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通过亲属移民拿到美国绿卡的中国人比其他类别的都多。考虑到有越来越多的华人加入美籍或者拿到绿卡,可以为亲属办移民(包括没有名额限制和排期的直系亲属移民),可以预计,以后通过亲属移民办绿卡的中国人会更多。关于美国移民,绿卡和各类签证的综合信息以及常见问题解答,请参见新未名律所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目录,以及新未名律所 YouTube 视频目录。
2023 年 9 月更新:
目前,F2A 类别的亲属移民(绿卡持有人给配偶办绿卡)有两方面的排期:Filing Date(表 B)排期时间较短,也就是说,和绿卡持有人结婚以后,可能等待不太长的时间就可以在美国提交 I-485 申请。但是,Final Action Date(表 A)排期时间比较长,也就是说,在美国提交 I-485 以后可能还要等两三年时间才能拿到绿卡;如果在中国办移民签证,也需要等几年时间才能拿到。
如果在配偶拿到绿卡以前,两个人就结婚(包括和配偶一起提交 I-485,以及在配偶的 I-485 Pending 期间两人结婚的情况),那么,就不算是亲属移民,而是职业移民的副申请人。这种情况,配偶可以比较快地拿到绿卡。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的文章:《你办理绿卡以后,家属 Follow to Join 的选择》。


上面的表格是 2023 年 10 月绿卡排期情况(表 B,Fiing Date)。 F1 是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 岁以上);F2A 是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1 岁以下);F2B 是绿卡持有人的成年未婚子女;F3 是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F4 是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023 年的一些亲属移民批准书:




基本信息和流程
直系亲属与普通类别
从亲属关系和申请人的身份角度,亲属移民可以分为两大类:
- 一类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以及未成年子女。只有成年美国公民(超过 21 岁)才能给父母办绿卡。这类申请没有名额限制、不需要排期。而且,只要受益人是合法入境美国、不是偷渡入境,那么,即使当前的签证身份已经过期,或者有未经许可工作、以及其他违反签证身份的历史,也不影响绿卡批准(但可能需要证明入境前后没有 Visa Fraud)。
- 另一类则有名额、需要排期,包括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 类别)、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F2A),绿卡的成年未婚子女(F2B),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F3),以及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F4)。绿卡持有人不能为父母和成年已婚子女办绿卡。这些类别的申请,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在排期排到以前,还需要另外保持合法的签证身份;否则,如果在受益人提交 I-485 申请的时候签证身份已经过期失效,I-485 申请可能会因此被拒(有可能办理 I-601 豁免解决问题)。

调整身份与领馆处理
从申请流程角度,亲属移民可以分为另外两大类:受益人身在美国;以及受益人身在美国境外。这与前面根据亲属关系所做的分类是两种不同角度,所以互有交叉,这就像传统上人类可以分为黄种人、白种人等不同种族,又可以分为男人、女人等不同性别。
- 调整身份:受益人身在美国,如果不需要排期,可以把 I-130 和 I-485 一起提交;如果需要排期,则在排期到了以后提交 I-485,不管届时 I-130 是否已经批准。关于绿卡排期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站的绿卡排期文章。关于 I-485 申请的流程和信息,请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在本站的专栏文章。
- 领馆处理:受益人如果身在美国境外,又不方便用非移民签证到美国(比如有些受益人此前的 B2 或 F1 签证被拒),那么,可以由申请人(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先提交 I-130 申请,在 I-130 申请批准以后,经过 NVC 办理领事处理和移民签证,参见《广州领馆处理移民签证拿到美国绿卡的详细流程》。
职业移民的配偶
职业移民的配偶如果办理美国绿卡,不一定要通过亲属移民流程:
- 如果两人在主申请人的绿卡批准前(包括 I-485 或者移民签证提交后在 Pending 的时候)已经结婚,那么,配偶拿到的是作为副申请人的职业移民绿卡,不是亲属移民绿卡,不需要提交 I-130 和 I-864 表。
- 如果两人在主申请人的绿卡批准以后才结婚,那属于亲属移民中的 F2A,这个类别过去近两年没有排期,办理起来仍然相对比较快。参见我们的视频:”When to get Married, from an Immigration Perspective“,以及 “How to Add Your Family Members to Your U.S. Greencard Application“, “Seven FAQs Regarding Family-Based Immigration“ 。
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
如果两人还没有结婚,但是有比较固定的关系,其中一方是美国公民,那么,可以办理 I-129F 申请和 K 签证。参见:

