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时判断自己是居民还是非居民,有两条法则:① 绿卡法则; ② 实质居住法则。然而又有一些例外情形:最常见的是 F/J/M/Q 签证。有读者从 H1B 转成了 J1,问这种情形是否属于可以免除实质居住测试的例外情形呢?
我在《美国税务居民与非居民的定义和区别》 里介绍过,实质居住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包含两项:
- 本报税年度在美国领土停留超过 31 天。
- 今年停留的所有日期 + 去年日期 ÷ 3 + 前年日期 ÷ 6 > 183 天。
IRS 在这里提供了一个树形图(decision tree),帮助你确定自己是否适用 F/J/M/Q 的例外情形;所谓例外情形(exempt individuals),即可以免除实质居住测试,哪怕呆满了 31 天 / 183 天也属于 Non Resident Ali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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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位读者提供的信息,他 2015 年获得 H-1B,此后一直呆在美国,毫无疑问已经超过了实质居住测试的时间要求。至于是否符合 IRS 的 exempt,按照上面的图解,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
- 是 student 还是 teacher / trainee;
- 如果是 teacher / trainee,过去 6 年内有没有超过 3 年使用 exempt;今年薪水是否由外国雇主支付;等;
- 如果是 student,有没有申请过绿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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