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 的 I-539 填写说明如下。
Who May File Form I-539?
Extension of Stay or Change of Status
Nonimmigr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may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stay or a change of status on this application, except as noted in the Who May Not File Form I-539 section of these Instructions.Multiple Applicants
You may include your spouse and your unmarried children under 21 years of age as co-applicants in your application for the same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but only if you are all now in the same status or they are all in derivative status. You must complete Form I-539A for each person that you want to include on your application. If you need additional
space, you may print additional copies of the Form I-539A to complete for additional co-applicants.NOTE: Extensions granted to members of a family group must be for the same period of time. The shortest period granted to any member of the family shall be granted to all members of the family.
如果是多人申请,你可以将自己的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孩子,作为你的副申请人,但前提是你们都是同样的签证类型、或他们是你的附属签证(比如你是 L-1 、他们是 L-2)。主申请人填写 I-539,副申请人分别填写 I-539A 。符合资格的多人申请,将会批给同样的延长期限,而不会给你批准到 10 月、给你的孩子批到 12 月。
关于这段官方说明,有些读者有不同的理解,比如这位:
我看了 539 关于多人申请的说明书,是 may 包括配偶个小孩,不是 only 包括配偶和小孩。而不能附带带上爷爷奶奶。
……
我家共计 4 人,都是 B2 签证,都申请 B2 延期,我填写 539 做主申请人,我配偶和我的父母,他们三人填写 539a,通过邮寄申请。我理解的是,我们可以作为一个团体申请的。即使再加一个自己小孩,也没有违反 539 说明书里的规定。 我和我的家人是一团体,申请多人进件。
在我看来,I-539 filing instructions 的上下文里,”You may include your spouse and your unmarried children under 21 years of age” 的含义很清楚,就是「这两种人可以和你一起申请,其他人不行」。并不需要额外排除其他类型的关系,比如爷爷奶奶、八房远亲、同一个旅行团的张三、你在纽约街头偶遇的陌生人李四等等。要不然单独把这两种关系列出来说「这两种人可以」、其实任何人都可以,USCIS 是闲得蛋疼么?
如果你和这位读者是同样的理解,因为 USCIS 并没有说 「you may ‘only’ include」 ,就认为「他们只是说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和我一起申请,并没有说『只有』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才可以,其实爷爷奶奶、我七舅二姥爷隔壁的侄孙女、以及街上的陌生人张三李四,只要和我一样都是 B1/B2 身份,都可以和我一起组团申请延期到 10 月 1 日」,那么我建议你先别着急提交,先打移民局客服电话问问,问清楚你的情形是否可以一起提交,再提交也不迟。
不符合资格的家庭同行人一起申请被拒的案例参见下面这篇「报道」:爷爷奶奶和孙子女一起申请,爷爷奶奶批准,不能共同申请的孙子女被拒。并不是「只要是同身份、同目的就可以组团一起申请」。
紐約馮先生問:我是訪問學者,自己持 J-1 訪問學者簽證,父母和三歲的孩子都是持旅遊探親 B-2 簽證來美國的,I-94 出入境卡到期前三個月提交了延期申請,過期半個月的時候終於收到回覆,但結果是父母的延期申請被批准了、但小孩被拒絕。拒絕理由好像也比較複雜,是由於祖父母和孫子女不算直係親屬,但提交申請的時候是作為一個家庭提交的 (沒辦法以小孩的身分直接申請),所以現在我們三個大人都有合法身分,只有孩子延期失敗。問題是我們全家已經買好了兩個月之後一起回國的機票,現在讓一個小孩自己回去也不太可能。請問這種情況下,小孩的簽證狀態是否已經被取消,我能否重新以監護人的身分代理提交延期申請?如果不能的話,我應該怎麼處理,才能避免出現嚴重後果,諮詢使領館還是美國哪些部門才合適?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和评论回复,仅为信息交流之用,并非法律建议。在基于这些信息采取任何措施之前,我们建议您咨询有资格的专业人员。使用或依赖本网站上包含的任何信息,风险完全由您自己承担。如需法律建议,可咨询我们合作的律师事务所。
【合作伙伴】 新未名律所专业办理各类美国移民和签证,拥有名校博士团队、十几年成功经验、数千批准案例,高批准率,免费评估。网址 www.nwmlaw.com。 联系人: 蔡律师,mcai@nwmlaw.com;杨律师,qian.yang@nwmlaw.com。更多文章,请查看我们的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