亲属移民绿卡的注意事项
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主要有三点。
证明亲属关系真实存在
如果是申请配偶的亲属移民,除了结婚证书以外(如果是其他文字的结婚证书,需要翻译为英文,可以考虑办理公证),还可以提供共同住址的证明、共同的银行账户、报税记录、医疗保险、汽车保险、合影照片、旅行纪录、通话纪录、其他人的证明信,等等。这些证据不是都需要,有其中一部分就可以。
如果是申请父母移民,可以提供自己的出生公证、户口纪录、其他政府文件、其他人的证词,等等。如果是继父母、养父母、生父母后来的配偶、或者非婚生关系,等等,情况要复杂一些,要看亲属关系是在什么时候(申请人多大年龄的时候)产生或成立。如果不符合条件,比如申请人成年以后生父母一方与新的配偶结婚,那么,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由申请人为符合条件者(比如生父母之一)办理绿卡,第二步,对方在拿到绿卡以后再给配偶办绿卡。
如果是申请子女移民,要提供子女的出生纪录、户口纪录等等,显示与自己的关系。如果是为幼年子女办移民(但是不同时办理子女在美国境外的生父或生母移民),有可能还需要证明自己拥有对子女的监护权。在一些申请中(尤其是在境外办理移民签证的过程中),还有可能被要求做 DNA 测试,证明申请人与受益人(包括受益人是申请人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情况)存在血缘关系。
另外,因为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子女在排期和是否有移民资格方面存在区别,还需要注意等待绿卡过程中的超龄问题(现在有 CSPA 、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让超龄问题得到部分解决)。参见下面的视频。
证明受益人符合要求
比如说,是合法入境美国的,保持了合法的签证身份(除非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没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比如未经许可工作或者上学(除非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没有犯罪纪录(轻微的违法行为一般可以提交一个说明来解决),没有 「签证欺诈」 等问题。如果是为配偶办理移民,双方或者一方有过婚史,需要证明过去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
身在中国的受益人,尤其是曾经在政府工作或者在一些敏感专业敏感部门学习工作的,一般需要提交简历,有时可能还需要考虑 I-601 豁免。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在本站的相关文章。
证明有足够的财力
如果申请人自己有足够的收入或者资产,他自己作为担保人填写 I-864 表就足够了,可以用工资单(Pay Stub)、 W-2 、 1099 表,以及税表(1040)等等来证明收入,用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等来证明资产。
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那么,除了申请人需要填写 I-864 以外,还可以找共同担保人(Joint Sponsor,需要是美国公民或者有绿卡,不一定要是申请人的亲戚),提供额外的 I-864 表。
如果要用到担保人配偶或者家人的资产或收入,那么,经常还需要由担保人的配偶或家人提供 I-864A 表(但是当配偶本人是受益人时则不需要。比如说,两人结婚,其中一人有绿卡,但是没有足够的收入或资产,另一人目前持签证,可以合法工作,可以用到他/她 的收入/资产。注意需要是合法工作,受益人来自未经许可的工作的收入不能算在内,除非受益人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常见问题
亲属关系问题
这个按说比较简单直观,但是:
- 有的申请人拿不出需要的文件,比如因为时间久远而没有出生纪录、结婚证明、离婚证明、丧偶证明。
- 有的申请人在面试时出现情况,比如配偶双方在分开面试时,对于两人的相识日期地点、结婚日期地点、求婚时间地点、对方父母的姓名、对方的生日等问题的回答存在严重冲突。
- 有的申请人因为家庭关系复杂,比如结婚多次、为多个人办过移民,而遇到问题。
- 有的申请人是在海外(比如德国、俄国、新加坡)中国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这个是有效的,但是美国移民局有时会要求提供更多文件和说明材料。我们为一些客户成功解决了这类问题。

