查询的网页: https://www.uscis.gov/h-1b-data-hub

输入雇主名称等信息,就可以很容易查到。这样,在联系工作的时候,就可以事先了解到对方是否支持H1B工作签证,不用逐一询问,就可以节省彼此的时间。当然,此前没有支持过H1B的中小型公司,还是有可能改变政策,开始支持H1B的(如果错过了抽签,需要申请人已经有过H1B身份)。我们律所为一些客户成功办理了这类H1B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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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面的移民局网页,举例来说,我们听说过Robert Half公司支持H1B比较少。输入Robert Half公司名,可以看到,这家公司虽然雇佣很多OPT实习人员(从前面OPT网页链接可以找到),但是每年支持H1B数量很少。相比之下,NIH(作者曾经在那里做过几年博士后)在2019年没有支持多少H1B,到2020年增加了一些。在移民局的网页还可以查到每家特定雇主的H1B员工分布在哪些城市(包括邮编),比如马里兰大学(作者在那里取得博士学位)的H1B申请分布在College Park和Baltimore等地,比如Finnegan律所(作者曾经在那里工作)有几百位律师,但是每年只为在DC和Virginia的工作人员申请少量H1B,对其他分部的员工没有申请。

如果正在办理绿卡

此外,如果正在办理绿卡过程中,绿卡办了一半,遇到工作变动,那么可以和雇主商量,看怎样继续。因为职业移民绿卡是为了将来的工作,为了个人在取得绿卡以后做这份工作,因此,理论上说,你现在没有在为这家公司工作,公司同样可以为你办理职业移民绿卡(就像一些中餐馆为目前身在中国的厨师提前办理职业移民,等他们排期到了以后拿到移民签证到美国来上班)。

  • 如果公司同意继续支持PERM申请,那么可以继续办理下去(当然,如果公司存在Layoff,PERM申请的批准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在提交PERM-Based I-140的时候还是需要公司在表格上签字。
  • 如果已经办到了后面的步骤,I-140已经批准,那么,雇主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取消(Revoke)这个已经批准了的申请。如果这时候离职,可以保留此前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PERM申请提交的日期),在此后用这个优先日期来缩短排队时间。
  • 如果是自主申请的NIW或者EB-1A呢,当然就更不受影响了,即使离开美国或者不工作也没有关系,可以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在本站的其他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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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已经提交了I-485,并且I-485 Pending超过了180天,一般来说,只要在此后找到新雇主(可以用EAD工作,当然如果愿意也可以申请H-1B),属于「Same or Similar Job」,新雇主同意提交I-485 Supplemental J 表,那就不用重新办理PERM和I-140步骤,可以继续当前的I-485申请。根据我们的经验和观察,一般到了这个阶段,即使有一段时间的工作Gap也不影响绿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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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F-1 OPT

根据美国政府统计的数据,在2020年初,有超过一百万留学生在美国,其中加州就有近二十万,纽约州有近十四万,马萨诸塞州和德州各有八万左右,佛罗里达州六万,伊利诺州和宾州各五万,我们律所办公室所在的弗吉尼亚州和旁边的马里兰州加起来四万多。在一百多万留学生里面,有四十万左右来自中国,其中在美国读高中(九到十二年级)的就有四万来人,还有十几万读本科,十几万读硕士,和几万读博士的。

有很多中国留学生在毕业后选择留在美国工作,可以用OPT(一般一年),以及STEM OPT延期(一般两年)。美国政府的网站提供了很多这方面的有用信息。比如,登记留学生和访问学者信息的SEVIS系统是由USICE(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管理的。这个政府机构同时统计了每年雇佣OPT和STEM OPT延期数量最多的两百家雇主,对公众公布。2018年的统计数字发布在 https://www.ice.gov/doclib/sevis/pdf/data_Top200_EmployersSTEM_OPT_Students2018.pdf

从数字上,我们可以看到,排在前列的雇佣OPT学生实习的包括IT科技公司( Amazon ,Google,Microsoft,Facebook,Apple,Intel),几大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Ernst & Young,PWC),一些咨询公司(Integra,IBM,Robert Half),以及人力资源(ICC,如Cognizant)公司,还有就是许多大学。

OPT挂靠的数据也显示在这里:Findream 和 Sinocontech 这两家公司(属于同一个华人)因为最近滥用OPT和STEM OPT挂靠,被美国政府查办。从上面的链接就可以看到他们雇佣了出奇多的OPT人员,与公司规模不相符,早晚会引起注意。在这里再次强调,留学生不要选择「挂靠」,可以从上面的链接里选择雇主,研究他们的网站和信息,然后申请。

转为其他签证身份

如果在Grace Period里难以找到新的工作,可以考虑转为B-2或者F-1等签证身份(如果配偶有在美国的签证身份,也可以考虑转为H-4,L-2,O-3,F-2,J-2等等家属签证身份)。美国移民局最近专门发布消息,提到因为疫情影响(包括航班减少,买不到机票)而需要在美国境内办理签证身份转换或者延期的,即使身份过期也可以得到审理。

一般来说,转为B-2签证身份比较简单,要求较少,也较容易获得批准,因为很多H-1B持有人在美国生活和工作多年,不可能说走就走,总需要有时间整理个人财物,出售和处理一些物品,等等。提交申请以后,就可以继续待在美国,即使身份过期(visa status expired, out of status)也不算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如果在提交了转B-2的I-539申请以后,又有了新的工作机会,还是可以另外提交H-1B申请,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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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H-1B持有人的配偶和孩子,如果目前持H-4家属签证身份,也需要同时考虑转换为其他签证身份。如果有新的雇主为H-1B持有人办理新的工作签证,提交I-129申请,那么家属一般也要同时提交新的家属签证申请,提交I-539表到美国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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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帮助数千位中国申请人准备和提交了 I-140、I-485 和各类移民签证以及非移民签证申请,获得了绿卡和签证批准,其中包括职业移民也包括亲属移民,包括 EB-1A、EB-1B、EB-1C、NIW、PERM、EB-2、EB-3,以及从 EB-2 降级到 EB-3、EB-5 投资移民,等等;包括 H-1B、B-2、O-1、L-1 等签证申请,还包括 I-485 申请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后找到我们,在回复 RFE / NOID 以后,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后,或重新提交申请以后,获得批准的。除了一条龙全套服务(比如从一开始准备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请人全家拿到绿卡,负责到底),我们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咨询(consultation),帮助回复 RFE、NOID,提交 Motion,帮助联系移民局询问 Case 情况并要求加速审批,陪同参加(或帮助准备)移民面试,提供翻译,以及 Review 申请表格和材料,解答问题等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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