受益人自己的身份历史问题
- 有的受益人存在签证身份 Gap 、未经许可工作的问题,或曾经有轻微违法或者上庭纪录,或者 OPT 挂靠,或者用 B 签证入境美国以后直接去打工,被怀疑 「签证欺诈」 等问题。
- 有的受益人因为年代久远、或者政治版图变迁等原因,拿不出出生证明等身份文件。
- 有的受益人曾经在多个国家居住,需要办理来自各处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尤其是在通过移民签证途径办绿卡的过程中。
- 有的人办理过政治庇护,还没有结案。
- 有的人在此前办理非移民签证时隐瞒了有亲属在美国(或者即将与绿卡持有人结婚)的信息,也可能造成问题,参见我们律所的文章《入境美国,被拒被遣返怎么办》。
- 滞留美国,包括在疫情期间,也需要注意避免累积 「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 的问题,参见我们在本站的专栏文章《疫情期间滞留美国,如何解决签证和身份过期的问题?》。
一般来说,既然是亲属移民,应当符合 I-601 豁免的条件。在很多情况下,如果简洁地说明过去的情况,不需要豁免也可以拿到绿卡批准。参见我们的文章:《身份过期并有法庭纪录的绿卡面谈批准经过》。

财力证明问题
- 有的申请人报税历史短,或者因为现金收入并且经常换工作而没有足够的收入证明文件或者报税纪录。
- 有的申请人还是学生,或者与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住在一起,收入和资产没有明确分割。
- 有的担保人用到了配偶的收入或者资产但是没有获得配偶的书面许可(I-864A 表)。
- 有的人虽然有足够的资产但是工作情况或收入情况复杂。
以上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财力证明文件,参见上面关于财力证明的视频。另外,如下面提到的,2021 年 3 月更新,美国移民局正式停止了川普时期的」 公众负担」 新规和 I-944 表,申请人不再需要填写和提交 I-944 表格。参见我们在本站的这篇文章:《移民利好消息,废止 「公众负担」 新规》。
子女超龄问题
- 如果与美国公民结婚时,(此前婚姻带来的)子女还不到 18 周岁,那么,子女可以和父母一起办理美国绿卡。
- 如果子女已经超过了 18 周岁,一般来说,需要等父母拿到绿卡以后,再另外为子女办亲属移民。
- 父母在为子女提交 I-130 移民申请以后,如果加入了美国籍,根据 CSPA,可以选择,是按照美国公民办理子女移民的类别(F1)来排期,还是继续按照绿卡持有人办理子女移民的类别(F2B)来排期。

「公众负担」 问题
【2021 年 3 月更新】美国移民局正式停止了川普时期的」 公众负担」 新规和 I-944 表,申请人不再需要填写和提交 I-944 表格。参见我们在本站的这篇文章:《移民利好消息,废止 「公众负担」 新规》。

两年绿卡转十年绿卡的问题
如果办理的是结婚移民,取得绿卡时,与配偶(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结婚还不到两年,拿到的是两年有效的条件绿卡(conditional resident status)。需要注意在两年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内提交 I-751 申请,转为正式绿卡。
一般来说,这个申请需要配偶(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配合与支持;但是,即使两人离婚或者分居,只要在结婚时是有诚意的真实婚姻(entered the marriage in good faith),两人分开以后也可以自己办理 I-751 申请,去除绿卡条件,两年绿卡转十年绿卡。

J-1 豁免的问题
如果受益人曾经持有 J 签证,往往需要先办理 J-1 豁免然后才能提交 I-485 申请,即使已经和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结婚了也是这样。关于 J-1 豁免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参见我们此前发布的相关 YouTube 视频。

过去的党员身份问题
亲属移民往往抵达美国时间较短,离开中国不到五年。其中有些人英语程度不太好,交流中(包括绿卡申请时提交的书面材料和在移民局的面试)存在一些问题,另外还有此前的一些思维定式,加上目前的形势,造成一些问题。这方面的情况,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在本站的相关文章,以及以下视频。

新未名律所的服务

我们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 为申请人和家属填写 I-130,I-130A,I-864,I-485, I-765, I-131 等表格,对 supporting documents 提出建议,和解答问题
- 提供上述申请所需文件的清单
- 检查、整理申请材料, 指出问题和需要修改增补的地方
- 提醒申请人打指纹和绿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或者来自 NVC 的邮件和进程)
- 帮助申请人准备 I-485 绿卡面试(或者在广州领事馆的移民签证面试),以及在需要时通过电话参加在移民局办公室的面试(根据情况少量收费)
- 我们的服务还包括回复 RFE 、 NOID,关于过去党员身份和军训经历的 Statement 解释和解答问题,等等。
参见我们在本站关于 I-485 申请的专栏文章,和关于广州领事馆移民签证的专栏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